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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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道德的基本原则问题上的对立

道德原则问题其实就是关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体的关系问题,在此问题上,是坚持集体本位,还是坚持个人本位,这是无产阶级伦理思想与地主资产阶级伦理思想进行斗争的重要方面。冯定比较了“新道德”与“旧道德”,认为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旧道德常常从个人出发,而新道德则处处从社会出发”(注:《冯定文集》,第1卷,1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旧道德偏重于个人的修养,为的是个人的利益、个人的荣誉,这一实现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旨在个人利益的实现,把个人利益的实现当成社会进化的动力;新道德则从社会出发,其主要目的是自己人群的团结,通过团结的力量来承担起改造社会的责任。

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伦理思潮推崇西方的个人主义,认为社会是独立个体的集合体,要拯救民族的危亡只有靠造就出具有自由个性、独立人格的个体,肯定自我,完善自我,追求功利,充分发展人的自由个性。

胡适认为人的本性是趋乐避苦,伦理必须建立在个人功利的基础上,要以个人功利作为评价善恶的标准,西方现代文明的成就就是以此为动力的。他宣扬作为资本主义道德基本原则的个人主义,推崇体现19世纪欧洲个人主义精华的“易卜生主义”。易卜生认为个人与社会是对立的,社会最爱专制,总是以其强力来摧残人的个性和自由,使得社会缺乏生气;必须使个人充分发展,在世界的危难中最要紧的是救出自己;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把自己救出,就是给社会作贡献。胡适引用易卜生的一段话来说明“易卜生主义”:“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你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胡适认为,“易卜生主义”是“最健全的个人主义”,是“纯粹的为我主义”。他说:“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注:《胡适文集》,第5卷,511页。),“救国须从救出你自己下手”(注:《胡适文集》,第4卷,630页。)。他认为易卜生笔下的主人公娜拉就是这样的人,她抛弃了丈夫和儿女,抛弃了家庭,飘然而去,只是因为她觉悟了自己也是一个人,她必须努力做一个属于自己的人。关于职业选择,他主张要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不要考虑社会需要。

张东荪认为,个人与社会是互制互为、相互改造的关系,“不能说个人的存在是专为了社会,亦不能说社会的设立是专为了个人。这样把社会与个人交织为一,便是人的生活”(注: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1集第6册,206页。)。这一观点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其思想天平显然倾向于个人,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即在把自己弄得圆满完成”,即“人格的自我构成”。

无产阶级伦理思想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坚持社会本位,倡导集体主义,把革命利益、无产阶级和劳动大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反对个人本位,批判个人主义。

恽代英对个人主义进行了批判。在学理上,个人主义把个体自身作为宇宙间唯一真实的存在,认为家庭、国家、法律、道德等都是为个体利益服务的。“就生物学理上说,就经济状况上说,个人只是人群的一个分子,一个细胞。离了人群,个人不能生存,亦似乎没有生存的意义。说简直些,在我们所踪寻得的宇宙大法中,个体是为全类存在的,全类不是为个体存在的。这样,所以人群比个人在宇宙中更有个真实的地位。”(注:《恽代英文集》(上卷),347页。)正因为群体优于个人,所以,要追求个人幸福,就不可不追求人类幸福。如果人人都以个人利益为重,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就难以避免。恽代英主张以革命利益为重,在必要时要牺牲个人利益。这一思想体现在他对马克思主义恋爱观的论述上:“在经济制度未完全改造以前,是没有美满的恋爱生活可言的。马克思主义者并不反对恋爱,他们愿意牺牲一切以谋改造经济制度,使人人得着美满的恋爱。但马克思主义者为了改造经济制度有时要牺牲一切(包括恋爱在内),若在工作上所必要牺牲的不能牺牲掉,甚至于因为贪恋任何事物,反牺牲了他的正当工作,这只是愚昧的鄙夫,决不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徒。”(注:《恽代英文集》(下卷),692页。)

毛泽东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522页。)他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中,对个人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红军中的个人主义倾向有报复主义、小团体主义、雇佣思想、享乐主义、消极怠工、离队思想等表现形式,必须“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93页。)。他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说:“自由主义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二位”(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360页。),“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注:同上书,361页。)。他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号召大家学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认为一个人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注:同上书,659~660页。)。毛泽东要求革命干部和革命领袖要“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政治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这些人不要自私自利,不要个人英雄主义和风头主义,不要懒惰和消极性,不要自高自大的宗派主义,他们是大公无私的民族的阶级的英雄,这就是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党的领袖应该有的性格和作风”(注:《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277页。)。

