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以人为本
作为一项国际礼仪要则,“以人为本”的基本含义是:在国际交往中,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涉外人员任何行为均应有意识地尊重与保障人权。每一名涉外人员都必须充分地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一切国际交往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发展人。换言之,中国的一切涉外交往活动就其本质而言,都是要为人民服务,都是要维护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
胡锦涛同志曾经站在政治的高度上对“以人为本”进行过科学的论述,他说: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习近平同志亦曾多次强调:以人为本铸就中国梦。由此可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的最高目的,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要则。
在国际交往中具体遵循“以人为本”这一要则时,主要应当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尊重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国际交往中,中国的每一名涉外人员均不可对此掉以轻心。
所谓人权,其实是一个不断发展着的历史概念。简而言之,它指的是人的基本权利。但其具体内容则涵盖甚广,不仅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个人权利,而且还包括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集体权利。
在人权问题上,国际社会一直存在着争议与斗争。目前,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是:人权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被理解。它既应包括个人权利,也应包括集体权利。在个人权利中,不仅应当包括政治权利,而且也应当包括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人权的各个方面互相依存、同等重要、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由于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文化问题亦千差万别,故应允许各国根据自己某一特殊时期的需求而突出人权的某项内容,但这并非意味着否定或抹杀其他各项人权。
中国政府认为:对任何一项人权的剥夺,实质上都是对整体人权的剥夺。对任何一项人权的促进,实质上都是对整体人权的促进。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还强调: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权利与义务在实践中应该而且必须是一致的: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
总而言之,涉外人员在国际交往中涉及人权问题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立场:一是中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二是中国对人权有自己的理解;三是中国反对曲解与滥用人权。
某些国家将自己的人权观强加于别人,或者借所谓“人权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向来都受到中国政府与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此大是大非问题上,涉外人员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本国政府保持一致。
毛泽东说过: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万物之中,既然人是最宝贵的,那么一切工作都应当置人于核心,将人作为世间万物、万事之本。不论任何工作,只要忽略了人,不以人为核心,甚至目中无人,都将失去其价值或意义。这就是所谓以人为本,同时这也是对人权最好的尊重。以人为本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明确:涉外工作,首先是有关人的工作。遵守国际礼仪,在本质上就是为了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发展人。
1.尊重人
在国际交往中,包括在具体运用国际礼仪时,涉外人员都应坚持将尊重外方人士置于首位。从根本上讲,礼仪即尊重他人的具体表现形式。如果抱着轻视或漠视交往对象的心态去运用国际礼仪,或是以此姿态去进行国际交往,都不会取得成功。
2.理解人
经验告诫人们:人各有别,故此不可一概而论。在从事以跨文化为背景的国际交往时,涉外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对交往对象的理解。只有理解他人,才能尊重他人。如果不能理解对方,不能真正具体了解对方的喜怒哀乐及其个人偏好与忌讳,又何谈对对方的尊重!
3.爱护人
不论理解人还是尊重人,其最终目的都是爱护人。爱护人的基本要求,则是要保护人。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必须爱护自己的交往对象,不允许任何伤害自己交往对象的现象发生。
4.发展人
在国际交往中,涉外人员的一切所作所为,均应真正地有助于人的发展。所谓发展人,即令人有所成长、有所进步。就尊重人权而言,发展人乃是最关键之点。离开了人的发展,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往往会变成空谈。
二、服务于人
从社会制度方面来讲,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涉外工作自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此点,每一名涉外人员均应牢记于心并付诸行动。
在坚持涉外工作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目标时,涉外人员具体需要谨记以下两个要点:
1.为中国人民服务
邓小平曾经明确地指出:中国外交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江泽民同志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均应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习近平同志则坦言:权为民赋,权为民所用。因此,中国的涉外工作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为中国人民服务。
此处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中国的涉外工作首先应当是为全中国人民服务的。其具体对象,不但应当包括中国内地人民,而且还应当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一切海外华人、华侨。中国的每一项涉外工作,都必须真真切切地尊重中国人民、爱护中国人民、保障中国人民、发展中国人民,并且永远服务于中国人民。
涉外工作,就其性质而论,属于一种服务工作。中国的涉外工作,从来都是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调:中国外交以人为本,其基本含义就是中国外交以服务于中国人民为基本宗旨。服务工作,从根本上讲,并无高低贵贱之分,而只有做好与做不好之别。
涉外人员要想恪尽职守,并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关键是要做到如下两点: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既然涉外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从事涉外工作的涉外人员,不论直接面对本国公民,还是直接接触外方人士,都应该自觉自愿地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涉外人员必须意识到:尽管涉外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它依旧属于服务工作。尽管我方人员与外方人士在人格上完全平等,我方人员既不高人一等,也不低人一截,但由于涉外工作的性质所决定,涉外人员在具体的涉外活动中所扮演的往往是服务于人的角色。对这一角色,涉外人员必须自觉“到位”,而绝对不允许“错位”、“越位”或“缺位”。
二是做好服务工作。常言道:涉外无小事,事事是要事。不论具体分工如何,只要身在涉外工作的岗位上,每一名涉外人员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对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
与此同时,涉外人员还应当意识到:在与外方人士打交道时,自己实际上被视为国家、民族、单位的代表,因而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无上光荣的。涉外人员不仅要干一行爱一行,而且还必须干一行精通一行。涉外人员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地为涉外交往对象服务。
2.为世界人民服务
当今的中国已经真正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员,中国正在扮演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角色,因此中国的每一位涉外人员亦应具有真正的、开阔的国际视野。
就其宗旨而言,中国的涉外工作,是要努力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增进国际合作。中国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世界的稳定与繁荣,而且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的涉外工作主要以外国朋友为服务对象,因此它在本质上就是为世界人民服务的。此点不容置疑。
中国的涉外工作,要以不损害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都不应以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世界人民的利益受到伤害时,中国人民绝对不应该对此幸灾乐祸或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