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差异与矛盾
差异是不是矛盾,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的罗任和图加林在一篇文章中说:“有时把任何差别都当作矛盾,这当然是不正确的……目前,工人阶级和集体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能认为是矛盾的表现。社会主义城市和社会主义乡村在生产上、经济上、文化上还有差别,也不能认为是它们之间的矛盾,因为我们的城市和乡村在客观上是沿着共产主义的道路发展的。”在我国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争论。一些同志认为,差异就是矛盾这个命题是科学的,符合实际情况;一些同志则认为,并不是一切差异都是矛盾。英国贵族和我国工人的特点有很大的差异,但他们之间并不是矛盾。
对于工农之间的差异算不算矛盾,只要不把矛盾当作对抗性矛盾,那就是可以辨识清的。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早就说过:“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工农之间与劳资之间虽说都是矛盾,但矛盾的性质、特点和解决的方法却是不同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不同就否认工农之间的差异不是矛盾。应该明确,这是矛盾的差别性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问题。当片面强调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忽视以农业为基础,工农之间失去了恰当比例,那时,工业的发展就要缺少原料,而且工业产品的市场也必然不会广阔,到头来不但农业上不去,工业本身也上不去,这就是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工农业生产之间必须保持恰当的能够互相促进发展的比例。
至于一般的差异是不是矛盾,我们应该做具体分析。的确,说石头和鸡蛋、英国贵族和我国工人是矛盾,那是不可理解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笼统地讲差异就是矛盾,是不准确的。外在的两个事物,它们各自独立,各有自己的本质规定。这样具有外在差异的两个事物能否构成矛盾,就看在一定条件下,它们能不能具有现实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关系。如果有,那就是矛盾,没有就不是矛盾。在一个集体里,张三和李四本来很好,但由于对一件事的处理上,有了意见分歧,产生了矛盾。后来由于双方作了自我批评,又消除了矛盾,言归于好了。我们不能说因为张三和李四是有差异的,因而他们就是矛盾。应该说,有差异的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构成矛盾。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很普遍的。有时有差异的事物是同一种类,有时是同一科属,但事物与事物之间要构成矛盾,只要具备了一定条件就可以,和事物差异的大小没有必然联系。相对于张三和李四的矛盾来说,人和自然的差异更大。人和人属于同一种类,而人和自然则是不同的种类,但这并不妨碍人和自然可以构成矛盾。
如果我们不是指外在的事物差异,而是指事物的内在本质差异,那么,差异就是矛盾是没有问题的。辩证法所讲的差异,通常情况下指的就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差异。黑格尔说:“差别自在地就是本质的差别,即肯定与否定两方面的差别:肯定的一面是同一的自身联系,而不是否定的东西,否定的一面,是自为的差别物,而不是肯定的东西……因此本质的差别即是 ‘对立’。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如果一个事物,我们说它是自身同一的,那么这个事物就是没有规定的东西。如果有了规定,那么,它就不再只有自身同一,它在自身中有了一个否定,也就是自己对自己的扬弃。一棵树和一根电线杆,如果二者都没有规定,那么,它们自己和自己就是同一的;如果有了规定,那么树与电线杆就都有了一个否定,就是说,这棵树要过渡到它的反面。斯宾诺莎也讲过,规定同时就是否定,这不无道理。对黑格尔的这一思想,列宁极为重视。他把差别的内在发生看成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并且说:“‘差别的内在的发生’,是差别、两极性的演进和斗争的内部客观逻辑”。所谓内部差别就是指矛盾的两个方面,即肯定与否定,变与不变。所以差别从什么时候开始,矛盾就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是由于在差别阶段,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还不那么尖锐、激烈而已。所以我们可以把矛盾在最初阶段叫做差异,在发展过程中,差别转化为对立,矛盾进一步展开,这时矛盾的双方彼此相互否定,其结果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转化,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