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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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创造与创新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创造”被解释为“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这是有关“创造”的最一般的解释。“创造”一词是对创造活动的综合概括。

可以说,创造是人们应用已知信息,产生某种新颖而独特的、具有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过程,是“破旧立新”,打破世界上已有的,创立世界上尚未有的精神和物质的活动。作为创造的成果,这种产品可以是新概念、新设想、新理论,也可以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其特征是新颖、独特、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个人价值。

创新是从英文innovate(动词)或innovation(名词)翻译过来的。根据《韦氏词典》所下的定义,创新的含义为引进新概念、新东西和革新。

创新理论最早是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A.Schumpeter,1883—1950,见图1-2)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指新技术、新发明在生产中的首次应用,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是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图1-2 约瑟夫·熊彼特

熊彼特进一步明确指出“创新”的五种情况:

(1)引入一种新产品或产品的一种新特性。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主要是工艺),这种新方法不需要建立在科学新发现的基础上,并且,也可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方式中。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获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5)实现任何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后来人们将他这一段话归纳为五个创新,依次对应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组织创新,而这里的“组织创新”也可以看成是初期的狭义的制度创新。

从一般意义上讲,创造强调的是新颖性和独特性,而创新强调的是创造的某种具体实现。创造与创新在概念上的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造比较强调过程,创新比较强调结果。例如,可以说“他创造了一种新方法,这种方法具有创新价值”。

(2)在程度上,创造强调“首创”“第一”“无中生有”“破旧立新”,主要是指自身的新颖性;创新是建立在已经创造出的既有概念、想法、做法等基础之上,其着眼点在于“由旧到新”,强调与原有事物相比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创新看作是创造的目的和结果。例如,黑白电视机的出现可以看作是一种创造成果的诞生,因为在其出现之前根本就没有电视机;而彩色电视机的出现则是一种创新,因为它是在黑白电视机的基础上,利用其他的科学理论和技术对其进行改造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产品。再如,蒸汽机的出现是一种创造(见图1-3),而将它应用到其他工业领域,则是创新(见图1-4)。

(3)在思维过程上,创造应是独到的,其思维始终站在新异的尖端;创新则是在已经创造出的既有概念、想法和做法等的基础上,将别人的原始想法组织起来,应用到自己的思维活动中去。

(4)在范畴上,创造一般指的是知识、概念、理论、艺术等方面;创新则一般指的是技术、方法、产品等。

图1-3 创造:瓦特改良的蒸汽机

图1-4 创新:蒸汽机火车头

(5)在目的上,创造注重的是科学性和探索性;创新更注重经济性和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