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本书以中国特大城市为例,通过采取“城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受访者”多阶段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实证调查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混合研究方法等分析社会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冲突的现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中国城市社区冲突的治理策略,提出“因势利导,分类治理,精准化解”原则下的多元冲突化解与治理策略,并构建出可行的冲突治理改进机制或路径。技术路线图如图4所示。
图4 技术路线
二 研究方法
本书坚持将归纳与演绎的逻辑相结合,将理论的建构与经验的检验相融合。因为“没有理论,经验性社会研究的工具的使用就是经验主义;而缺少经验性的检验,关于社会的理论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或轻率的意识形态”。[181]具体来讲,本书的研究方法既涉及理论的建构,也包括以大样本数据进行经验检验的实证研究。
(一)理论建构的方法
本书主要通过对中国城市社区冲突的现状进行观察与反思,对社会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冲突治理的实践进行归纳与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社区冲突与治理方面的理论假设。在进行假设之后,研究再回到经验的观察与分析中,以此检验假设。[182]在此部分,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文献分析法,即通过查阅与搜集跟城市社区冲突和治理相关的各种专业学术期刊、著作、政府文件(包括内部文件与读物、工作总结、组织规则、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重要资料)、报刊报纸以及网上资料等,然后,对这些相关资料进行细致筛选、分析、整理,从中挖掘写作素材,为本书的撰写做好理论铺垫。
(二)经验研究的方法
理论研究要经过经验的检验,因此在本书中经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本书所采用的经验研究方法如下所述。
问卷调查法。在大量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书设计了针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大城市社区居民的调查问卷——“中国特大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调查问卷”,并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发、回收、审查、录入数据及统计分析”等工作,得出相关数据及结论。
深度访谈法。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大城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深度访谈,了解这五大城市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冲突与治理状况,并对访谈得到的资料进行整合、分析。本书设计了针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大城市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中国特大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访谈提纲”。
案例分析法。本书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来剖析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的现状,具有整体性把握的优势,但也容易使问题停留在表面,而缺乏深入分析。而案例研究则具有检验理论、创造理论、辨识前提条件、检验前提条件的重要性、解释具有内在重要价值的案例等五方面优势。[183]因此,结合个案的分析将会更加形象和深入地认识社会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的现状,从而更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本书所选案例均为一线、二线大城市社区所发生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研究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的代表性案例。
比较分析法。本书结合社会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实际状况,一方面,对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如传统街坊式社区、单一单位式社区、综合混合式社区、过渡演替式社区和现代商品房式社区等)进行分类比较研究。另一方面,对不同属性的城市社区冲突(如根据冲突属性,将社区冲突划分为社区利益冲突、社区权力冲突、社区权利冲突、社区文化冲突、社区结构冲突等)也进行分类比较研究。之后,根据比较研究的结果,按照“因势利导,分类治理,精准化解”等原则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化解与治理中国城市社区冲突的具体策略。
混合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指研究者以实用主义为基础(如效用倾向性、问题中心主义和多元化)建构知识观。这种研究方法通常运用顺序法或并行法等进行资料收集,具体来说,包含数量信息(如调查数据、工具数据等)和文本信息(如访谈数据、文献挖掘数据等)两个层面,以使最后的数据库既能代表定量研究,也能代表定性研究。本书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数据信息,通过深度访谈挖掘深层原因,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期使最终的数据、模型、案例更具说服力。
三 调研方案与基本数据分析
(一)方案设计
1.调研内容与问卷设计
