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中国志愿服务的传统渊源与当代发展
2.1.1 志愿服务的传统渊源
现代志愿服务最早是从西方发展起来的。在中国,志愿服务的发展也是具有深厚的思想文化背景的。从精神理念层面来看,中国传统的儒墨释道等传统思想文化中都蕴涵着与志愿服务精神一脉相通的慈善利他思想。
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以降,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其创始人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及其继承者孟子提出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己及人的博爱思想,奠定了中国传统慈善的思想基础。此外,儒家经典《礼记·礼运》中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这种追求天下大同、互助互爱的思想与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亦有不少相通之处。与儒家“爱有差等”不同,倡导“兼爱”、“非攻”的墨家思想主张人们之间应“兼相爱,交相利”。所谓“兼相爱”,即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这样就会有“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的博爱;“交相利”则意味着人们彼此间应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可见,墨子的博爱思想以及互助互利思想与当下所倡导的志愿精神更为一致。此外,墨子不仅主张在物质上帮助他人,还主张帮助他人在精神上不断完善自我。如《墨子·尚贤下》曾言:“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
道教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是在道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中国民众有很深的影响,如鲁迅所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道教信奉的经典《道德经》曾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意即天道不分亲疏,对所有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但行善是符合天道的,所以天道总是与善良的人同在。此外,道教还把“积德行善”与“修道成仙”联系起来,如东晋道教思想家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对俗》中说,人要求仙,应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
在中国,不少学者认为志愿服务与佛教有关。如台湾学者刘淑芬就认为,佛教“悲田胜敬田”的观念,就是强调对弱势者的布施,远胜于供养佛、法、僧。这种“悲田”的观念,就是华人社会早期的志愿服务的思想渊源。佛教主张“慈悲为怀”, “慈”侧重对众生的关爱,“悲”侧重对众生的同情。佛教的“慈悲”与“利他”不同,前者为各派所信奉,后者则为大乘佛教所主张,即“慈悲普度,利他济世”,尤其在与中国文化结合过程中,利他济世思想逐渐占据主要地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儒墨释道思想中都有深厚的济世爱人思想,虽然这些思想多少都有一些时代局限性,但其中都包含着与现代志愿服理念相似的基因,因此成为现代志愿服务事业在中国扎根发芽、茁壮成长的社会心理与文化土壤。
从实践层面来看,在古代中国也广泛存在着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助人、互助的公益活动。学者秦晖认为,中国古代的民间公益活动主要表现为非族性民间公益组织——社邑里社人的互助、佛教寺院的公益活动以及宗族公益活动等。首先,古代的民间社邑是由百姓自愿组成的互助团体,它在丧葬互助、修渠架桥、共济急难等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次是佛教寺院的公益活动。中古时期的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其所兴办之慈善公益事业,对当时、以后之社会民生,均有极大之贡献”南北朝时起,寺院已有财力独自创办善事,从事济贫赈灾、赠医施药等公益活动。至唐代,寺院除自己做善事外,还可以协助官方做救病扶弱、济贫养老、恤幼抚孤、扶贫济困等工作。到宋代,寺院已成为“社会上最有规模及有组织的民间慈善公益团体”。除社会救济外,寺院还投资修路架桥、资助教育以及与官绅及地方政府合办善事,类似于现代的政府出资委托第三部门办公益。再次,还有宗族公益,具体表现为宗族组织以族规调节社会秩序,以族学、科举资助金等方式提供教育机会,以族田族产及其收入举办种种福利等。此外,古代还出现过民间的“义仓”、“义舍”等具有志愿服务意义的善行义举。
2.1.2 志愿服务的当代发展
从全球范围来看,志愿服务事业已有百年的发展历史。在中国大陆,当代志愿服务理念是舶来品,也是中华传统慈善文化的延续与复苏。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萌生当代志愿服务活动。半个世纪以来,顺应全球志愿服务发展的历史潮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志愿服务业已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公众基础、蓬勃发展的社会事业。
2.1.2.1 当代志愿服务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公益动员体系也应运而生。1955年,为了解决当时的粮食短缺问题和城市青年失业问题,共青团中央号召青年组成志愿垦荒队,到边远和落后地区开荒种田。1955年8月,北京市组织了第一支青年志愿垦荒队。之后,数万名青年踊跃报名,自愿到边远地区开荒种田,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陆最早的有组织的公益活动,也是当代青年志愿活动的萌芽。进入60年代后,“学雷锋”活动成为公众参与公益活动最主要的表现形式。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在全国掀起了“学雷锋”活动热潮,为现代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学雷锋”活动仍然是公众参与公益活动的主要形式。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以及对外交流的发展,现代意义的志愿服务开始起步。1981年,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与中国大陆开展合作,决定互派志愿者,开展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这标志着大陆的志愿服务事业开始受到西方志愿理念的影响。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省,也开始尝试借鉴香港地区的义工发展经验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987年,广州市诞生了全国第一条志愿者服务热线电话;1990年,深圳市诞生了全国第一个正式注册的“义务工作者联合会”。与此同时,随着单位制的衰落和社区制的发展,城市居民社会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社区开始积极探索以助人自助的方式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社区志愿服务也随之发展起来。
20世纪90年代初,另一支志愿服务体系在共青团系统中形成。1993年12月,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正式通过《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挥规划》,并决定实施以“青年志愿者行动”为主要内容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1993年12月,铁路系统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号,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这是大陆最早的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全国性社会团体;1998年8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正式成立,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
目前,在中国最为活跃、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这两支志愿者队伍。其间,中国大陆的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也纷纷动员志愿者参与公共事务,主要活跃在环境保护和社区服务等领域。
