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文心雕龙》中的“正变”论
迄今为止,研究刘勰及其《文心雕龙》的学者们,只注意到他的“通变”论,还未注意到他的“正变”论。原因很简单,《文心雕龙》除《序志》外,共四十九篇,其中一篇曰《通变》,而“正变”却未有专篇,所以不为研究者所注意。另外一个原因是,“正变”一词,在《文心雕龙》中很少出现。在《文心雕龙》全书中,“正变”二字连用者,仅有一处,而且是将“正变”颠倒过来,变成“变正”。《颂赞》篇云:
四始之至,颂居其极。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夫化偃一国谓之风,风正四方谓之雅,容告神明谓之颂。风雅序人,事兼变正;颂主告神,义必纯美。
刘勰所说的“四始”,指“风”“小雅”“大雅”“颂”。这是用《诗大序》和郑玄《诗谱序》的说法,而不是司马迁的说法。刘勰对“风”“雅”“颂”的释义,完全是据《诗大序》。所谓“风雅序人,事兼变正”,意思是说《诗经》中的《风》《雅》是记叙人事的,所以有“正风”“正雅”和“变风”“变雅”。这还是本之于《诗大序》与郑玄《诗谱序》之说,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刘勰对“风雅正变”说也不可能有所创新。他在《序志》篇曾说,在经学注释方面,“马郑(指马融与郑玄)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因此刘勰是不愿将精力专注于注经的章句之学上。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诗经》之后,出现了以《离骚》为代表的“楚辞”,以后又出现了汉代的大赋,或称“辞赋”。在诗歌领域,《诗经》是以四言为主,汉代及汉以后,虽有人间或写四言诗,但已非《诗经》之面目,充其量不过是继承了《诗经》“风雅”(包括“变风”“变雅”)的“顺美匡恶”即“美刺”的手法而已,“风雅寝声”已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故刘勰在《文心雕龙·辨骚》篇说:
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固已轩翥诗人之后,奋飞辞家之前,岂去圣未远,而楚人之多才乎!昔汉武爱《骚》,而淮南作《传》,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
《离骚》出现于《风》《雅》销声匿迹之后,它和《风》《雅》究竟是什么关系,曾引起汉代学者的广泛关注。而且也有不同的看法,以刘勰的观点来看,《离骚》在“典诰之体”“规讽之旨”“比兴之义”“忠怨之辞”四个方面,是同于《风》《雅》的,而且主要方面是同于“变风”“变雅”。《离骚》的“怨诽”之情、“规讽之旨”、“忠怨之辞”是有目共睹,其吟咏之情性正与“变风”“变雅”相似。淮南王刘安所作之《离骚传》谓其兼具“《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即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所说的“《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义。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说:“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大王之化淳,《邠风》乐而不淫。”也即此义。这里刘勰已兼及《国风》之“正变”了。《邠风》按《诗大序》的看法,已非“正风”。至于含“怨诽”之情的大雅、小雅,肯定属于“变雅”无疑。因为只有哀政教之失,才能产生大、小“雅”的怨诽之情。这就是说,汉代的部分学者是以“风雅正变”的观点来理解《离骚》的。除了淮南王刘安之外,司马迁的《史记·屈原列传》也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也。”这大概是照抄刘安的话而来。从汉代至刘勰,大体是把《离骚》及《楚辞》看作是“风雅正变”的产物。直到宋代的朱熹,仍然把《离骚》视为“风雅正变”的产物。他在《楚辞集注序》中论屈原说:“惟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把《离骚》看作是“风雅正变之末流”,未免将《离骚》贬低了,远不如刘勰的“因变得奇”说。