针对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矛盾、纠纷或冲突及其治理的状况,确定本调查课题为“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具体调研内容主要由三分部分构成:受访者背景;对社区矛盾、纠纷或冲突的认知情况;社区矛盾、纠纷或冲突的化解与治理。同时,根据调研内容分别设计了“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调查问卷(社区居民卷)”和对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2.调研时间、范围及对象
本书的主要调研时间从2014年4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15年9月,其中包括2014年7~9月在天津的试调查阶段。关于调研范围,本次调研主要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个特大城市为主,同时结合本人正在研究的其他课题。此外,还走访了国内其他一些二、三线城市,如浙江温州,广东佛山、潮州、清远、云浮,湖北武汉,山西运城,黑龙江牡丹江等城市。关于调研对象,主要涉及各大城市的社区居民及相关部门或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其中对相关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深度访谈一直持续到2016年3月。
3.调研样本及结构设计
一般来说,影响大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的彼此相关的因素有三个:基础总体的性质、样本规模、抽样技术。根据中心极限定理[184]假设,如果所研究的现象呈正态分布,那么一个从总体中随机抽取的由30个观察值组成的样本是具有代表性的。如果总体具有高度的异质性,或者自变量彼此密切相关,那么就需要大量的观察值。即使是非常大的样本也可能遗漏罕见事件,而只需要相对较少的观察值即可充分代表极具同质性的总体。这就是科学抽样的魅力所在。在此基础上,根据样本估量理论,确定本调查每个类型的社区发放问卷50份,每个城市共计250份问卷,样本总量为1250份(见表5)。
表5 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调查问卷样本结构分布
续表
样本结构设计:首先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五个特大城市,其次根据每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类型、人口构成、社区居民居住状况等特点,将样本按表5结构分配。
受访者结构设计:根据人口学变量分析理论,关于受访者的结构设计,本调查问卷(社区居民卷)主要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户籍、居住社区类型以及居住时间等基础背景方面进行了结构性的设计,详见调查问卷。
4.抽样方法
为了更好地使调查对象能够覆盖所调查城市的不同类型的社区和社会各个阶层,保证研究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本书主要采用“城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受访者”的多阶段分层抽样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选取调查样本[185]。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被调查的社区在所在城市社区具有代表性,被调查的居民在所有住户中具有代表性。调查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依据所调查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选取与所调查城市社区类型(传统街坊式社区、单一单位式社区、综合混合式社区、过渡演替式社区、现代商品房式社区)相对较为接近的市区,如以广州市为例,依次选取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和番禺区。其他城市类同。详见表5。
第二步,在每个城市所选的五类社区里,选取与调查社区类型较为接近的典型街道(如老城区、单位社区、综合性社区、城中村或城郊边缘区、高档社区等)。如以广州市为例,依次选取荔湾区的昌华街道、海珠区的新港街道、天河南街道、三元里街道和钟村街道,其他城市类同(详见表5)。
第三步,在每个城市所选的典型街道中选取2~3个典型社区[186]。如以广州市为例,依次选取昌华街道的XGDW社区、新港街道的ZD社区、天河南街道NYL社区、三元里街道的ZMG社区与SYLDY社区、钟村街道QFXC社区等。其他城市类同(详见表5)。
第四步,依据每个城市最终确定的2~3个社区,主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从每个社区随机抽取15~25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187]同时,在部分城市(如深圳)社区,也依据社区居民名单,按照PPS方法进行入户调查。总之,每种类型的社区发放50份问卷,每个城市共发放250份问卷(详见表5)。
表6 中国城市社区冲突与治理研究调查问卷有效样本分布
实际调查中,本书共发放问卷1250份,回收问卷1227份,其中有效问卷1210份,[188]问卷回收率为98.16%,问卷有效率为98.61%,完全符合社会调查的基本要求(详见表6)。
(二)基本数据分析
基本数据分析是整体数据分析与运用的基础和前提,其信度与效度的高低或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样本的可信度与有效性。在本次调查的所有回收有效样本数据[189]中,基本数据分析集中体现在对整体问卷信度与效度的检验和人口学变量的分析上。
1.信度与效度的检验
针对回收有效样本,通过SPSS21.0统计软件对问卷整体信度的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s Alpha)检验和对问卷整体效度的KMO和巴特利特(KMO & Bartlett)球形度检验分析可知:社区冲突认知情况部分的整体信度系数与整体效度系数分别为0.882和0.915(详见表7和表8);社区冲突的化解与治理部分的整体信度系数与整体效度系数分别为0.627和0.655(详见表9和表10)。[190]此二者的克朗巴哈信度系数均在0.6以上,说明调查问卷的整体可信度较高;Bartlett球形度检验结果的P值均小于0.01,同时,KMO值也都在Kaiser所给出的度量标准范围之内,这既说明本调查问卷整体具有良好的效度,也表明调查问卷中各项题目的设计都是合理的。因此,原有变量完全符合社会调查的基本要求。
