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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以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权利人实际损失,是指权利人在没有侵权行为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利润与侵权情况下实际获得的利润的差额。英国、美国采用的概念是“失去的利润”,其实质与我国实际损失相似。其逻辑基础也与我国基本一样,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二者的差额即为权利人的损失额。
具体来说,著作权人的损失是其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的乘积。商标权利人的损失是其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的乘积。专利权人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