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第一卷:1894-19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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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四川立宪派的“文明争路”和保路同志会的成立

一 四川立宪派和清政府矛盾的加深

“干路国有”的消息,同样激怒了四川人民。

粤汉、川汉路股的来源,四省并不一致。如粤省是以商款为主,而川、湘都是以租股、捐股为主。特别是四川,“款靠租捐,专虐农民,且小户零亩,非数十年不能凑成一股”;“路款系由川民按亩加捐,敲筋击髓而来,竭小民之脂膏汗血”(68)。因此,“干路国有”受到了劳动人民,特别是占有少量土地的农民群众的普遍反对。当时有一首歌谣(69)曾这样写道:

自从光绪二十八年把路办,银子凑了万万千;
也有官的商的款,也有土药烟灯捐;
最可怜的庄稼汉,一两粮也出这项钱。
要办路因为哪一件?怕的是外国占路权。

这首歌谣,把保路运动的群众性和目的性都表达清楚了。

“干路国有”也侵犯了四川地主阶级的利益,因为这个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也就是四川川汉铁路公司的股东。郭沫若曾经回忆说:“我记得好像是百元一大股,十元一小股,由各州县的知事按着地租的多少摊派到各地方的乡绅。在这儿可以说是地主阶级的资本主义化,四川的大小地主都成为了铁路公司的股东了。”(70)所谓立宪派,主要就是这种资本主义化的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因为,资产阶级上层也大多是由这种地主阶级中的人转化而来的,在四川尤其是如此。

四川立宪派人士对“干路国有”虽然表示不满,但开始他们还幻想有弥补的办法,不愿把事态扩大。

5月11日,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接到有关干线“国有”的“上谕”后,邀请四川川汉铁路公司主席董事彭芬、副主席董事都永和和总理曾培来督署商议办法,一时未得结果。彭芬等复往省谘议局同议长蒲殿俊、副议长罗纶商讨。蒲殿俊认为:谘议局的职能解决不了铁路股权所有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非得铁路公司另行开会不可。因此他们决定:先号召在成都的各州县人士集众研究,然后再举行临时股东会具体讨论。这时另一立宪派分子、在京任法部主事的邓孝可丁父忧在成都,他向铁路公司建议,由铁路公司出资创办通俗的报刊,从政治、法律的角度,先对问题作些分析。这是要作“法律解决”的张本。结果由他和朱云石主办《蜀风杂志》,池汝谦等主办《西顾报》,江三乘等主办《白话报》(71)。这些报刊在以后的斗争中成为立宪派的喉舌。

5月16日,四川川汉铁路公司董事局发出第一封致邮传部的电报,乞求“俯顺民情”,维持商办成案。但是,清政府不予理睬,两天后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随后又下令川、湘两省停收租股。5月下旬,公司董事局渐渐听到一些湖南、湖北、广东三省以及各方面反对“国有”政策的情况:如湘“拚死力争”,“泣恳收回成命”;“鄂相持最烈;粤亦不肯退让”;各省“会举代表晋京”,“台谏又严劾盛宣怀罪状”等等(72)。于是,四川立宪派腰杆子开始硬朗了些,他们决定于8月4日召集特别股东大会,后又提前于5月28日先举行临时股东总会准备商讨对策。同时,又分别用四川谘议局和川汉铁路公司名义呈请川督代奏,要求收回成命,暂缓接收,仍准商办。

四川的立宪派中,邓孝可是开始并不一定反对“国有”的人物。他发表的《川路今后处分议》,可看作是篇有代表性的文章。他对“四国借款”和“国有”政策不主张“根本上之反对”,而主张“有条件之要求”。理由是:借款如能通过资政院,不以铁路作抵;借款又有确实的用途,偿还时不波及川路,就不必作“根本”的反对(73)。政府收回铁路如能“剋期速成”、又能扩建为川藏铁路,同时建路时,“用川人、购川材”,就不必争论“国有”、“商有”。他还幻想这样可以免除“租股”的扰累,又可用清政府退还的路款来办几件“至要至善之事”:“以百万金,力扩川航事业”;“以五百万金,充地方殖业银行资本”:以二百万为川省教育基金”;“下存余者办四川矿工各实业”(74)。但是邓孝可幻想的美梦,不久后被事实粉碎了。