表7 社区冲突认知情况部分的整体信度
表8 社区冲突认知情况部分的整体效度
表9 社区冲突化解与治理部分整体信度
表10 社区冲突化解与治理部分的整体效度
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问卷,笔者走访了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社区参与服务行动中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天津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广东省人社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城市青年工作部、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深圳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桃源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上海浦东区华城国际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及其相关街道、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并对部分相关领导、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
2.人口学变量分析
性别。在全部回收的有效样本中,男性占47.5%,女性占52.5%(详见表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1],截至2015年底,中国常住人口约为13.7亿人,其中,男性为70414万人,女性为67048万人,男性占51.2%,女性占48.8%,与样本的性别结构高度接近,样本具有代表性。
表11 调查样本基本信息统计
年龄。根据中国常住人口总体年龄分布制定合理的比例,设计4个年龄段:18岁以下、18~40岁、41~60岁和61岁及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回收的有效样本中,“18岁及以上”的受访居民占总样本的96.9%,“18岁以下”的仅占3.1%,完全符合对本调查问卷的作答要求(详见表11)。
受教育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回收的有效样本中,受访居民的整体受教育程度分布情况为:“初中毕业”到“研究生毕业”的受访者占总样本的97%,而“小学未毕业及以下”的受访者仅占3.0%。其中,“初中毕业”与“研究生毕业”的受访者分别占14.3%和8.3%,“大中专毕业”的受访者占74.2%(详见图5)。由此可见,样本分布相对较为合理,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状态,与社会转型期中国“橄榄形”的社会形态相对较为接近。
图5 调查样本的受教育程度
职业。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相关职业分类,结合当代中国城市人口的从业特点,本调查划分出十大类从业人群,并给出“开放式选项”。从调查结果可知,受访居民的职业遍布本调查的十类行业。其中,除选择“其他”之外的受访居民共占96%,企事业从业人员占到45.5%,党政机关人员、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所占比例均为7%~13%,下岗失业人员、在校学生及农民共约占10%,样本整体职业结构趋于合理(详见图6)。
图6 调查样本的职业分布
户籍。调查样本的整体户籍分布主要体现为,本市城镇居民占63.7%,本市农村居民占6.0%,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占19.1%,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口占11.2%,这与所调查的五个特大城市2014年统计年鉴中的户籍分布相对较为接近(详见表11)。
居住社区类型。由于采取相对较为严格的分层抽样和随机抽样,调查样本的整体社区类型分布相对较为均衡,其所占比例均为20%左右,能较好地代表所调查城市社区的整体状况(详见表11)。
居住时间。本调查问卷根据受访者入住本社区的时间以及对本社区的熟悉程度,将受访者在本社区的居住时间划分为四个层级:1年以下、1~5年、6~10年、10年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在回收的有效样本中,受访者居住时间分布的比例依次为7.6%、34.9%、28.7%、28.8%(详见表11)。其中,92.4%的受访居民在本社区的居住时间超过1年,这充分说明样本整体较为合理。
[1]1998年,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规范了有关“城市化”术语方面的使用标准,明确将“城市化”又称为“城镇化”、“都市化”。另外,在学界,城市化和城镇化虽提法略有不同,内涵外延有所差异,但本质上都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农村地区不断转化为城市地区的过程。为方便表述,本书对此不作严格区分,故将城市化、城镇化和都市化视为同一概念。
[2]《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 stats.gov.cn/。
[3]《人民日报社论:让城市和谐宜居更美好》,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15-12/22/c_1117545863.htm。
[4]原珂:《广州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
[5]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第321~322页。
[6]〔美〕理查德·C.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孙柏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第28页。
