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投融资体制创新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扶持了235个高效生态重点项目和《规划》确定的重大事项,带动社会投资573亿元。总规模200亿元的黄三角产业投资基金投入运营。联合山东省金融办协调国内券商与企业有效合作,引导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计划2014年新三板上市企业达到40家,发行惠民绳网、博兴厨具、东营石油装备等8只产业基金。2013年年底东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培育发展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四大方面提出了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17条意见。出现了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船舶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
二、土地开发利用的政策创新
摸清了近800万亩未利用地底数,制定了未利用地开发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提出了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发展“飞地经济”等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及地质找矿合作协议》,国土资源部支持将黄河三角洲作为单独区域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支持在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先改先试,允许山东实施省内异地占补平衡,其他建设用地紧张的地区可以购买黄河三角洲的土地指标。目前未利用地开发总面积达到89.6万亩,完成开发面积42.2万亩。
三、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创新
通过构建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依据龙头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形成特色产业园区,结合产业集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在造纸、盐化工等产业领域初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的有机统一。利用税收、补贴、贷款等各种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市场行为,不具有强迫性,需要政府利用各种政策进行诱导。黄河三角洲各级政府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了一个良性、面向市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和环境,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有效解决了发展循环经济投入不足的问题。
黄三角依托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信龙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一些龙头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并在同类公司中推广应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东营市重点培育了30家循环经济型企业,滨州市重点培育了23家循环经济型企业,这些企业在推动区域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原则,科学确定各类园区的产业定位,通过项目协调和利益分配等机制,逐步使各类园区特色更加鲜明、布局更加合理,更加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延长、增粗产业链条,形成龙头带动、配套协作的产业园区发展格局。
四、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四化同步与城乡统筹,坚持改革创新,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城镇组群一体化发展为突破口,以就地城镇化为基本模式,打造以“四点四区”为支撑的渤海南岸城市带和以德龙烟铁路为轴线的生态城镇群,探索形成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因地制宜,总结探索出一些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如沾化县利国乡(以农业为支撑,全乡合村并居)、博兴县(大企业介入推动农村社区改造)、昌邑市(城市转型,智慧城市建设)等。
五、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在“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的要求的指导下,主要从组织领导机制改革、强化督查考核、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增强工作合力以及顶层设计与高层推动总体部署等方面进行改革。黄三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黄三角行政管理,主要是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部门内部的改革;第二个层次是社会间的行政管理改革,比如建立行政资源集中交易中心;第三个层次是区域间统筹协调和权责一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对行政区划的管理以及区域协作机制。
六、社会管理创新
近年来黄三角主要城市在各个领域对社会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特别是在“村改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智慧城市建设”三大方面的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涌现出一批典型城市。2013年,昌邑市被列入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在智慧城建、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档案、城市“一卡通”等应用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滨州市一般性村落也推行了村改居工作,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沾化县利国乡的合村并居,提升了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更好地集约土地发展经济;作为医改先行先试的重点地区,东营市以“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建机制”为工作主线,围绕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七、土地流转创新
农村土地出现了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现象。东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扩大试点后,与农村土地流转相配套的服务中心也达到了34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进行中,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农户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土地和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拓宽融资渠道。滨州市也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开始进行土地流转信息核实发布、实地勘察、土地价值评估、融资担保、合同管理、产权办理等全方位综合配套服务,提供了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