5月28日上午,临时股东会准备会在成都川汉铁路公司举行。到会者有谘议局常驻议员、各法团代表及铁路公司在成都的股东等共七百二十二人。署劝业道周善培奉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之命也出席了会议。会上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以龙鸣剑为代表的同盟会会员,他们主张根本反对“国有”,认为湘、鄂各省,既已力争,四川不能拱手退让。希望今后凡有交涉,由董事会报告各处,集群策群力以为后盾。一是以邓孝可、龚焕辰等为代表的立宪派,他们希望政府退还路款,保住股本,就只作有条件的要求,“无事根本上之反对”(75)。这是同盟会会员和立宪派人士围绕是否承认铁路“国有”问题进行的第一次公开的思想交锋。

临时股东会准备会议以后,川汉铁路公司董事局和四川驻省各法团请川督代奏清政府,要求政府暂勿派员收路和缓刊停租股的誊黄,俟按照“公司律”开过股东大会后,再行决定。川督王人文有某种程度的开明倾向,同时也由于他们的要求有限,果然据情代奏了。但5月31日代奏电发出,6月2日就遭到传旨申斥。清廷的谕旨中,不但斥责王人文,而且责骂谘议局难保“不受劣绅之请托,希图蒙混”,川路公司“定有不可告人之处”,所具缘由,都是“强词夺理”,甚至是“殃民误国”(76)。这道严谕,有点刺痛了立宪派人士。但他们不知道在这道严谕的背后,还有使他们更感到痛楚的歌电。

所谓“歌电”,是在清廷申斥王人文的前一天,即6月1日,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和督办大臣端方联名致王人文的两封电文,告以度支部决定的川汉铁路股款处理办法。办法的大意是:除公司在上海倒折之款,不予承认外,对公司已用之款和公司现存之款,由政府一律换发给国家铁路股票,概不还现款。如川人定要筹还现款,则必借洋债,并将以川省财政收入作抵。同时拒绝川人希望提用路款自办支路和矿务的要求。按川省股东要求保本退款,而清政府则只允换发铁路股票,这一争论与湖南省相同;但川省股东,至少希望把现存之款退还;同时川省公司还有一笔在上海各钱庄倒亏之款,合计三百余万两。这笔倒亏之款是上海管款员施典章企图营私渔利而造成的,由于上海道蔡乃煌处理违法,尽管施典章已被监禁,但倒亏款全无着落。现在歌电处理办法不包认亏耗之款,使川路公司上层绅董无法交账,同时不论已用未用,一律不还,这不但是收路,而且还要夺款了。立宪派原认为“路”可以不争,“款”不能不要;邓孝可原认为“政府接收路,并非接收款”(77),而事实恰恰相反,到此,他们原有的“希望”完全幻灭。这情况是湘省所无,四川所独有的。

王人文6月2日收到电报,料知此电一经宣布,川人必更愤激,所以他在3日复电盛、端,力言对已用之款,可照部议换给铁路股票,对现余之款则万不可提。“若提换现款,则希望两绝,恐非笔舌所能譬解”,并说明“近日谣言甚多”,“歌电”“未敢宣泄”(78)。但是6月7日盛、端径电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问他是否见到“歌电”;李于6月9日致电成都总公司索阅,总公司又转询督署。王人文知道已无法掩盖了,便在6月11日抄示公司,并说明这不过是部议商榷的意见,嘱不可误解。然而电文一公开,报纸争相刊登,“舆论因以益愤”(79)

6月12日,铁路公司致电各州县租股办事处,告以“歌电”内容,不料各处电局先已奉有邮传部“元”日电令,不准收发关于铁路问题的电报。“邮部以官厅命令,束尽人民自由”的野蛮专制手段(80),使四川绅民更加激动。他们散发传单予以揭露。与此同时,端方、盛宣怀等又迭催川督王人文根据“歌电”的要求,派员清查铁路公司各地帐目,摸清底细,以便接收。但在众情激怒之下,查帐员遭到公司各处办事人员的拒绝。各地办事人员表示:在股东大会未召开之前,不能接受查帐。