[7]关于“社区是社会的微缩模型或缩影”这一观点,国外学者亨特和达尔等在研究美国亚特兰大和纽黑文的社区时,曾指出其有趣之处并不在于社区本身,而在于它们可以被看作是更大的(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国内学者费孝通、沈关宝等也都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费孝通曾指出,社区是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研究是直接研究社会的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沈关宝认为,作为社会之基的社区,“是一个袖珍的社会,折射出个人与社会以及制度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实实在在地展现了一个空间单位,一个社会实体是如何运行的。”然而,在此需注意的是,他们当时所论述的社区主要是指乡村社区,但是,随着城市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实践中的城市社区“麻雀虽小”,但也“五脏俱全”,甚至一些学者提出了现阶段应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例如,当前中国部分城市街道社区(特别是实行“大社区制”的城市社区)的职能机构直逼一级政府建构,几乎涵盖了一级政府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政、司法、治安、教育、交通、卫生、计生、服务等区域性、综合性和社会性的工作。此外,针对城市社区冲突与社会冲突的关系,卜长莉等通过对东北24个城市社区的冲突进行分类研究后也认为:“几乎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可以在社区这一微观场域中找到相对应的、具体的原型,社区冲突比社会冲突表现得更为直观、具体和明朗。”具体参见〔美〕艾伦·哈丁《社区权力理论的发展史》,载〔美〕乔纳森·S.戴维斯、〔美〕戴维·L.英布罗肖主编《城市政治学理论前沿》,何艳玲译,格致出版社,2013,第36页;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戴可景译,商务印书馆,2001;沈关宝:《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第23页;卜长莉等:《社区冲突与社区建设:东北城市社区矛盾问题案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0页。
[8]Lewis A.Coser,The Functions of Social Conflict,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56.
[9]N.M.Fraser and K.M.Hipel,“Conflict Analysis:Models and Resolutions,”North-Holland,1998(6).转引自〔美〕S.P.罗宾斯、M.库尔特《管理学》第5版(英文版),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第388页。
[10]Gerry Stoker,“Distributing Democracy:Seeking a Better Fit for All Tiers of Government,”Working Paper,at www.ipeg.org.uk,2004.
[11]M.Deutsch,“Sixty Years of Conflict,”The Internationals Journal of Conflict Management, 1990(1),p.237.
[12]D.Hellriegel,J.W.Slocum & R.W.Woodman,Organizational Behavior Seventh Edition,New York: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5.
[13]〔美〕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第22页。
[14]〔英〕拉尔夫·达仁道夫:《现代社会冲突:自由政治随感》,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205页。
[15]P.Merton,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57,p.62.
[16]K.Thomas,“Conflict and Conflict Management,”in M.Dunnette,ed.,Handbook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Chicago:Rand McNally College Publishing Co.,1976.
[17]Louis R.Pondy,“Organizational Conflict:Concepts and Models,”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67,12(2),pp.296-320.
[18]Friedrich Glasl,Konflict Management,Ein Handbuch fur Fuhrungskra fte,Beraterinnen und berater,Bern,Paul Haupt Verlag,1997.该书英文版为:Confronting Conflict,Bristol,Hawthorn Press,1999.转引自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48~52页。
[19]J.W.Burton,Peace Theory,New York:Knopf,1962.
[20]J.S.Coleman,Community Conflict,New York:Free Press,1957.
[21]D.G.Pruitt & P.V.Olczak,“Beyond Hope:Approaches to Resolving Seemingly Intractable Conflict,”in B.B.Bunker,J.Z.Rubin and Associates,eds.,Conflict,Cooperation and Justice:Essays Provokes by the Work of Morton Deutsch,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5,pp.59-92.
[22]J.Schumpeter,The Sociology of Imperialism,New York:Meridian,1955.
[23]M.Deutsch,“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in M.Deutsch & P.T.Coleman,eds.,The Handbook of Conflict Resolution:Theory and Practice,San Francisico:Jossey-Bass,2000,p.29.