但《离骚》并非完全是“依经立义”的,以刘勰的两分法看,它也有“异乎经典”的四个方面:即“诡异之辞”“谲怪之谈”“狷狭之志”“荒淫之意”。刘勰对于《离骚》之“夸诞”是不甚理解的,对它的浪漫主义手法也不甚理解,所以目为“异乎经典”。但刘勰又给予《离骚》以很高的评价,把它目为“奇文”,看来在刘勰的心目中,《离骚》具有“因变得奇”的美学特征。他以“正变”或“变正”,推衍出与它们相同涵义的一个美学范畴,即“奇正”。《辨骚》篇有一句名言:“酌奇而不失其贞[7]。”“贞”者,正也。笔者认为“酌奇而不失其贞”是要求“奇”与“正”结合,也就是“变”与“正”结合,即要求“变而不失其正”。
“正”与“奇”,或“奇”与“正”,或“正变”与“变正”,在刘勰看来含义是相似的,可以这样说,“变正”在《文心雕龙》中已被刘勰转换为“奇正”,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文心雕龙》中找到例证。《风骨》篇云:
若夫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洞晓情变,曲昭文体,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昭体故意新而不乱,晓变故辞奇而不黩。
“晓变故辞奇”,“变”与“奇”是等位关系,刘勰大概就是通过“变”与“奇”的等位关系,将“变正”转换为“奇正”的,从而使“奇正”成了《文心雕龙》中具有对立统一内涵的美学范畴。
“奇正”在《文心雕龙》中涉及的面很广,可以说“奇正”是贯串于全书的范畴。前文通过《辨骚》篇的分析可以看出,就文章的思想内容而言,同于《风》《雅》的思想为“正”,异乎经典的思想为“奇”。在《正纬》篇中说“经正纬奇”,这里的“正”与“奇”,含有“真”与“伪”的对立关系。刘勰指出纬书有“四伪”,“经正纬奇”是“四伪”之一。《正纬》开篇便说:“夫神道阐幽,天命微显,马龙出而大《易》兴,神龟见而《洪范》耀。故《系辞》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斯之谓也。但世夐文隐,好生矫诞,真虽存矣,伪亦凭焉。”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根据自然之道可以阐明深奥的事理,使不明显的天命明显起来。马龙献出河图就产生了《易经》,神龟献出洛书就产生了《尚书》的《洪范》。《周易·系辞》所说的“黄河出图,洛水出书,圣人效法它”,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历时久远,有关记载很不清楚,容易产生不实的假托;因此,真的虽然存在,假的也据此而出现了。纬书是一种托经义以宣扬符瑞迷信的著作,由于经书中偶见迷信传说,这就给纬书留下了假托的余地,纬书可以说是钻了经书的空子。刘勰是“宗经”的,他认为儒家的“六经”是“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宗经》)。凡经书上写的都是真的、正的,他评论纬书用的方法就是“按经验纬”(《正纬》),即按照“六经”去验证纬书,这样发现纬书“其伪有四”(《正纬》),故得出“经正纬奇”的结论。很显然,这里的“正”与“奇”,就近乎“真”与“伪”了。
大体而言,刘勰是以儒家正统思想为“正”,以背离儒家正统思想为“奇”,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认为,司马迁的《史记》有“爱奇反经之尤”,主要着眼于司马迁的“论术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贱”(《后汉书·班彪传》)。司马迁突破了儒家正统思想的束缚,在刘勰看来,是“爱奇反经”的过错,也可以说是“逐奇而失正”(《定势》)了。
除了内容的“奇正”,刘勰还论述到辞采的“奇正”,他把辞采分为“正辞”与“奇辞”两类。在《议对》篇中,他要求对“经典之体”的议,在明其大体、“枢纽经典”之后,要“标以显义,约于正辞”。在《风骨》篇中,他要求在“洞晓情变,曲昭文体”之后,“然后能孚甲新意,雕画奇辞”。所谓“正辞”,殆指正面的、雅正的语言;所谓“奇辞”,指奇异的、新奇的、变化谲诡的语言。并要求不同种类、不同用途的文章,语言辞采的“奇正”应有所不同。在“正辞”与“奇辞”之间,我们还看不出刘勰的抑扬之义。那么,刘勰在讲文章“体势”的时候,崇正抑奇的倾向就十分明显了。刘勰在“体势”的总体上是主张“奇”“正”并用的。所以他说:“然渊乎文者,并总群势: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定势》)但在后文中,他又批判故作奇辞以迎合俗好的现象:
