老子(中华经典藏书·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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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章(修身)

本章强调“致虚”和“守静”,重在修身。

“致虚”,就是空虚其心,排除一切蒙蔽心灵的私念;“守静”,就是坚守清静,顺应自然,绝不妄为,二者互为因果。这是道的法则,也是修身的要义。所谓“复”,就是道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回归根本,即虚静之境,天地万物的本始。道的运行如此,人的行动亦应如此;不循道则凶险,循道则安全。所以,老子特别强调“致虚”、“守静”,以达到无为无不为的目的。

致虚极(1),守静笃(2)

万物并作(3),吾以观复(4)

夫物芸芸(5),各归其根。归根曰“静”(6),静曰“复命”(7)。复命曰“常”(8),知常曰“明”(9)。不知“常”,妄作凶(10)

知“常”容(11),容乃公(12),公乃全(13),全乃天(14),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5)

【注释】

(1) 致虚极:达到极端的空虚无欲。

(2) 守静笃:坚守彻底的清静无为。

(3) 并作:一起生长。

(4) 观复:观察循环往复的规律。

(5) 芸芸:纷繁众多。

(6) 归根:回归根本。

(7) 复命:复归生命之本。

(8) 常:永恒不变的规律。

(9) 明:指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规律。

(10) 妄作凶:轻举妄动干出凶险之事。

(11) 容:包容。

(12) 公:公正。

(13) 全:全面,普遍。

(14) 天:天地自然。

(15) 没身不殆:终生没有危险。

【译文】

达到极端的空虚无欲,坚守彻底的清静无为。

万物一起生长,我来观察其中循环往复的规律。

万物纷繁众多,各自回归根本。回归根本叫做“静”,静叫做“复命”,复命叫做“常”,认识把握“常”叫做“明”。不认识把握“常”,就会轻举妄动干出凶险之事。

能够认识把握“常”就能包容,能够包容就能公正,能够公正就能普遍,能够普遍就能符合天地自然,能够符合天地自然就能符合道,能够符合道就能长久,终生没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