[24]被誉为“和平学之父”的约翰·加尔通(Johan Galtung)在分析冲突时,指出冲突包含三个维度,即矛盾(不相容的情境)、态度和行为。对一个现实的冲突来说,三者缺一不可,它被称为“冲突三角”(conflict triangle)。参见J.Galtung,“Violence,Peace and Peace Research,”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1969,6(3),pp.167-191。
[25]Hugh Miall,Oliver Ramsbotham and Tom Woodhouse,Contemporary Conflict Resolution:The Prevention,Management and Transformation of Deadly Conflicts,Cambridge:Polity Press,1999,pp.51-52,63.转引自常健、原珂《西方冲突化解研究的三种范式及其发展趋势》,《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11期,第115~119页。
[26]常健、原珂:《西方冲突化解研究的三种范式及其发展趋势》,《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第11期,第115~119页。
[27]其实,从1998年起,德国的博格霍夫建设性冲突管理研究中心(Berghof Research Center for Constructive conflict Management)就相继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冲突转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关于《博格霍夫冲突转化手册》,参见其网站:http://www.berghof-handbook.net。转引自常健、张晓燕《冲突转化理论及其对公共领域冲突的适用性》,《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第46页。
[28]Hugh Miall,“Conflict Transformation:A Multi-Dimensional Task,”http://www. berghof-handbook.net/documents/publications/miall_handbook.pdf.
[29]Louis Kriesberg,“The State-of-the-Art in Conflict Transformation,2011,”http://www. berghof-handbook.net/documents/publications/kriesberg_handbook.pdf.
[30]Howard W.Odum,Folk and regional conflict as a field of sociological study,Publications of American Sociological Society,1931,XV,pp.1-17.
[31]卜长莉等:《社区冲突与社区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0~31页。
[32]付少平:《对当前农村社会冲突与农村社会稳定的调查与思考》,《理论导刊》2002年第1期,第37~38页。
[33]张康之:《在政府的道德化中防止社会冲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第80页。
[34]李琼:《转型期我国社会冲突的研究综述》,《学术探索》2003年第10期,第52页。
[35]彭勃:《社会冲突困局与地方发展主义》,《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2期,第132页。
[36]党国英:《非正式制度与社会冲突》,《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2期,第54页。
[37]毕天云:《论社会冲突的根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9期,第6~8页。
[38]陈恢忠:《论社会分层的功能及社会冲突》,《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第58~59页。
[39]贾林祥:《社会偏见:制约和谐社会构建的社会心理因素》,《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第18页。
[40]丁建定、孙健:《从社会分层到社会冲突》,《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79~83页。
[41]杨建华等:《冲突与弥合:社会群体冲突及调节机制的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30~31页。
[42]张东伟:《有效化解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思考与探索》,《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12~13页。
[43]李云新:《制度模糊性下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冲突》,《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6期,第1页。
[44]褚松燕:《论政府冲突管理能力的强化》,《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2期,第50~51页。
[45]许尧:《中国公共冲突的起因、升级与治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第93~108页。
[46]原珂、齐亮:《“旁观者”现象:旁观者介入公共冲突的过程分析及破解策略》,《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1期,第93页。
[47]韦长伟:《冲突化解中的第三方干预研究综述》,《甘肃理论学刊》2011年第3期,第109页。
[48]赵伯艳:《公共冲突治理的三类干预角色分析》,《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第54页。
[49]赵伯艳:《社会组织在公共冲突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理论探索》2013年第1期,第97页。
[50]徐祖迎、常健:《公共冲突管理中行政权力介入的效果及其限度》,《理论与现代化》2012年第1期,第32页。
[51]毕天云:《社会冲突的双重功能》,《思想战线》2001年第2期,第110页。
[52]高勇:《重读〈社会冲突的功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2月14日,第A8版。
[53]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5~6页。
[54]毕天云:《社会冲突的双重功能》,《思想战线》2001年第2期,第110~113页。
[55]张春颜、许尧:《公共领域冲突控制与冲突化解耦合模式研究》,《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7期,第64页。
[56]徐祖迎:《论冲突化解方式的可选择性》,《新疆社会科学》第2011年第5期,第1页。
[57]殷向杰、张桐:《协商:化解公共冲突的一种基本方式》,《理论与现代化》2013年第6期,第17页。
[58]李婷婷、李亚:《人民调解实践:动向、问题和对策》,《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7期,第57页。
[59]常健:《简论社会治理视角下公共冲突治理制度的建设》,《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第79页。
[60]张东伟:《有效化解当前我国社会冲突的思考与探索》,《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12页。
[61]褚松燕:《论政府冲突管理能力的强化》,《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2期,第50页。