这一系列的事件,既深刻地激怒了四川人民,也加深了立宪派与清廷之间的矛盾。因为清政府收路兼夺款的做法,使立宪派已无回旋的余地。6月13日,四国借款合同寄到成都,他们看到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于是就抓住合同中丧权卖国的条款,由罗纶起草,逐条予以批驳,并联合二千四百余人请求王人文代奏朝廷。到这时,邓孝可也勃然大怒,他以《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为题著文,痛诋“盛大臣卖国奴”。这伙原来赞成“国有”的绅士们,如今被迫转到“保路”的立场上来了。

二 保路同志会的成立

6月16日,铁路公司召集在省股东和谘议局常驻议员举行了一次紧急会议,认为形势日迫,需要马上组织保路同志会,不能等待特别股东会(81)。于是连夜缮发通知,分道联络,同志会第二天就要成立起来。当夜蒲殿俊、罗纶等二十余人又仔细商量,为了要以群众声势向清政府施加压力,除先把成都各街道的分会组织健全外,还必须在各县成立分会。同时为了留有转圜的余地,谘议局议长暂不露面,留作幕后的主持者。同志会内另设一个对外不公开的参事会,作为决策的核心,谘议局常驻议员皆作参事,由蒲任会长,罗任副会长。这是内幕机构,对外不宣布。

6月17日,成都岳府街上的铁路公司,人群熙攘,里里外外挤得水泄不通。除了应邀与会的在省股东、谘议局议员和各团体代表外,更多的是闻讯自动赶来的爱国群众,如青年学生郭沫若便是这样的群众之一。

大会开始后,罗纶、邓孝可、刘声元、程莹度等许多人相继发表了激昂慷慨、声泪俱下的演说。他们讲述川汉铁路收归“国有”的经过,揭露四国借款合同的内容,批评政府的违法乱命。

关于这次大会的群众情绪,无论是官方文书,或者是私人著述,都有着十分生动的记载。例如:

6月17日,即开会当日,王人文在致内阁的电文中说:

本日未前,各团体集公司开会,到者约二千余人,演说合同与国家存亡之关系,哭声动地,有伏案私泣。最后议决,设立保路同志会,由会选人赴都面谒钧部,请示办法,俟商定后,再请查帐。幸无骚动情形,惟哀痛迫切之状,实异寻常(82)

6月19日,王人文又在奏折中陈述17日开会情形说:

本月二十一日(即阳历17日),成都各团体集铁路公司大会,到者一千余人,讨论合同及于国家铁路存亡之关系,一时哭声震天,坐次在后者多伏案私泣,臣饬巡警道派兵弹压,巡兵听者亦相顾挥泪。日来关于铁路合同攻难之文字、演说纷纷四出,禁不胜禁,防不胜防(83)

青年学生郭沫若,是当日亲临会议的目击者,他在后来的著述《反正前后》(84)中,也有一段十分详尽而生动的记载:

股东代表大概有二三百人,会场是设在一个天井里面的,上面搭着棚厂。铁路公司是设在从前打大小金川封了公爵的岳锺琪的公馆里面。全部是旧式的建筑,没有那样宽敞的可容几百人开会的会场。做讲坛的是一座戏台,前面摆着一张方桌,靠壁和两侧放着一排太师椅。坛上坛下的人都坐定了。铁路公司的总理——姓甚名谁我已不记忆了(85)——起来摇铃宣布开会。

劈头讨论的便是铁路国有问题。关于这个政策的情形,好像是邓孝可起来报告的。他的报告很平淡。他本来是赞成国有政策的人,后来随着潮流的进展却成为了保路同志的急先锋。在他报告完了之后接着是罗纶登坛。

罗纶是一位白皙的胖子,人并不很高。他一登坛,向满场的人作了一揖,开口便是:

——“各位股东!”很宏朗的声音,“我们四川的父老伯叔!我们四川人的生命财产——拿给盛宣怀给我们出卖了,卖给外国人去了!川汉铁路完了!四川也完了,中国也完了!”

接着就号啕大哭起来,满场也都号啕大哭起来——真真是在号啕,满场的老年人、中年人、少年人都放出了声音,在汪汪汪汪地痛哭。

——“是可忍孰不可忍呀!汪汪汪……”

——“我们要反对,我们誓死反对!汪汪汪……”

——“反对卖国奴盛宣怀!反对卖国机关邮传部!”