迈入21世纪,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迅猛。2001年联合国“国际志愿者年”有力推动了各国志愿服务的发展,意味着推展志愿服务事业已成为全球性共识。为响应联合国倡议,同年3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团中央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2001国际志愿者年委员会”,统筹规划国际志愿者年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2005年,由北京奥组委、北京市政府共同组织和领导的“迎奥运”志愿服务项目启动。项目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深入公益机构、街道社区等,广泛持久地开展志愿服务,重点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普及、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此后,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持续掀起了“迎奥运”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有力地推广了志愿服务理念。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迎奥运”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标志着中国志愿服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08年,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史册上无疑是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首先,在“5·12”大地震救援工作中,除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外,来自加拿大、美国、俄罗斯、中国台湾、日本、新加坡等地的志愿者也积极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中。据《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统计,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紧急救援,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队伍达300万人以上,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人数达1000万以上。灾区志愿者的善行义举感动了中国,也彰显了国民的公民精神。其次,奥运会期间,10万赛会志愿者、40万城市志愿者以及100万社会志愿者为奥运会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国际国内广泛赞誉,同时,也成为推动中国志愿服务发展的前所未有的力量。因此,有人强烈呼吁把2008年定为中国“志愿者元年”。
2.1.2.2 当代志愿服务体系
志愿服务活动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与社会背景下会表现出不同的组织形式。志愿服务作为中国社会当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有着发展中国家当代化的“后发外生”型特征,即志愿服务发展不仅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也是一个政府等体制内力量主导并促进其发展的过程。这主要体现在中国志愿服务的发起和发展路径上。学者邓国胜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志愿服务按照其发展路径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模式:一是“自下而上发起,自上而下推广”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民政部主导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二是“自上而下发起,自上而下推广”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共青团系统主导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也包括公共部门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三是“自下而上发起,自下而上推广”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等民间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下面以此三种模式为分析框架,对中国大陆志愿服务体系作一介绍。
(1)“自下而上发起,自上而下推广”的志愿服务。
“自下而上发起,自上而下推广”的志愿服务模式主要表现为民政部主导的社区志愿服务。在中国大陆,当代志愿服务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社区服务领域。1989年3月18日,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中国大陆第一个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之后,该区的其他12个街道也陆续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全区所辖261个居委会也相继建立了社区志愿服务分会,由此揭开了我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序幕。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的社区志愿服务应时而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989年10月,民政部召开了全国社区服务交流会,把和平区新兴街道办事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作为典型进行介绍。此后,天津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小组”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得到了推广,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至1997年,全国各地建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多达55200个,志愿者人数高达5478790人。
1993年8月,民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14个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1994年4月,民政部和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把社区志愿服务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同年10月,民政部和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表彰了全国城市38个“社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70个“优秀社区志愿者”。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展下,社区志愿服务迅速发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为有效整合社区志愿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发展,2005年3月,民政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国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作为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倡导者与组织者,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在整合社区志愿组织,动员社区志愿服务以及促进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5年10月27日,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服务领域和运行机制都给予了明确的阐释。2006年5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