[62]杨建华等:《冲突与弥合:社会群体冲突及调节机制的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3~4页。
[63]常健、许尧:《论公共冲突管理的五大机制建设》,《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第63页。
[64]傅达林:《法治是化解社会冲突的正途》,《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7日,第5版。
[65]常健、张晓燕:《冲突转化理论及其对公共领域冲突的适用性》,《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7期,第46页。
[66]刘成:《转化而不是解决:和平学范畴内的冲突化解》,《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第24页。
[67]张晓燕:《地方政府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困境及对策》,《理论与现代化》2014年第4期,第37页。
[68]James S.Coleman,Community Conflict,Glencoe:The Free Press,1957,p.32.
[69]〔美〕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405页。
[70]张菊枝、夏建中:《城市社区冲突:西方的研究取向及其中国价值》,《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12期,第61~63页。
[71]原珂:《中国城市社区冲突及化解路径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第125页。
[72]卜长莉等:《社区冲突与社区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4~11页。
[73]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第54~65页。
[74]金世斌、郁超:《社区冲突多极化趋势下构建合作治理机制的实践维度》,《社会人文》2013年第6期,第59~60页。
[75]原珂:《中国城市社区冲突及化解路径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第126~127页。
[76]陈幽泓主编《社区治理的多元视角: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2页。
[77]杨波:《从冲突到秩序: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业主委员会》,北京社会出版社,2006,第1页。
[78]陈建国:《业主选择与城市社区自主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第1页。
[79]张菊枝、夏建中:《城市社区冲突:西方的研究取向及其中国价值》,《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12期,第63页。
[80]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第67~70页。
[81]卜长莉:《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冲突矛盾的新特点》,《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第128~131页。
[82]金世斌、郁超:《社区冲突多极化趋势下构建合作治理机制的实践维度》,《社会人文》2013年第6期,第60页。
[83]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第72~76页。
[84]闵学勤:《社区冲突:公民性建构的路径依赖》,《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第61页。
[85]卜长莉等:《社区冲突与社区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0页。
[86]原珂:《网络虚拟社区在城市社区冲突化解中的作用与功效》,《中国社会报》2016年2月1日,第2版。
[87]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第173~174页。
[88]金世斌、郁超:《社区冲突多极化趋势下构建合作治理机制的实践维度》,《社会人文》2013年第6期,第58页。
[89]陈幽泓、刘洪霞:《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冲突分析》,《现代社区》2003年第6期,第40~41页。
[90]黄建宏:《城市社区社会资本的概念、缺失与路径重构》,《老区建设》2009年第16期,第27~29页。
[91]宋黔晖:《社会资本视野下的社区调解》,《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第62页。
[92]张卫、刘艳敏:《社区冲突治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治理》,《唯实》2013年第8期,第62页。
[93]闵学勤:《社区冲突:公民性建构的路径依赖》,《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第67页。
[94]李正东:《城市社区冲突:强弱支配与行动困境》,《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6期,第90页。
[95]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辞书部编《外研社·现代汉英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第1227页。
[96]〔美〕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编《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不列颠百科全书编辑部编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第177页。
[97]〔美〕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编《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不列颠百科全书编辑部编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第177页。
[98]宋心然、沈亚平:《“转型”范畴的源流及其在政府改革研究中的应用》,《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第94页。
[99]亢世勇、刘海润主编《新词语大词典(1978—2002)》,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第1578页。
[100]宋心然、沈亚平:《“转型”范畴的源流及其在政府改革研究中的应用》,《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第95页;任维德:《社会转型与政府管理创新》,《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第35页。
[101]〔美〕大卫·巴拉什、查尔斯·韦伯:《积极和平——和平与冲突研究》,刘成等译,南京出版社,2007,第27页。
[10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第179页。
[103]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第363页。
[104]〔美〕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前言。
[105]Niklas Swanström,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Uppsala University,2002,p.31.
