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知识、新科技是否创造价值?
近年来我国媒体反复提及的“新经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高科技经济”等概念,促使一些人在思考一个问题:新知识、新科技是否创造价值?劳动价值论是否已经过时?
新与旧是相对而言的。新知识是相对于原有的知识而言的,新科技是相对于原有的科技而言的。新知识是否创造价值、新科技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实质上也就是知识是否创造价值、科技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
在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生产中,生产者就必须有知识,就必须掌握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科学技术。在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劳动者必须有比过去更多的知识,必须掌握比过去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在二百多年的历史中,人类已经经历了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现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纳米技术、新能源开发、新材料研制、先进制造技术、航天航空技术、海洋开发、生态科学、地球科学等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们正在迎接第四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到来。知识、科技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新知识、新科技可以转化为新的生产力。在知识和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劳动者必须掌握比过去更多、更新的知识和技术。
马克思十分重视知识,十分重视科学技术。他认真考察过第一次科学技术革命,考察过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同劳动生产力的关系。
马克思严格地区分了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和决定价值的因素。知识、科技是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但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可见,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是多元的。在这些因素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居于重要地位。马克思当时已经预言:“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
新知识、新科技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时,分别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人的因素包括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一方面,新知识和新科技在生产上的应用使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等更为先进,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更广、性能更好。另一方面,新知识、新科技会造就素质更高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高素质的人的因素和高效能的物的因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从而大大提高人类支配自然的程度。新知识、新科技通过作用于生产力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入劳动过程,但不进入价值形成过程。这就是说,新知识、新科技本身并不创造价值。
决定价值的因素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也就是抽象劳动。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决定价值的因素,决定价值的因素是一元的。
如果认为新知识、新科技与劳动共同决定价值,就会陷入二元论或多元论的价值论。事实上,在新知识、新科技作用于生产力中人和物两类因素的情况下,创造价值的仍然只是劳动者的脑力、体力等的耗费,即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而不包括新知识和新科技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