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第一卷:1894-19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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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清政府宣布干路“收归国有”和湘、鄂、粤三省人民的抗争

一 清政府宣布干路“收归国有”

干路“收归国有”,清政府是蓄谋已久的。1908年清廷谕令邮传部查验商办各路工程,又令张之洞督办粤汉、川汉路,都是官夺商路的准备。当时张之洞直言不讳地承认:“各省商办铁路……将来皆须由官收回。”(31)

国际财团的财阀们是清政府扼杀商办铁路的幕后指挥者,他们煽风点火,制造舆论,批评清政府说:“国家将建筑并设立铁路之权归于各省自办,真政府之一大错误。”又说川汉铁路“非得外国之专门家与财政之资助,决难望其成就”(32)。从1910年2月起,英、德、法三国公使(后来又加上美公使),几次三番地催促清政府从速签订包括四川境内川汉路段前议的湖广路借款合同。由于中外反动派早已勾结一致,于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补授邮传部右侍郎盛宣怀为邮传部尚书,让这个滥借外债和出卖路权的老手与英、美、德、法四国公使就借款合同的细节,进行最后一轮的磋商。同年四月底,合同细节“皆已妥协议定”(33),清政府和盛宣怀宿谋取消商路的条件完全成熟,一出商办铁路变“国有”的双簧戏,便上演了。先是:盛宣怀嗾使给事中石长信于5月5日上了一道《铁路亟宜明定干路支路办法折》,抓住商办铁路的弱点加以攻击,而后提出“明定干路为国有”的办法。清政府当天就下谕:“著邮传部照所奏各节妥筹议奏”(34)。紧接着,邮传部递上《复陈铁路明定干路、支路办法折》,认为“原奏各节,皆属详尽。而其要尤在干路收归国有”。因此请求“明降谕旨,晓示天下”(35)。就在这一阵紧锣密鼓中,5月9日清朝政府抛出了“国有”政策的“上谕”。

“上谕”首先肯定石长信“所筹办法,尚属妥协”,接着强调了国家必得掌握诸大干路的重要性,然后从指责商办铁路的缺点开始,转向一举夺取全国商办铁路干线的正题。上谕说:

……从前规划未善,并无一定办法,以致全国路政,错乱分歧。不分支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行批准商办。乃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账甚巨,参进无着;湘、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尘耗。……恐旷时愈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除支路仍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从前批准干路各案,一律取消。……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36)

这一道皇皇谕旨,是卖路的清政府向全国商办铁路的宣战书。表面上它好像很关心国家的路政,也好像很看出了某些商办铁路公司的弊害,但是堂皇“理由”不过是掩盖出卖路权秘密的文字游戏,是骗不了人的。就在5月9日这天,邮传部《奏请取消商办铁路前案片》上讲得明白:“英、德、法、美四国驻使,以张之洞系国家代表,草约已画,即成定议,催定正约者,前后咨文,不下十余次。……若不将前案(指商办)先行取消,则借款合同,似难签定。”(37)“干路国有”,不过是为借款合同签字扫清道路而已。

“国有”政策宣布后,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首先是5月10日由邮传、度支两部致电与粤汉、川汉两路有关的湘、鄂、粤、川督抚,传达5月9日“上谕”,并要他们“遴派大员”查明各省商办铁路公司账目,“迅速电复”,“以凭请旨办理”(38)

第二是5月18日起用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并令他“迅速前往会同湖广、两广、四川各总督,湖南巡抚恪遵前旨,妥筹办理”(39)

第三是5月22日下令“所有川、湘两省租股,一律停止”,并“著该督抚迅即刊刻誊黄,遍行晓谕”(40)

这一些都是为接收商路,实现“国有”服务的。查账,是为接收摸底;任命督办,是确立接收大员,表示令出必行;停收租股,则既是釜底抽薪,制川、湘两公司于死命,又是借“稍纾民困”之名,收买人心。

就在逐步采取上述措施的过程中,5月20日,清政府代表盛宣怀与英德法美四国银行代表就《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在北京正式签字(41)。但是,当四国财团和清政府正庆幸他们勾结阴谋成功的时候,立即召来了湘、鄂、粤、川四省人民的反对,爆发了清末保路运动的最后一战。

二 湘、鄂、粤三省人民的抗争

首先起来反对“干路国有”的是湖南。5月9日的“上谕”发表之前,湖南旅京资政院议员罗杰等人已探听到一些消息,电告长沙方面说“四国借款即日签押,势甚危迫,请速力阻”。湖南商办铁路公司闻讯后致电军机处、外务部、度支部、邮传部,表示“湘路修有成路,力能完全自办,毋庸另借外债”,并电湘籍京官“设法直接挽救”(42)

