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黄三角地区金融改革取得进展——以东营市为例
2009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复《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东营市成为山东省唯一一个整建制进入两大国家战略的地级城市,战略优势非常明显。按照《规划》和山东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要求,2013年年底东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培育发展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四大方面提出了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17条意见,成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东营市金融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近几年,东营市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金融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14年6月月末,东营市实现社会融资总量751亿元,比年初增长9.8%;金融业增加值为76.4亿元,同比增长19.3%,高于东营市GDP增速9.2个百分点,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6.2%,占GDP的比重达4.3%;金融业上交地方税收10.02亿元,同比增长26.84%,占东营市地方财政收入的8.51%。金融业已成为东营市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一、东营市金融改革进展
(一)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系
东营作为黄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以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其金融组织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2013年,东营引进金融机构9家,其中银行机构3家,保险公司4家,证券营业部2家。积极拓展和延伸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业机构分别在县乡两级增设分支机构12家和3家。东营银行先后在淄博、潍坊各设立1家分行,已开业运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东营管理中心挂牌成立。2013年上半年,兴业银行、东营融和村镇银行开业运营,西藏同信证券和长江证券分别设立了东营营业部,新增小额贷款公司1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家,成立了山东休斯顿石油装备交易中心、新世纪金融交易市场。截至目前,东营市金融机构和地方类金融组织达到271家,其中银行23家,证券营业部12家,期货营业部4家,保险公司36家,小额贷款公司3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5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3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6家,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10家,投资(咨询)类公司63家,融资租赁公司9家,典当行22家,创业投资企业7家,产权交易中心1家,基本构建起了与黄蓝战略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东营市金融机构统计指标和东营市金融业务统计指标分别如表2—8和表2—9所示。
(二)保险担保业实现健康发展
2013年,东营市保费收入达52.1亿元,同比增长了22.53%。全行业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5 882.1亿元;支付赔款和保险金17.86亿元,同比增长28.21%。2014年上半年,东营市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累计达35.01亿元,同比增长28.66%;累计承保金额达6 265.74亿元,累计赔款达6.43亿元,同比增长11.6%。东营市在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方面做到先行先试,严格把关,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在山东省率先完成担保公司股权改造,东营市25家担保公司全部引入了法人股东。截至2014年6月月底,东营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达20.43亿元,总资产达23.78亿元,新增担保金额达24.6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达48.94亿元,实现担保业务收入2 694万元,实现净利润1 752万元。在农业政策性保险推广方面,东营市制定出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县区全覆盖,在2014年上半年,新增了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商品林(仅指用材林)等8类政策性保险险种。做好保暖资金征集工作,申请推介项目15个。同时,做好保险诚信宣传工作,开展了人身保险业务销售人员抵制销售误导主题教育活动。在监管工作方面,完成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分类评级工作,并实行分类监管,对3家公司采取强制退出措施。印发了《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转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部分担保机构转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东营市在推动保险担保业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区域信贷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第一,信贷投放实现连续稳定增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东营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银行存款管理意见》,建立了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业机构对地方税收贡献、信贷融资、存贷比结构等指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东营市金融机构扩大信贷增量,盘活信贷存量,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举办了东营市2014年互联网银企洽谈会,引导资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领域,推介项目236个,签约金额达331亿元。截至2014年6月月底,到位资金达186亿元,到位率达56.2%。截至2014年5月月末,东营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 373.67亿元,比年初增加212.36亿元,增长9.83%,增速列山东省第五位;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3 330.84亿元,比年初增加482.84亿元,增长16.95%,增速居山东省第二位。第二,积极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引导督促各银行大力发展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融资业务。2013年,东营市表外融资余额达1 445.75亿元,比年初增加512.22亿元。特别是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东营市主要表外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余额已达1 771.86亿元,比年初增加352.06亿元,是银行信贷增幅的2.48倍,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为满足企业不同形式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第三,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稳健。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77.16亿元,增速居山东省第一。截至2014年6月月底,东营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79.89亿元,贷款余额达67.37亿元,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2012年东营市主要金融机构概况如表2—10所示。
(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第一,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政策》、《东营市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东营市财政和各县区设立了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各县区设立资本市场融资专项扶持资金,解决企业土地、房产、税收、环保以及改制等问题,储备了100余家上市后备资源。截至2014年6月月底,东营市共有场外挂牌企业28家,其中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1家,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7家,实现融资额近4亿元。第二,大力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2014年6月月底,东营市9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1期融资票据,发行额度达到64亿元,同比增长156%。
(五)加大金融创新,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