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察其讹意,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故文反“正”为“乏”,辞反正为奇。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辞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色耳。
意思是说:近代的作家,大都爱好奇巧。推原这种文章的体势,是从一种错误的趋势变化而来。由于作家们厌弃旧的体式,所以牵强地追求新奇。细看这种不正当的趋向,似乎难以用其他方法补救,只好反奇归正了。篆文的“正”字反写则为“乏”字,在辞句上把“正辞”反转过来就是“奇辞”,效法“奇辞”的方法,必然把正常的辞序颠倒过来,应当写在上面的字写到下面去,把句中的字改到句外去;次序错乱而不正常,就算是新奇的辞采了。但这种“反正为奇”,当然是不符合刘勰的美学理想的,所以刘勰要加以控制,提出“执正以驭奇”,反对“逐奇而失正”(《定势》)。这是传统的儒家崇正抑变思想在刘勰“奇正”论上的投射,刘勰虽然给予“变”与“奇”以一定的应用范围与发展空间,但到头来还得限制它,使“正”与“变”的对立,统一在“正”上。正像汉儒以情性之正、以“发于情,止乎礼义”来规范“变风”“变雅”一样。《辨骚》篇所云“凭轼以倚《雅》《颂》,悬辔以驭楚篇,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也是“执正以驭奇”之义。
在《体性》篇中,刘勰还论到风格的“奇正”问题。他把文章风格,归纳为八种: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这八种风格是有高下雅俗之分的。刘勰最推崇的是“典雅”“远奥”,贬得最低的是“新奇”“轻靡”。什么样的风格是“新奇”呢?刘勰的解释是:“新奇者,摈古竞今,危侧趣诡者也。”也就是说,“新奇”是弃古趋新,以诡奇怪异为特色,这与“熔式经诰,方轨儒门”的典雅风格,岂可同日而语?刘勰又于八体之中各拈出一字以示互相之间的对立:“故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雅”是“正”的同义语,“典”“雅”均含“正”义,典正、雅正,都与儒家经典有关,所以说“熔式经诰,方轨儒门”。刘勰的崇正抑奇,于此表现得最为鲜明。在谈到风格形成的原因时,刘勰认为与作家的“才”“气”“学”“习”密不可分:“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所谓“雅郑”,对音乐来说是指雅乐与郑声,前者典雅,后者淫邪,“雅郑”实为“正”与“邪”,以“正变”与“正奇”方之,“邪”与“奇”是等位的。
从以上分析看,刘勰的“奇正”论,内涵颇为丰富、复杂,它直接渊源于传统儒家的“崇正抑变”的美学思想及汉儒的“风雅正变”说,他将“正变”变为“变正”,又将“变正”转换为“奇正”,“依经立义”“崇正抑变”的本色丝毫未减。刘勰突破汉儒的地方是承认了“因变得奇”,《辨骚》篇对此表述得较为清楚。但刘勰也认识到,“变”也会“因变得衰”,刘勰没用这个词,“因变得衰”是清代的叶燮概括出来的,后文将有专章论述。这里略加分析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因变得衰”思想的表现。
《通变》篇云:“榷而论之,则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楚汉侈而艳,魏晋浅而绮,宋初讹而新。从质及讹,弥近弥淡。何则?竞今疏古,风昧气衰也。”有人以为这是刘勰的文学退化论,实则不然。笔者认为,周振甫先生的分析颇为有理,他说:“文学发展的规律是什么呢?就是由淳质到辨丽到侈艳,这是向好的方面发展;但从辨丽到侈艳里,浮夸的风气开始萌生。因而由侈艳到浅绮到讹新,这是向坏的方面变化。……趋于正的变是变而通;趋于不正的变是变而衰。”[8]所以我们认为刘勰的“正变”论,是有因变得“奇”和因变得“衰”的内涵。
在批评鉴赏方面,刘勰也使用了“奇正”的范畴。在《文心雕龙·知音》篇中,刘勰提出“六观”的问题:
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