5月10日邮传、度支两部给四省督抚的电报传到湖南后,湖南谘议局当天致电有关省份谘议局,要求共同力争取消“国有”政策(43)。此后长沙各界群众连日集会,反对“盛宣怀滥借外债,欺君贼民”(44)。12日,到贾公祠开会的有数千人。次日到教育总会开会的又是数千人(45)。各团体署名刊发传单,说明“湘省粤汉干路为全省命脉所关,将来借债修筑,湘人财产生命均操外人之手,若不极力收回,后果何堪设想”(46)。有一张“四字经”式的传单,说得很透彻:

瓜分中国 今已实行 烟酒新税 钱粮厘金 一概典押
权操外人 硬将铁路 卖与强邻 粤汉川汉 国之命根
收回自办 几历艰辛 煌煌谕旨 远近共闻 邮部盛贼
买卖交情 利归己有 扣头坐分 假传圣旨 恐吓愚民
实利归外 国有虚名 国债借入 千兆万金 我辈担荷
真是不轻 永为牛马 子子孙孙 用告各界 兵商农工
田房抽股 又抽俸薪 募款凑集 血泪纵横 近年赶筑
着着进行 今遭盛贼 拍卖无存 股本丧失 何问红成
嗟嗟此贼 揖盗开门 从此乡土 鸡犬不宁 妻离子散
强掘祖坟 为今之计 万众一心 誓死不二 斩此奸臣
先请大宪 电奏九重 如果不理 动以血忱 大家拚命
与贼力争 保全商办 分段兴工 大家入股 克日告成
以保桑梓 以答圣明

全湘人民公白(47)

5月14日,到教育总会来开会的达数万人,群情激愤。有的演说,有的痛哭,有的断指,表示与盛宣怀不共戴天。会上除决定于16日由各团体代表到巡抚衙门请愿外,还通过决议:商办湘路实力进行;召集正式股东会,分段开工;租股、房股、薪股照旧收集;对来湘强事修筑的督办或外国人,概行抵制;政府如不同意商办则实行闭市、停课、抗租等十五条办法。有一张题为《铁路苦状告我同胞》(48)的白话文传单明白表示:

我们的抵制他法子,一面人人多拿几个钱出来,分途开工,赶紧办路,修一尺是一尺,修一丈是一丈。一面请抚台出奏,要外务部即日把湖南借款的事情一笔勾销。在下的想那班卖路的奸贼,一块肉落在口中,要他吐出来,是难得望的。我们只好拿定一个主意:我们办我们的路,他借他洋人的钱,我不去管他,也不许他来管我。万一我们修路的时节,有谁来用强迫手段压制我们,那时我们做百姓的人,横直是一条死路,大家把这条性命与他拼一场,在学堂的人大家散学,做生意的人大家闭市,湖南全省的粮饷大家是不肯完的,看他把我们湖南的百姓怎样办法呢!

在5月16日长沙各团体代表往巡抚衙门请愿的同时,铁路公司长(沙)株(洲)段工人一万多人也停工进城举行请愿游行。他们表示:“如抚台不允上奏挽回,商须罢市,学须罢课,一般人民须抗租税。”(49)巡抚杨文鼎在群众的压力面前考虑对策,他一方面答应代奏,另一方面密电瑞澂让清帝对自己下旨申饬,“若辈见抚臣已受申饬,无可藉口,久则势散气涣,不难就范”(50)。他们按照这条“苦肉计”进行部署。6月3日清帝果然对杨文鼎“严旨”申饬一番,但是效果不大,除了在一部分胆小的绅士中间,稍起了些“震慑”作用之外,大多数群众却因此“愈益愤激”。谘议局议员纷纷辞职,各学堂学生相率停课。到6月16日以后,形势越加严重,杨文鼎不得不揭去伪装,出动巡防队、警察队“沿街穿巷,四处巡逻”,“手擎枪械,如防匪寇”(51)。同时出示禁止开会,取缔印刷店,检查信邮,特别注意学生和军队的信件。在反动统治者的高压和分化政策下,湖南人民反对铁路“国有”斗争的第一个高潮暂时被压下去了。但到9月中旬,长沙各学堂学生听到四川保路风潮扩大,再次奋起斗争,实行罢市停课,抗粮拒税,并且出现了“铁路协赞会”等几个组织,密谋革命。新任巡抚余诚格“深虑激动风潮,妨碍大局”,下令不准民间开会结社,并电告湖广总督瑞澂:“请调常备军两营,驻扎岳州,以备不虞。”(52)反动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斗争,制造恐怖气氛,使得长沙“居民一夕数惊,大有草木皆兵之象”(53)。这时距武昌起义的发生已经不远了。