(2)“自上而下发起,自上而下推广”的志愿服务。
“自上而下发起,自上而下推广”的志愿服务模式主要是指由共青团系统发起的青年志愿服务,也包括其他公共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1993年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了“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至今已成为大陆志愿服务事业的主要力量。
在青年志愿服务发展中,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是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形式。在志愿服务项目建设方面,1996年,团中央实施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03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招募10000名左右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一至两年的志愿服务工作;1995年5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了“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计划”,号召全国各地的大中专学生深入社区开展慈善、文体、科普、环保、法律等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与此同时,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也在全国各地逐步建立起来。
从2000年起,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先后发起实施了“全面推进中国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2000年)、“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活动(2004年),以及大学生志愿者文体、科技、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2004年)和“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2006年)等一系列社会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可见,社区志愿服务已成为我国青年志愿服务最基本的服务领域。
此外,在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方面,青年志愿者也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目前,数百万青年志愿者已经为第三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海《财富》论坛年会、第21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赛会活动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过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
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伴随着青年志愿服务的迅速发展,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这是迄今中国唯一专门从事志愿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1998年年底,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正式成立,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国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历经近20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我国大陆志愿服务事业中服务领域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支志愿服务体系。
此外,公务员志愿者队伍也是典型的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发起并推广的志愿服务体系。虽然目前公务员志愿者队伍规模尚不庞大,但是其意义深远,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公务员志愿者队伍首先出现在上海市普陀区。2004年,普陀区开始试点公务员志愿者制度,成立了“机关公务员义工队”,给辖区公民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服务。此后,上海其他市区乃至全国的各级政府机构都纷纷效仿普陀区的成功做法,大批公务员开始投身于做志愿者的行列,使我国的公务员志愿者队伍出现了星火燎原的喜人态势。学者丁元竹认为,普陀区此举是我国志愿者组织发展中的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也是我国干部制度建设中值得鼓励的新探索。公务员作为一个普通而又特殊的群体参加志愿服务,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自上而下发起,自上而下推广”的志愿服务模式中,公安、城管、综治办部门,妇联、工会、残联等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以及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等社会团体也纷纷致力于推动本系统的志愿服务事业。
(3)“自下而上发起,自下而上推广”的志愿服务。
“自下而上发起,自下而上推广”的志愿服务,主要是指民间组织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发起的志愿服务。中国的民间组织在组织动员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北京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都是比较有影响的民间志愿服务组织。
此外,企业志愿服务也应属于此种模式。在企业公民、企业社会责任等企业文化的影响下,近年来,微软、惠普、LG、宝洁、IBM等跨国公司中国分公司以及联想、海尔等国内企业纷纷组织员工开展志愿服务。从微软给员工提供三天的带薪“志愿者服务假”,到思科系统公司支持员工从事志愿服务的公司配比捐赠制度,再到天创将公司的周年庆典变成员工关怀流动儿童的“家庭日”志愿服务活动,以及英美烟草组织员工关注“成年肢残人群”等。在2009年由北京富平学校企业公益伙伴网络联合英国的社区公益投资CSR全球伙伴网络举办的“2009企业志愿服务国际论坛”上,60多家企业签署了志愿服务协议,联合承诺推行员工志愿服务。这些企业志愿服务在不断丰富着中国志愿服务的形式与内容,昭示着中国企业志愿服务事业方兴未艾。
2.1.2.3 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志愿服务理念开始普及。在社区志愿服务领域,发展初期的志愿服务主要是为了解决邻里间的实际困难和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对象范围较窄,规模小。时至今日,社区志愿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领域也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再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便民利民等方面。经过20年的迅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已成为大陆志愿服务事业的主力军。截至2010年年底,大陆社区志愿者人数达2900多万人,其中注册社区志愿者达599.3万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超过5000多万人次,服务小时数达1500万小时。
在青年志愿服务领域,历经近20年的发展,青年志愿服务已成为大陆志愿服务事业中服务领域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支志愿服务体系。据统计,自1993年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全国累计已有4.03亿多人次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海外服务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超过8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初步形成了一支以青年为主体、以注册志愿者为骨干、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志愿者队伍。截至2011年年底,大陆注册青年志愿者人数已达到3392万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站(服务中心、服务基地)17.5万个(参见图2—1)。目前,各级共青团组织正在积极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等四项重点工作。