“六观”是批评鉴赏的方法论,因其没有明确的质的规定性,还不能算批评鉴赏的六条标准。但联系其他各篇,还可找出“六观”质的规定性。范文澜注说:“一观位体,《体性》等篇论之。二观置辞,《丽辞》等篇论之。三观通变,《通变》等篇论之。四观奇正,《定势》等篇论之……”[9]上文对《定势》篇的“奇正”论,已做了简单的分析,可知刘勰对“奇正”的要求主要有三点:一,对“奇正”要“兼解而俱通”;二,主张“执正以驭奇”;三,反对“逐奇而失正”。“四观奇正”放在“三观通变”之后,说明它与“通变”的内涵是截然不同的,否则“六观”便成“五观”了。同时也说明“奇正”在刘勰心目中是占有重要位置的。《辨骚》篇的“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说明刘勰论文颇重“奇”“正”结合、华实并用。刘勰论文是最重折中的,“奇正”含有刘勰的艺术辩证法,他不仅折中于“雅”“俗”之际,也折中于“奇”“正”之间,不然,他就不会将“观奇正”,作为批评鉴赏的一个标准来看待了。
在诗乐观上,刘勰完全继承了先秦儒家“崇正抑变”“崇雅抑俗”“重《韶》《夏》而轻郑声”的观点。这在《文心雕龙·乐府》篇中表现得较为集中:
夫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务塞淫滥。……自雅声浸微,溺音腾沸。秦燔《乐经》,汉初绍复,制氏纪其铿锵,叔孙定其容典;于是《武德》兴乎高祖,《四时》广于孝文,虽摹《韶》《夏》,而颇袭秦旧,中和之响,阒其不还。……《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至宣帝雅颂,诗效《鹿鸣》;迩及元、成,稍广淫乐,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至于魏之三祖,气爽才丽,宰割辞调,音靡节平。观其“北上”众引,“秋风”列篇,或述酣宴,或伤羁戍,志不出于淫荡,辞不离于哀思,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也。
乐府诗是合乐的,所以刘勰从诗、乐两方面来评论。他认为雅正的音乐渐渐衰落之后,淫邪的音乐便渐渐兴起了。秦始皇烧了《乐经》之后,汉初极力想恢复古乐,但像高祖时的《武德舞》、文帝时的《四时舞》,虽说是学习古代的《韶乐》和《大夏》,却是继承了秦乐,所以古代中正和平的乐调就难以再见了。像汉代的《安世房中歌·桂华》以及《郊祀歌·赤雁》,或者“丽而不经”,或者“靡而非典”,已失古乐之雅正。元帝、成帝时代,淫邪的音乐更加普遍,正音反而不合流俗。到了曹魏时代,曹操、曹丕等人的乐府诗,如《苦寒行》《燕歌行》等,或叙述宴饮,或哀叹出征,内容不免过分放纵,句句不离哀思,虽然是汉代《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这三调的“正声”,但比起《韶乐》和《大夏》来,只能算是淫邪的郑声了。这里姑且不论刘勰论述乐府诗的历史发展是否符合事实,我们且看在这段话中使用的概念与范畴。以“正变”的范畴观之,“雅声”、《韶》《夏》、“中和之响”“正音”“正声”,都属于“正”的范畴,是刘勰肯定和向往的。“溺音”“不经”“非典”“淫乐”“音靡”“郑曲”,均属“变”而失“正”的各种形态。这是刘勰所贬抑和否定的。孔子在齐还听到过《韶乐》,对于《韶》《夏》,刘勰恐怕没有闻见过,完全是凭古代典籍的描述,似乎有点盲目崇拜古乐。对于孔子的“郑声淫,放郑声”,刘勰是全盘接受了。在诗乐观上,刘勰受先秦儒家“崇正抑变”“崇雅抑郑”的思想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乐府》篇对于“诗声俱郑”的现象,刘勰不无感叹地说:“淫辞在曲,正响焉生?”该篇“赞”中又感慨“《韶》响难追,郑声易启”,都是“崇雅抑郑”的嗣响。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刘勰的“正变”观、“奇正”论作一小结。“变正”与“奇正”内涵十分相近。刘勰的“变”与“奇”含义比较丰富多样,既承认“变”与“奇”,给它们一定的发展空间,又限制“变”与“奇”。刘勰肯定了“变”与“奇”的多样性:“变”有“情变”,有“文变”;设体是“有常”的,“文变”是“无方”的;“变”有向好的方面“变”的,也有愈变愈坏,因变而衰的。对于“奇正”,刘勰认为有“因变得奇”,如《离骚》之“奇文郁起”;也有“逐奇失正”“逐奇反经”的,他主张,“执正以驭奇”“酌奇而不失其贞”,再联系他在诗乐观上的“崇雅抑郑”,可以清楚地看到刘勰直接继承了先秦儒家特别是孔子的美学思想,这种美学思想带有浓厚的“宗经”色彩。在挽救六朝文风上虽有一定积极作用,却限制了他对文学作品的正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