连哭带叫的声音把满场都哄动了。罗纶在坛上哭,一切的股东在坛下哭,连在场的警察、公司里跑动着的杂役都在哭。不消说我们在旁边参观的人也在哭。已经不是演说,不是开会的事了,会场怕足足动摇了二三十分钟。

接着还是罗纶,以他那很宏大的声音叫出,在他看见会场稍稍在镇定的时候:

——“我们的父老伯叔!我们,我们,我们,要誓死反对!”

——“我们要誓死反对!”砰的一声在桌上一拳。坛下也同声的反响了一声,大家也在自己的席上砰的一拳。

——“我们要组织一个临时的机关,一方面我们要联络本省的人,另一方面我们要联络外省的、全国的同胞,我们要一致反抗。反抗到底!达不到目的,我们四川人要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人抗纳租税!”

——“赞成!”

两三百人同声叫出的这“赞成”的一声,要用古式的修辞来形容,是有点“声震屋瓦”。

就这样,铁路总公司的第七次股东大会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川汉铁路的“保路同志会”。公司总理的主席的位置,无形之间便被罗纶诸人夺去了。保路同志会顿时便成立起来,会长举的是蒲殿俊,这是罗纶当场推荐的,副会长就是罗纶。下面分四股办事,有总务股、文书股、交际股、游说股。各股的干事都是当场的人自告奋勇来担负的,大体上都是罗、蒲一派的人。

同志会成立后,大会临时动议,与会人员全体到总督衙门向王人文请愿要求代奏。

王人文,字采臣,云南太和人。光绪十二年进士。原由陕西左迁四川藩台,新简川滇边务大臣,未赴任,被命临时护理总督。前任川督是赵尔巽,调东三省。赵调任前,未践诺保王为川督,而是密荐其弟赵尔丰署四川总督,以王代赵尔丰的川滇边务大臣缺。有人说:王对保路运动比较放任,是有意制造难题留给赵尔丰;但从王在这个阶段的前后言行看,他承担着颇大的风险。如上述,为了给谘议局代奏,他已经受到朝廷的一次申饬,对盛宣怀等拟定的提用路款办法,他也不完全同意。现在这么多的请愿群众涌到他的衙署里来了,他居然破格地走到群众中来,并讲了话。对大家的要求,不但表示同情,而且表示支持:“只要于国计民生有关休戚的事,他在职责上,无论怎样要据理力争。”(86)王人文说话算数,在接见群众讲话后的第三天——6月19日,即上疏严参盛宣怀签字借款合同,丧失路权、国权,要求治以欺君误国之罪,并请将自己治以“同等之罪”,“以谢盛宣怀”。6月27日,他又把罗纶等二千四百余人签注批驳川汉、粤汉铁路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公呈人全体姓名上奏,并附片自请处分。王人文作为清政府的一员封疆大吏,对保路能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其胆识确是难能可贵的。结果,王自然遭到清廷又一次的严厉申饬,最后终于受到革职处分。如果不是辛亥革命发生,他是会被逮入京办罪的。

三 “文明争路”及其破产

自17日保路同志会宣布成立,要求入会的爱国群众,就像打开了闸门的洪流,仅仅四天成都一地就已超过十万人。到7月初的半个月中,成都保路会开会十余次,到会群众“激昂悲壮,热血涌”,但又能“整而有理,秩而有序”(87)。成都各街道的保路同志分会也迅速地组织起来。紧接着,各行各业各阶层的保路同志协会也相继成立,如女子保路同志会、学界保路同志会、商界保路同志会、小学生保路同志会等等。后来在罢市斗争中,还出现了机器工匠同志会、印刷工人同志协会。

成都以外的地区,保路同志协会也陆续成立。如6月28日,重庆成立保路同志协会,到会者一万数千人。7月21日彭山县成立保路同志协会,声明为“破约保路”,情愿“毁家效命”。据不完全统计,自6月17日至9月7日成立保路协会的共有六十四县。