第一,2012年3月山东省政府确定东营市为山东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市以来,东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的意见》和5个配套文件(简称“1+5”),全面启动了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创设了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开展了投资(咨询)类公司规范整顿,完善了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试点,民间借贷成本从2012年的40%以上降到20%左右,民间借贷秩序得到优化。第二,创新城市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成立山东省首只新农村建设基金。根据东营市新农村建设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由建设银行出头,组织筹建了东营市黄蓝新农村建设投资基金,并为该项目批复项目贷款3.6亿元。该基金注册资本5亿元,首期到位资金为1亿元。该基金前期资金投入用以解决新农村建设项目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后续贷款资金的持续跟进,保障项目后期资金需求得到满足。该基金主要投向广饶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6个社区项目。第三,推广“助保贷”等金融创新产品,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2014年以来,东营市金融机构研发各类金融产品30余款,授信额度达360亿元。在河口区率先开展“助保贷”业务,共为14家中小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2.33亿元,有3家中小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目前存量企业为9家,贷款余额为0.47亿元,无不良贷款。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巩固林权、海域使用权、滩涂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家畜等抵质押试点成果,通过抵(质)押创新累计实现融资6.6亿元。
(六)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
第一,成立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管理职能向服务和监督管理并重转变奠定了基础。第二,建立了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机制。东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东营市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意见》,主要从建立企业信贷风险预防机制、资金链监测预警机制、资金链断裂应急处置机制、恶意逃废债务惩戒机制、互保链隔离机制五个方面建立了协调统一的风险保障处置机制。第三,设立了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东营市政府设立了5亿元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各县区根据各自财力做相应的配套。该资金为基本面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目前,市级和部分县区资金已经落实到位。第四,建设民间融资征信管理平台。从当前最需要、条件最成熟的地方金融组织征信体系建设入手,对原有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统计系统加以升级改造,开发数据库应用模块,形成规范统一的民间融资征信记录,为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基础。目前,该项目建设方案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第五,组建市级有政府背景的大型担保公司。采取政府参股优质民营担保公司的方式,扩增注册资本金到5亿元,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更加完善的大型担保公司。如果担保链上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受出险企业的牵连陷入困境,那么该担保机构可以为其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目前,公司组建的申报材料已获山东省金融办批准,正在进行出资注册。第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了东营市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处置了川鲁王事件、胜荣邮政支局集中退保等金融事件,协调处置了东营光伏等企业的资金链安全问题。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评级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第七,加强金融宣传。设立了山东省首档市级电视金融栏目“东营金融”,2013年以来共播出200余期,专题报道达35期,成为宣传东营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阵地。
二、小结
东营市近几年的金融改革呈现出两大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东营对民间融资的试点引导于2012年展开,整顿了不少开展非法集资放贷的投资咨询公司,将东营市投资公司数量缩减了三分之二。当地金融部门认为,对待民间资本得疏堵结合,在规范整顿之外,还要为民间资本创立一个好的流动机制,设立相应的新型组织,实现资金撮合,达成借贷意向。2012年年底,东营市成立了山东省首家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东营黄河三角洲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公司形式运营,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服务内容涉及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等。该服务中心最大的优点在于,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融资速度快,融资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进驻服务中心的所有中介机构,半年内都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同时,该服务中心规定融资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此外,该服务中心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一站式的服务,在5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内,引进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公证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除了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外,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设立也非常值得关注。在组织形态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与小贷公司有着很大的区别,小贷公司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对接一些资金量相对较大的投资项目,有别于传统民间借贷松散、量小的特点,如此一来,让民间资本可以投入更多的领域。在业务模式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两类——项目投资和财务性投资。其中,以项目投资为主,多是投入一些中长期项目,投资回收周期相对较长。在项目投资的形式上,既可以是固定收益率投资,收益率不限于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又可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比如股权投资。此外,为破解“三农”融资困境,东营市还专门成立了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它的出现不仅打破了农村地区机构垄断经营的局面,而且有助于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客观上缓解了“三农”融资难的问题,对于规范农民闲散资金投向,防范投融资风险有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上半年,东营市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347笔,达13.17亿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登记需求金额达1.97亿元,登记出借金额达1.28亿元,对接成功9 120万元;8家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累计发放互助金3 825万元; 投资公司累计投资5.25亿元。
第二个亮点是建立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帮助东营市中小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问题,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市级专项资金规模为5亿元,单笔使用规模最高为5 000万元,最长期限为15天。从资金的筹集渠道看,应急转贷资金采取了两种模式:一是由财政出资;二是由辖区内银行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门用于企业应急转贷。从目前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情况看,广饶县已累计为2家企业发放2笔共计2 300万元资金,利津县已累计为7家企业发放8笔共计5 000万元资金,东营港开发区已累计为1家企业发放2笔共计2 850万元资金,合计发放转贷资金10 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