[106]Clinton F.Fink,“Some Conceptual Difficulties in the Theory of Social Conflict,”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1968,12 (4),pp.412-460; Hubert M.Blalock,Power and Conflict:Toward a General Theory,Newbury Park,CA:Sage,1989;〔美〕戈登:《冲突处理(中英对照)》,李立蓓译,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第4页;〔美〕乔纳森·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范伟达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第245页;D.D.Cahn,Conflict in Intimate Relationships,New York:Guilford,1992;Ralf Dahrendorf,“Toward a Theory of social conflict,”in R.Serge Denisoff et al.,eds.,Theories and Paradigms in Contemporary Sociology,Itasca,Illinois:F.E.Peacock Publisher Inc.,1974,p.325; Ralf Dahrendorf,Class and Class Conflict in Industrial societ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9,p.135.
[107]〔美〕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吴良健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第49页;Joseph Himes,Conflict and Conflict Management,Athens,GA: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80;Brickman Philip,Social Conflict:Readings in Rule Structures and Conflict Relationships,Lexington,MA:D.C.Heath,1974;George Levinger and Jeffrey Z.Rubin,“Bridges and Barriers to a More General Theory of Conflict,”Negotiation Journal,1994,10 (3),pp.201-205; W.W.Wilmot and J.L.Hocker,Interpersonal Conflict Resolution,Boston:McGraw-Hill,1998;〔美〕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前言。
[108]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2~3页。
[109]D.Weeks,The Eight Essential Steps to Conflict Resolution,New York,G.P.Putman's Sons,1992,p.7.
[110]D.Weeks,The Eight Essential Steps to Conflict Resolution,New York,G.P.Putman's Sons,1992,p.X.
[111]“创造性地”(creatively)一词,有多重含义。在狭义层面,通常是指冲突解决方案本身的创造性;在广义层面,则是指一整套冲突解决理念、方法和程序相较于传统冲突处置方式的创造性。一般来说,在冲突解决中,创造性越强,共赢的可能性越大。创造性的冲突解决思路有很多,较常用的有:1)做大“蛋糕”;2)改变“蛋糕”;3)交叉帮助;4)满意者补偿;5)在某项措施实行的时间、空间和前提条件上引入灵活性;6)保存“面子”;7)在改善关系、转化关系上想办法;8)通过发现新的或更高的共同目标、提供更吸引人的共同机会、寻找共同敌人,使当事方忽略眼前的争议;9)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来解决两难问题;10)组织或机制创设,即考虑设立某种管理冲突的机构、组织或机制。例如,在京津冀区域雾霾治理中,不能只是千方百计地想着如何关停或搬迁污染企业、如何“单双号”限制车辆上路以及如何“设计”限制外地车辆进京等,这些“治标不治本”的“饮鸩止渴”式的做法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创造性地帮助数十万污染行业的从业者想办法、找出路,考虑如何使待治理区域的政府官员和民众能够自愿地、主动地改变生存或发展方式,以实现源头治理,绿色、共享式发展。在国际冲突解决特别是国际发展援助领域,有很多这样的创造性的冲突解决办法。参见李亚《创造性地解决公共冲突》,人民出版社,2015,第76~77页。
[112]J.W.Keltner,Mediation:Toward a Civilized System of Dispute Resolution,Annandale,VA:Speech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1987.
[113]冲突与“矛盾”“纠纷”“危机”“竞争”既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但在社区冲突这一研究视域下,社区矛盾、社区纠纷和社区冲突只是冲突程度上的不同而已,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因此,本文基于遵循惯习且便于表述的考虑,对“社区矛盾”、“社区纠纷”和“社区冲突”不作严格区分,切换运用。
[11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第693页。
[115]于丽娜、聂成涛:《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第2页。
[116]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3,第1页。
[117]J.Burton,Conflict Resolution and Prevention,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0,p.2.
