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治国)
本章阐发无为而治的思想,重在治国。
老子认为,现实社会中统治者崇尚贤能、占有珠宝、炫耀物欲,是扰乱人心、造成动乱的根源,因此,必须坚决杜绝。所以,圣人治理天下,只关心百姓的饮食身体,要削弱百姓的精神意志,使聪明人都不敢有所作为,这样,没有奸诈和贪欲,回归到质朴淳厚的状态,才能无为而治。
历来认为,老子鼓吹愚民思想,其实他是反对现实社会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因此主张消除奸诈智慧和贪婪私念,即所谓“虚其心”、“弱其志”,认为恢复纯朴的民风,国家才能大治,这正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
不尚贤(1),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2),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3),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4),实其腹(5),弱其志(6),强其骨(7)。常使民无知无欲(8),使夫智者不敢为也(9)。为无为(10),则无不治。
【注释】
(1) 尚贤:崇尚贤能之人。贤,贤能之人。“尚贤”是墨家的主张。《墨子·尚贤上》曰:“夫尚贤者,政之本也。”
(2) 难得之货:指珠玉宝器。《九章》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3) 不见(xiàn)可欲:不炫耀贪欲的事物。见,同“现”,显现,炫耀。可欲,贪欲的事物。
(4) 虚:空虚而无欲。
(5) 实:充实,满足。
(6) 弱:削弱,减损。
(7) 强:增强,强健。
(8) 无知无欲:没有心智,没有欲望。《四十九章》曰:“圣人在天下,翕翕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六十五章》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9) 不敢为:不敢有所作为。
(10) 为无为:以无为的方式行事,即以顺应自然的方式处理事务。《五十七章》曰:“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在上者不崇尚贤能之人,使百姓不争夺;不珍贵难得的财货,使百姓不为强盗;不炫耀贪欲的事物,使百姓思想不惑乱。
因此,圣人治理天下,要空虚百姓的心灵,满足百姓的饮食,削弱百姓的意志,强健百姓的筋骨。永远使百姓没有奸诈的心智,没有贪婪的欲望,使那些聪明的人不敢有所作为。用无为的方式处理事务,那么天下就没有不大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