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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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误区,常识这样让我们犯错

毫无疑问,参与社会生活的经历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理解社会的能力。如果没有对自己的思维过程的深入认识,没有对他人言行举止的大量观察和解释,包括亲身经历和远程学习,我们不可能理解复杂的人类行为。然而,我们依靠直觉、经历和学习得出的关于社会的常识解释,也掩盖了一些常识推理的错误,这些错误和物理常识的错误一样,都非常系统和普遍。《反常识》一书第一部分将集中探讨这些误区,并把它们分成四大类。

第一类常识误区是,当我们想解释他人的行为时,总是不自觉地把注意力放在像激励、动机、信念这些我们意识到的因素上。尽管这种观点听起来好像很合理,但几十年来的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研究已经发现,这种观点只是人类行为的冰山一角。例如,我们不会想到,酒水商店里的背景音乐可以影响人们的购买选择;不同字体写的声明,可信度也不同。当预测人们的反应时,我们不会考虑上述细节,但是,它们确实举足轻重,其他许多看似琐碎或无关紧要的因素也同样重要。事实上,我们不可能预见与既定情况相关的所有因素,无论我们多么设身处地去考虑,当预测人们在其他情况下的行为时总会犯下大错。

如果说第一类常识误区是,人们在描述个体行为的心理模型时存在系统性的缺陷,那么第二、三类常识误区就是,人们在描述集体行为的心理模型时表现则更加糟糕。无论是在社交活动、工作场所、志愿组织里,还是在市场、政党里,甚至是整个社会中,只要人们聚在一起,就会相互作用,比如共享信息、散布谣言、交流意见、和朋友比较、对别人的行为做出奖惩、学习他人的经验,并且影响他人对好坏、贵贱、对错的判断。正如社会学家长期以来的观点,这些影响以意想不到的方式不断累积,就形成了集体行为。集体行为是自然产生的,所以不能单独去理解它的组成部分。面对集体行为如此复杂的情况,常识的解释会本能地退回到个人行为的逻辑上。有时我们会借助假想的“代表性个体”,比如“大众”“市场”“工人”“选民”等,他们的行为可以代表多数人的行为和影响。有时我们又会挑出“特别之人”,比如“领导者”“富有远见的人”“有影响力的人”等,我们将他们视为“代理”。无论使用哪种方法,我们对集体行为的解释总会掩盖事实。

常识推理的第四类误区是,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内容远比我们想象的少,而正是这种错觉扭曲了我们对未来的理解。每当一些有趣、离奇或可怕的事情发生时,比如,服装品牌“暇步士”(Hush Puppies)再度流行起来,一位不知名的作家写的书成了全球级畅销书,房地产泡沫破裂,或是“9·11”事件等,我们总是本能地寻找解释。由于我们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才去解释,所以我们的解释往往过于强调实际发生的事情,而很少关注那些可能发生却没有发生的事情。此外,我们试图解释的仅仅是那些我们感兴趣的事,而这些事只占真实发生的事情的很小一部分。我们眼中的因果解释实际上只是描述所发生的事情,而关于事情作用的机制,我们了解得很有限。由于这些故事在形式上还是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我们总是觉得它们具有预测能力。就这样,即使理论上不可能发生,我们还是骗自己相信,我们可以做出预测。

常识推理并不是只受到一种因素的限制,而是会受限于一系列因素,这些因素彼此加强影响,甚至相互掩饰。最终结果便是,对于世界,常识可以言之有理,但不一定能揭示真正的原因。就像是在古代,当我们的祖先被从天而降的电闪雷鸣惊吓到时,他们也会煞费苦心地编造出神话故事来缓解自己的恐惧感。他们认为,神和人一样,也会斗争,所以才会出现这些现象。现在我们知道了,这些现象完全是自然的过程。通过一些易于理解的故事,他们解释并理解了奇怪而可怕的现象。这些故事也制造出一种错觉,让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搞懂了世界,从而有勇气迎接新的一天。这样很好,但在拥有相对发达的科学理论的今天,我们不会说我们的祖先真的“理解”了所发生之事。在我们眼中,古代神话甚至有些可笑。

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其实常识的作用和神话一样。无论世界抛给我们何种特定情况,常识都会给我们提供现成的解释,这些解释能让我们自信地生活。有时我们难免会纠结,我们自认为了解的事情究竟是真的,还是碰巧是相信的东西?而常识减轻了这种顾虑。依赖常识的代价便是,我们认为自己已经理解的事情,实际上被我们用一个看似合理的故事掩盖了。这种错觉反过来又会削弱我们像对待医学、工程和自然科学问题一样对待社会问题的积极性。常识实际上阻碍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反常识》这本书的第二部分将给出一些建议,并会提供一些在商业、政治和自然科学领域已经试行过的方法。毫无疑问,自然事件和鬼神事件之间有共性,即它们都必须为“真实”解释的发展让步,这是解决问题的重点。然后,真实解释会反过来刺激我们思考:常识是如何让我们误以为自己知道的比实际上知道的还要多。哲学中已有一些重叠的观点,它们一开始就对我所说的常识产生了怀疑。其中一种是罗尔斯所说的政治自由,详见Rawls(1993),还有与之密切相关的协商民主,详见Bohman(1998)和Bohman and Rehg(1997)。可以这样理解,协商民主规定了一种政治制度,用其为所有成员提供程序正义,而不事先假定任何特定观点(无论是关于宗教、道德,还是其他)是正确的。换句话说,整个协商的原则是假定常识不可信,从而将目标从确定什么是“正确”的转向设计政治体制上,它不会让任何一种观点凌驾于其他观点之上。尽管这一观点与我在本书中提出的对常识的批评完全一致,但是我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这种协商只是假设常识具有不相容性,并试图建立起有效的政治体制,而我更关心的是在常识推理中出现的特定类型的错误。不过,我会在第8章关于公平和正义的讨论中提及这个工作。哲学对于常识的第二种怀疑的观点是詹姆斯和杜威的实用主义,可参见James(1909)。实用主义者认为,常识中的错误阻碍了有效行动,因此要想解决问题,必须大胆质疑和修改常识。这种实用主义反过来会影响政治体制的建立,其中一些会在第7章中介绍,它们通过系统地质疑和修改惯例迅速地适应无法预测到的变化。因此,这一观点与我们提出的对常识的批评是一致的,但是,和协商一样,它也可以在没有明确得出特定认知偏见的情况下实现。然而,我认为,关于常识推理存在的固有偏见的讨论,是对协商和实用主义的有用补充,它实际上为体制和程序提供了另一种论据,而且不需要依赖常识推理发挥作用。

章末总结

常识推理的四大误区


1.用常识解释个体行为产生的误区:总是不自觉地把注意力放在像激励、动机、信念这些我们意识到的因素上,而忽略了其他许多看似琐碎或无关紧要的因素。

2.用常识解释集体行为产生的误区:相比于描写个体行为的心理模型,描述集体行为的心理模型更加糟糕。常识的解释会本能地让我们将思考回退到个人行为的逻辑上,所以我们对集体行为的解释总会掩盖事实。

3.用常识解释意见领袖影响力产生的误区:意见领袖的影响力法则不是一个假设,而是两个假设的融合。第一,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具影响力;第二,这些人的影响可以被一些引发社会潮流的“传染”过程极大地增强。在大多数情况下,极具影响力的人确实比一般人更能引发社会潮流,但是他们的相对重要性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4.用常识解释历史事件产生的误区: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内容远比我们想象的少,而正是这种错觉扭曲了我们对未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