图2—1 大陆青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报告,其中2004年的统计数据缺失。
随着志愿服务的发展,现代志愿服务理念也开始生发与普及。由笔者参与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工作成果转化研究”结果显示,有48%的社会公众通过媒体了解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83.3%的人认为通过举办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理念逐渐深入人心;87.7%的人认为“志愿者”变得家喻户晓;86.9%的志愿者表示在奥运会后,还愿意参加类似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活动;46.6%的人表示愿意参加运动会、庆典、音乐会等普通大型活动;54.1%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社区、支教、助残助老等日常社会服务;47.7%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环保类志愿服务活动。以上数据表明,公众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开始提升,志愿服务发展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日益健全,开始呈现多元发展之势。改革开放以来,大陆志愿服务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末发端于社区服务领域,并逐步建立起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20世纪90年代初,另一支志愿服务体系在共青团系统中形成,并创设了全国性志愿者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同时,大陆的非营利组织和企业也纷纷动员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主要活跃在环境保护和社区服务等领域。
目前,从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来看,大陆已经基本形成省、市、县、乡(社区)四级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截至2010年年底,社区志愿者组织已经达到28.9万个;从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来看,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35个省级协会、5000余个地市和区县协会、近2000个高校志愿者组织以及13万个志愿者服务站(服务中心、服务基地)组成的全国性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体系方面,伴随着青年志愿服务的迅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由全国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31个省级协会、全国90%以上地(市、州、盟)级协会、80%以上的县(区、市)级协会以及1968所高校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成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2011年4月,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表明大陆志愿服务事业正逐步从条块分割模式转向全国统筹推进的新格局。
近年来,大陆还产生了一批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公益性志愿组织,它们以会员制等方式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谋求民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状况的改善,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北京、广州、重庆、福州等地的环境保护非营利性组织比较活跃,仅北京市就有“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绿色大学生论坛”、“大学生绿色营”等。此外,企业志愿服务也逐步发展起来。
(3)志愿服务法制化进程加快。目前大陆出台的专门规范志愿服务的立法均是地方性法规。从1999年8月5日广东省通过第一部关于青年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以来,截至2011年年底,大陆已相继颁布实施了32部地方性专门规范志愿服务的法规,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极大地推动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当前地方性志愿服务立法步伐呈现出不断加速的趋势。在地方刚启动志愿服务立法的世纪之交的1999年和2001年,每年仅有一部地方性志愿服务法产生;而在最近的2009年和2010年两年的时间里,就有10部地方性志愿服务法规颁布实施(参见图2—2)。
图2—2 地方志愿服务立法进程图
此外,还有一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志愿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也属于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环境的一部分。1999年2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这一时期,大陆以共青团为依托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发展迅速,各地陆续出台了“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2002年,共青团中央颁布《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办法》后,各级团组织以此为蓝本,结合当地实际,开始了制定志愿者注册办法的工作。此外,2005年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和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的《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2006年团中央颁布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2007年由中国红十字总会制定的《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也为志愿者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
(4)志愿服务学术成果与媒体宣传日益增多。首先,随着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在志愿服务学术研究领域,相关研究成果逐年增多。相关论述请参见本书“1.2.2国内研究现状”。
其次,媒体对志愿服务也进行了大量报道。通过对2001—2010年《人民日报》有关志愿服务的新闻报道的定量分析,可以发现,自2001—2010年10年间,针对志愿者的报道总体篇数从2001年的22篇增长到2010年的103篇,总量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其中,2004年(76篇)、2008年(168篇)、2010年(103篇)成为报道数量中的大年,分别占到总量的12.2%、27.1%、16.6%,3年总数占样本容量总数的一半以上,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奥运会、汶川地震、世博会、亚运会等重大事件的发生高度相关(见图2—3)。由此可见,只要重大事件发生,尤其是需要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媒体对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力度就会加大,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的报道频数就会增大。
图2—3 志愿服务媒体报道趋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