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理论论文集(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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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开创法学研究新局面[1]

潘念之

这次法学理论讨论会,历时8天,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对原定议题的讨论,今天结束了。

这次讨论会,除4名代表出国访问或因工作离不开而请假外,实到正式代表46名,列席代表14名,其中包括了来自北京、上海和各地的立法、司法、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等部门的法学专家、学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陶希晋同志专程前来出席会议,并先后做了两次重要讲话;法学界的前辈张友渔、陈守一,以及著名学者于光远等,都热情支持和关怀这次讨论会,给大会写了书面讲话和贺信。所有这些,都给与会同志很大的鼓舞。这次讨论会,是我们法学界在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盛会,是法学界为开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局面而迈出的共同努力、团结战斗的重要一步。

根据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历史情况,这次讨论会集中探讨了有关建立中国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问题,这是当前中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关系全局的十分重要的理论课题。提交大会的34篇论文,凝聚了法学界对这一法学基本理论问题探索与研究的成果,从各方面来分析研究,发表了各种言之成理的理论见解。讨论会以这些论文为基础,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认真贯彻了“双百方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开展了不同意见的自由争论。通过讨论,不但大大地提高了与会同志对研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问题的认识和自觉程度,而且,在有关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含义、内部结构、部门划分以及应有的国情特点等重要理论问题上,进一步交流了观点,明确了认识,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并取得了某些比较一致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一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做出了良好的开端。会议结束后,将把提交大会的论文选编成专集,作为这次讨论会的一个成果献给社会,并将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写成一份情况综述,以简报形式寄给大家。

同志们,这次法学理论讨论会是结束了,但关于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的研究,还仅仅是个开始,而法学理论研究还有许多重要的领域,等待我们去探索和开拓,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十分艰巨和光荣的。让我们以这次讨论会作为团结一致、协作攻关的起点,在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开创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局面做出更多的贡献。


[1] 本文系潘念之同志在法学理论讨论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