立宪派虽然组织和领导保路同志会的活动,但他们内心充满了矛盾。为了迫使清廷让步,不得不发动群众,壮大自己的声势;但又怕群众的行动超越了他们许可的范围。他们总希望留有余地,以便在达到所悬想的愿望后,与清政府妥协。当时,他们派出大批讲演员分赴各府、厅、州、县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因怕“好事之徒,藉此煽惑人民,生出意外变端”(88),所以小心谨慎地把问题的症结,归结为“罪在盛宣怀一人,与我皇上无干,与四川及他省官吏无干,与洋人无干”(89)。并规定“不可以此罢市、罢课”,“不得以此牵涉外人”,“不要有野蛮抗官府、打教堂的无理的暴动”(90)。他们在《演讲及组织同志会协会办法》中还规定:演讲及成立协会“必先商之地方官,届时必请临场,又必派警兵数人以资弹压”,“指名招请团总、学董、乡约、保正、客长等”参加会议。开会时“宜推监场一人,以便宣布会规及一切防维之法”(91)。这就是立宪派所宣扬的“文明争路”。

但是群众一经发动,就不会听命于立宪派的意志。保路同志会成立后,秘密的哥老会会员得到公开活动的机会,同盟会会员的革命主张也陆续渗透到群众中来,影响着群众的行动。随着斗争的深入,爱国群众对立宪派“文明争路”那一套办法日益不满,因此,“每当演说时,愤激不顾前后,则听众欢迎,若果瞻顾前后,研究办法,则众极不满”(92)。但是,立宪派的绅士们仍然照“据法力争”的老路办事。8月1日,他们派遣刘声元为代表入京,会同已在北京的谘议局副议长萧湘等人叩阍请愿,准备“效秦廷七日之哭”来打动“天听”。刘声元启程北上的那天,冒雨送行的三万余人。刘声元告别演说,“一字一泪”,表示:此去“若力争不能破约,誓不生还!”(93)但结果呢,不但不曾敲开皇宫的大门,而刘声元反被“槛车就道”,“递解回籍”。与刘声元入京的同时,他们还派了陈育、白坚、龚焕辰与江潘、周代本、吴炳臣等分道前往湘、粤、鄂等省联络,筹议办法,也都遭到当地警道的防范干涉。

从5月间就开始筹备的特别股东大会,到8月初旬各地股东代表到齐,准备开会。开会前,向以凶悍著闻的赵尔丰已赶到成都履总督任。

赵尔丰,字季和,武弁出身。先前来川任过永宁道道台,又简藩台,代理过四川总督。1908年调任川滇边务大臣,驻节巴塘。以滥杀著称,四川人叫他“赵屠户”。其兄赵尔巽调离四川前为他活动,他辇金三十万入京行贿,所以清廷于1911年4月命他署四川总督。自路潮扩大,王人文被申饬,清廷迭催他赴成都履新。但由于种种事故,到7月下旬方能成行。待至雅州,遇到河水大泛,又停顿了几天(94)。一路上他接连收到端方、盛宣怀的电报,催他“兼程前进”,务于8月4日以前抵省(95),指示他“从严干涉,力拒非理要求”(96)。8月2日,赵尔丰赶到成都,第二天早晨就接印视事。这时特别股东会即将举行了。

特别股东会于8月5日开幕,会场设在铁路公司。到会代表共五百余人。赵尔丰率领各司道官员亲临会场监督。会上讨论和通过了股东准备会提出的《遵先朝谕旨,四川川汉路仍归商办意见书》。《意见书》提出:(一)质问邮传部,(二)吁恳代奏,(三)提回存款三条争路办法。当会上有人讲“破约保路”时,赵尔丰插话制止,但遭到南充股东代表张澜的当场驳斥。张说明要保路,必先破约,他针对赵尔丰的干涉,更加大声呼喊“保路呀!破约呀!”(97)会场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在这气壮声扬的场面上,貌似强悍的赵尔丰反而“势衰气沮”,不再吭声了(98)。这天会议上,颜楷当选为特别股东会会长,张澜为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是事先精心安排的:颜楷素性平和,其父与赵尔丰同寅,便于联络;张澜有胆识,与蒲、罗交好,这样一软一硬,可以更好地对付赵尔丰。

此后,会议逢一休会,其余时间逐日开会。但是到了8月中旬骤然发生了邮传部札派李稷勋仍总理宜归工程,实际是强收宜归段路权的问题。由此掀起了席卷全川的罢市、罢课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