刘少奇对共产主义道德作了集中性的论述,他认为共产主义道德是一种“大公无私的道德”,这种道德不是建筑在保护个人和少数剥削者的利益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保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的基础上,建筑在最后解放全人类、拯救世界脱离资本主义灾难、建设幸福美丽的共产主义世界的利益的基础上。他主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内容,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把个人问题、个人利益放在服从的地位,在思想和行动中使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完全一致。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因为他无私心,在党内没有要隐藏的事情,‘事无不可对人言’,除开关心党和革命的利益以外,没有个人的得失和忧愁。”(注:《刘少奇选集》(上卷),133页。)“自高自大,风头主义,个人英雄主义,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思想。”(注:同上书,67页。)

周恩来注重对革命队伍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尤其是小资产阶级意识的批判。他认为小资产阶级意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个人的意气之争”,“反对机会主义与盲动主义,在政治上何等重要,但是一把对政治变成专门对人,便成了闹不清的意气之争了。因意气而攻击他人,因意气而不接受他人的批评,甚至不站在党的立场去考查同志的意见与工作,专以意气去推测他的动机,而造成党内无穷的纠纷,这是充分的小资产阶级之意识的表现”(注:《周恩来选集》(上卷),9~10页。)。

朱德在论述革命军人的英雄主义时,强调革命英雄主义与个人英雄主义的根本区别。他认为新英雄主义与旧的个人英雄主义的原则区别在于:旧的个人英雄主义把个人的名利权位放在第一位,一人至上,个人突出,不去首先分辨革命与反革命的严格界限,轻视与脱离群众,甚至愚弄与奴役群众;八路军、新四军的英雄主义,是新时代、新社会的产物,是和共产党的领导分不开的,因而它不是为个人利益打算、为反动势力服务的旧英雄主义,而是革命的英雄主义、群众的英雄主义。

瞿秋白提出“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的概念。他在《普洛大众文艺的现实问题》一文中说,在某些文艺作品中,“英雄主义的个人忽然像‘飞将军从天而下’,落到苦恼的人间,于是乎演说,于是乎开会,于是乎革命,于是乎成功——这种个人主义,‘个人的英雄决定一切’的公式,根本就是诸葛亮式的革命……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必须完全克服这种倾向。必须真切的理解群众的转变,群众的行动,群众的伟大作用”(注:《瞿秋白选集》,474~475页。)。他认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这样的:“个人只有在集体之中,作为集体的一分子,然后他的英勇,他的热心,他自己对于自己的个人主义的斗争,群众的克服他的个人主义……对于这些斗争的过程的理解,才能够把一切种种的变相剑仙和变相武侠肃清,而正确的显露无产阶级政党的集体的领导作用。”(注:同上书,475页。)他在为《鲁迅杂感选集》所写的序言中说,新兴阶级的领导展开了真正推翻帝国主义、地主官僚阶级的远景,贫民小资产阶级和革命的知识阶层终于发现,他们反对剥削制度的思想,只有向着新兴的社会主义的先进阶级前进,才能够实现,才能够在伟大的斗争的集体之中达到真正的个性解放。

在整风运动前后,党的理论家陈伯达对新道德与传统旧道德的区别作了详细的理论阐明。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旧道德的出发点是少数人或个人,而新道德则相反,“新道德的出发点是大多数人,是民众。新道德的基本内容是拥护民众,而不是‘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这种新道德是战斗的道德,是反民族压迫、社会压迫和思想压迫的,不愿做奴隶的道德;也是追求民族、社会和思想解放的道德,是合乎中国人民解放利益的道德;还是劳动的道德,它认为劳动神圣,认为劳动民众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是强调和劳动民众在一起或同情劳动民众的道德。这种道德不同于旧道德之处在于,它不是拿“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做主宰”,而是拿“多数人和民众的利益做主宰”。总之一句话:“新道德的基本标准就是:战斗!解放!劳动!归根到底,就是:大多数!”(注:《中国文化》,第2卷第2期,1940年10月25日。)

张岱年提出“与群为一”的人生原则,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个人不能离开他人、群体而存在,“与群为一,便是与社会国家为一体,即觉得群己合为一体,社会、国家与个人融合无间,群即是我,我即是群。群的利益即是我的利益,群的生命即是我的生命。把整个的精神心思都注入于群,为群而工作,为群而努力”(注:《张岱年文集》,第1卷,197~198页。)。他认为一个人只有在为社会群体谋福利的过程中,才能够使其人格得到确立和提升,在社会国家需要时甚至可以牺牲个人的生命,在为社会国家而捐生舍身时,个人的生命即获得无上的提高,而得到不朽的永生。(注:参见《张岱年文集》,第1卷,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