湖北的京官哈汉章等多人,也较早地探听到盛宣怀主持铁路借款并奏请取消鄂路商办的消息,曾联名上书抗争,指劾盛宣怀罪状多端。5月9日清帝发布“干路国有”的当天,湖北谘议局刚好在四官殿铁路公司召集军、商、学界会议讨论借款问题。这天到会者一千多人,会上人们纷纷演说路权损失之利害关系,谴责盛宣怀的卖国罪行,表示非认真对付不可。随后武汉商民团体联合会又在小关帝庙集会,反对借款,力争商办。这时汉口《大江报》主笔、革命党人詹大悲,发表了一篇激动人心的“时评”,以《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为题,揭露清政府卖国媚外的罪行,号召人民采取革命行动。

反动统治者对于群众的爱国行动采取了镇压与分化的两手。湖广总督瑞澂对倡议争路者扬言要“格杀勿论”,对保路积极分子进行侦察审查,下令查封了《大江报》,逮捕了詹大悲,判处监禁一年。受命为督办的端方,则以另一种姿态出现,他设宴招待鄂省京官,积极联合湘鄂两省人士,“哀求”他们“相助”(54)

由于湖北商办铁路公司集资不多,股款未齐,而且邮传部拟具的收回办法中,承认用国家铁路股票赎买商股,因此“国有”与否对那些上层绅商利害关系并不大。在端方、瑞澂软硬兼施之下,他们“首先软化”(55)。连过去曾经慷慨一时表示过“路亡与亡”的谘议局议长、立宪派分子汤化龙也“甘心路亡,而不置议”了(56)!还有少数无耻之徒,为了讨好官方,要求武汉各团体列队车站,欢迎端方的到来,与端方有过一定关系的绅士们,更想“乘此时机运动差缺”(57)。湖北人民的爱国斗争被立宪派分子和反动绅商们叛卖了。

广东在京京官得知路归“国有”的消息后,非常激愤。他们联名参奏盛宣怀“朦蔽圣聪,侵权违法”,质问总协理大臣“此事是否应负连带之责任”(58)。在广州方面,也同样激起反对。6月6日,广东粤汉铁路公司举行股东大会,讨论对策,参加会议的股东一千多人。当董事和大股东们提出几种“转圜”办法,如领回资本,别营其他实业,或更换国家铁路股票时,皆无人同意;当有人提出“仍援原案,坚请商办”的议案时,“众皆起立,哄然嗥应,声震会场”(59)。会上通过了“万众一心力争商办”;“政府如有甘愿违背先朝谕旨,破坏商办之局,派人来粤强占,我股东力筹对待”;“设立机关部一所”“办理一切事务,以保全商办目的”等决议(60)。大会致电邮传部要求“撤销国有令,以昭大信”;致电湘、鄂、川三省,表示“唇齿相依,希予支持”;致电省内外股东,希望他们“向政府致电力争”(61)

这时的广东刚经过夏历“三二九”的广州起义,总督张鸣岐特别警觉,股东大会开会时,派数百名士兵到场弹压。会后,他向清廷谎报,各股东所争者“只归还股东之办法耳”,而所通过的“反对国有,力争商办”案,是由于“公司议事,惯为少数股东所劫制,多数股东不敢发言”(62)。因此他出示把会议决议案取消,勒令另定期召集会议,重行讨论。

但是,这种横蛮干预,引起来的是人民更大的愤慨。在反动统治的高压下,有人想出了另一种抵抗方式,办法是不用官发纸币,持票挤兑白银。在这一号召下,群众纷纷持票领银,一日达数十万,以致市场危险,不可终日(63)。这一行动逼得张鸣岐赶紧向度支、邮传两部呼吁挽救。清廷除令两部先拨借三百万两外,再准张鸣岐向日、英、法、德四国银行贷款五百万两,周转市场,渡过难关。同时令张鸣岐对于挤兑的人,“认真弹压”,倘有不法行动“立予拿办”,准其“格杀勿论”(64)

由于反动统治者进一步采取高压手段,公司股东们及许多保路团体领导人被迫逃到香港,于9月3日在港成立广东保路会。这天适值狂风大雨,赴会的群众不下万人。大会规定保路会“以破债约,保路权,维持完全商办,联合川、湘、鄂三省,一致进行为宗旨”。会上通过章程二十八条。并通过派代表进京请愿,遣人赴南洋联络华侨,设立分会和将大会情形,宣告中外等决议(65)

广东反对铁路“国有”的斗争得到同盟会的支持和海外侨胞的支援。尽管这一运动(包括湘、鄂),基本上还约束在合法斗争的方式之内,但它已造成“山雨欲来”的形势,成为革命运动的前奏。当时有旅越侨胞来信,主张“有劫夺商路者”,也应“格杀勿论”(66)。又一封海外侨胞来信,“声言现在侨商决意资助党人,另图反对政府”(67)。这些都说明了人民对于清政府的倒行逆施,已到了忍无可忍、渐近于短兵相接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