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黑名单的制度起源
在历史起源上,作为信用惩戒的一种管理方式,黑名单一词来源于世界著名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在中世纪初,这些学校规定了对于那些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就把其姓名、言行记录于黑皮书上。如果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是终生臭名昭著,也会使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颜面扫地。学生对学校的这一规定非常害怕,经常小心翼翼,以防越轨行为的发生。此后,当时的一位英国商人借用这一方法以惩罚那些经常欠债不还、不讲信用的顾客。[1]这类顾客的名字被英国商人列在黑皮书上,后来一些破产者和即将破产的人的名字也被排在黑皮书上。事情传开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先是商人们争相仿效,继而,黑皮书在各行各业都兴起来了,很多工厂老板将那些参与工会的人的名字列在“不予雇佣”的栏下。于是,黑名单便在工厂主和商店老板之间秘密流传开来。195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麦卡伦法案》,1950年12月,杜鲁门总统发布命令,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并正式施行《麦卡伦法案》,该法案编制了形形色色的黑名单,以此大批逮捕专制人士。黑名单的做法由此而被固定下来了。[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在市场和贸易往来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黑名单制度逐渐演变成了对商事主体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成为发达国家信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