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忠于祖国
对于涉外人员而言,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忠于自己的伟大祖国始终都是第一位的、最基本的要求。
在国际交往中,不忠于自己祖国的人,绝对算不上是称职的涉外工作者。不仅如此,那样的人往往还会为外方人士所蔑视。只有始终如一地忠于自己祖国的人,才会真正赢得其交往对象的尊重。
作为一项国际礼仪要则,忠于祖国的具体要求是: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尤其是在运用国际礼仪的具体过程中,必须无怨无悔地对自己的祖国忠诚以待,不讲任何条件、毫无保留地为之尽心尽力。
在国际交往的具体实践中,遵守此项要则的行为通常体现在维护祖国的利益、服从本国的政府两个基本方面。
一、维护祖国的利益
忠于祖国,首先必须维护祖国的利益,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要点:
1.坚持爱国主义
列宁曾经指出:“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胡锦涛同志具体要求中国人民:“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习近平同志则强调:“中国人是讲爱国主义的”。涉外人员坚持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就是应当在国际交往中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时时刻刻胸怀自己的祖国,时时刻刻为自己的祖国感到骄傲与自豪;要奋不顾身地维护祖国的利益,为祖国的独立、统一、完整、繁荣、富强、民主而努力奋斗,为了自己的祖国不惜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在坚持爱国主义的同时,涉外人员还必须放眼世界,坚持国际主义。坚持爱国主义,并非推崇狭隘的民族主义。任何一国的爱国主义,都不应对其他国家的主权、其他民族的独立构成任何形式的妨碍。世界各国人民的正义事业,从来都是相互支持的。中国人民一向主张:在办好自己事情的同时,中国应当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目前,中国要成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中国有责任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与合作,中国有义务帮助世界上一切亟待帮助的国家。为此,中国将始终不遗余力。
坚持爱国主义,还必须坚持反对霸权主义。霸权主义的主旨,就是要争夺、维持世界性或区域性霸权。为此目的,霸权主义者不惜对别国事务横加干涉。中国一贯主张: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理当一律平等,并互相尊重。各国人民都有选择本国发展道路的权利,其他国家对此只能予以尊重,而不允许横加干预。
2.捍卫祖国尊严
涉外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维护祖国利益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时刻不忘捍卫祖国的尊严。一般而言,在跨国交往中,国与国之间都十分介意本国的国家尊严。国家尊严,在此主要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和国际交往中理应表现出来的自身的庄严与尊贵。捍卫祖国尊严,实际上就是要求涉外人员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自己国家的声誉与形象。
在涉外场合,涉外人员首先必须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无损于祖国的尊严。在国际交往中,特别是在使用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性标志时,尤须慎之又慎。
在涉外场合,涉外人员还必须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不损害别国的国家尊严,同时也绝对不容许外方人士的所作所为损害自己伟大祖国的国家尊严。
总而言之,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在捍卫祖国尊严的前提下,对哪些话该讲、哪些话不该讲,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都应当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谨言慎行、一丝不苟。
3.维护国家利益
“祖国的利益永远高于一切”这句话,是每一名涉外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铭记在心,并付诸行动的。维护国家利益,无疑是每一名涉外人员的神圣天职。
维护国家利益,首先必须防止个人主义。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切莫为个人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正如周恩来所言:“外交工作是代表国家的,一切必须从集体出发,倘若从个人出发,就一定很危险。”从事外交工作,不允许有个人打算。
维护国家利益,其次必须防止国家利益被自己或别人所损害。涉外人员不仅不能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损害国家利益,还必须勇于同一切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二、服从本国政府
作为一名涉外人员,不论其具体职务高低,也不论其任职于政府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涉外纪律,无条件地拥护本国政府、忠于本国政府。服从本国政府,向来都是每一名涉外人员的天职。
服从本国政府的具体含义是:涉外人员必须无条件地听命于本国的合法政府,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拥护本国的合法政府。从原则上来讲,这是因为在各种正式的跨国交往中唯有本国的合法政府才具有代表自己国家的资格。假若涉外人员在涉外活动中公然与本国合法政府唱对台戏,不仅不会为本国合法政府所接受,而且其身份也难以为外方所认可。
组织纪律方面来讲,涉外工作历来强调高度集中: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地方必须拥护中央。作为国家、政府、地方、行业、单位的代表,涉外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服从政府。如果与上级、与政府离心离德,就不具备从事涉外工作的资格,就不能为政府、为社会所接受,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就更是无从谈起。
一般而言,在实际工作中,涉外人员对本国政府的拥护应具体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依靠本国政府
做好涉外工作,既有赖于全体涉外人员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更有赖于涉外人员自觉地依靠本国政府。
依靠本国政府,必须谨记以下四条具体要求:一是涉外工作必须处于本国政府的领导之下;二是开展涉外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的政纪、政令与规定;三是临时遇到重大事件或问题必须及时向本国政府报告、请示或寻求帮助;四是平时必须自觉而积极地与本国政府保持联系。
在参与重要的国际交往活动时,涉外人员必须认真服从本国政府安排、听从本国政府指挥,绝对不允许独断专行、另搞一套。维护国家与政府的权威,对涉外人员而言是极端重要的。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必须统一,各个地方、单位、部门与个人绝不能各行其是。
2.执行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是涉外人员进行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涉外人员拥护本国政府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要在国际交往中自觉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尤其是要坚决执行国家的外交、涉外政策。
所谓外交、涉外政策,也就是指各国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有关本国外交、涉外活动的大政方针。因其是实现本国外交、涉外工作基本目标的有力工具,涉外人员必须坚决地、义无反顾地执行。中国政府目前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根据温家宝同志的阐述,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要是: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自主地、独立地判断国际问题,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划线,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不同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也不允许任何国家干涉我国内政;反对搞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自己也永远不称霸”。
要执行国家的外交、涉外政策,一方面应认真学习国家的外交、涉外政策。涉外工作不仅事关国家与政府的声誉,而且政策性极强,所以每一名涉外人员均应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本国的外交、涉外政策。在学习过程中,涉外人员一要有的放矢,二要抓住实质,三要细致入微。
要执行国家的外交、涉外政策,另一方面则应全面、深入、准确地掌握好、执行好国家的外交、涉外政策。一国的外交、涉外政策,应该在本国各单位、各部门的涉外工作中都能得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因此,涉外人员在一切涉外活动中必须严格地“照章办事”,不允许牵强附会,不允许主观、片面地理解和运用外交、涉外政策,更不允许厚此薄彼、有所偏废。
3.保守国家机密
世界各国的涉外工作者,都无一例外地被要求保守国家机密。保守国家机密,是涉外人员的一项基本的职业操守。涉外人员只有在保守国家机密方面做到万无一失,才能够真正地履行好自身的重要职责。
所谓国家机密,通常是指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直接相关的重要情报,其具体内容一般都由各国政府详尽地加以规定。为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法规,并且大都设立了专司其职的保密机构。
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要做到严守国家机密,关键是要防泄密、不泄密、反泄密。为此,如下三点要求必须予以重视:
一是具有保密意识。涉外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
二是养成保密习惯。涉外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并且将这一习惯具体贯彻到各项涉外活动之中。
三是坚持内外有别。在涉外工作中,提倡我方人员多交朋友、广结善缘,同时也要求我方人员注意内外有别,对国家机密必须守口如瓶,不允许无所顾忌地内事外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