[118]〔美〕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等译,法律出版社,1997,第155页。
[119]孙志明:《对危机概念和危机属性的哲学思考》,《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第26页。
[120]张芳杰主编《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第三版)》,(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84,第280页。
[121]吴春华、温志强:《政府公共危机处置的阶段划分与管理对策》,《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第15页。
[122]陈于:《我国企业组织冲突的成因分析及其管理对策》,《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4页。
[123]Niklas Swanström,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Uppsala University,2002,p.20.
[124]Michael S.Lund,“Early Warning and Preventive Diplomacy,”Managing Global Chaos:Sources of and Responses to International Conflict,ed.,Chester A.Crocker & Fen Osler Hampson with Pamela Aall,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Press,1996,p.386.
[125]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16页。
[126]袁秉达、孟临主编《社区论》,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2000,第2页。
[127]张康之、石国亮:《国外社区治理自治与合作》,中国言实出版社,2012,第17页。
[128]Gesellschaft,在西方往往被理解为“公民社会”,而不是中文所翻译的“社会”。显然,“公民社会”与“社会”的含义相差甚大。
[129]〔德〕斐迪斯·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第77页。
[130]一般认为,1887年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首次提出“共同体”(Gemeinschaft)概念,并做出解释。20世纪初,罗密斯(C.P.Loomis)首次把《共同体与社会》译为Fundamental Concept of Society(《社会学的基础概念》)。此后,罗密斯再次把书名改译为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区与社会》)。自此,德文单词“Gemeinschaft”也就变成“Community”这一英文表达形式,从此,“社区”这一专业词语便产生了。
[131]蔡禾主编《社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第2~3页。
[132]蔡禾主编《社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第3页。
[133]原珂:《广州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
[134]何肇发主编《社区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第3页。
[135]蔡禾主编《社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第4页。
[136]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第368页;蔡禾主编《社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第21页;王胜本、张涛:《社区发育视域下的城市治理问题研究》,《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第11页。
[137]主要指国内一、二、三线城市的社区,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兰州、西宁等。
[138]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城市社区的范围,即“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
[139]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1)从社区构成要素特征来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具备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和基本特征;2)从区域范围来看,将社区定位于居民委员会辖区这一层面,使社区从根本上区别于城区和街区;3)从空间上看,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会最小的地域组成单元,但非行政区域;4)从规模上看,2000年民政部关于社区体制调整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比单个居民小区大,但比街区小,介于二者之间;5)从性质上看,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不隶属于政府性质管理系统。这就决定了社区作为社会及其组织的基本构成单位,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力和自下而上的自治力相互作用的交汇点,是居民个体和居民群体相联系的联结点,是实现城市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着力点。
[140]赵毅旭:《城市社区治理路径》,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第17~24页。
[141]何海兵:《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的变迁: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管理世界》2003年第6期,第22页。
[142]蔡禾主编《社区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第37页。
[143]卜长莉等:《社区冲突与社区建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43页;张菊枝、夏建中:《城市社区冲突:西方的研究取向及其中国价值》,《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12期,第61页;张卫、刘艳敏:《社区冲突治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治理》,《唯实》2013年第8期,第62页。
[144]原珂:《中国城市社区冲突及化解路径探析》,《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11期,第125页。
[145]陈剩勇:《政府创新、治理转型与浙江模式》,《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第35~41页;赵毅旭:《城市社区治理路径》,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第97页。
[146]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129页。
[147]原珂:《广州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
[148]谢建社、朱明:《社会冲突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第6~23页。
[149]谢建社、朱明:《社会冲突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第40页。
[150]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3~4页。
[151]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14~15页。
[152]常健等编著《公共冲突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324~326页。
[153]〔美〕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309页。
[154]〔美〕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321页。
[155]转引自Niklas Swanström,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Uppsala University,2002,p.21。
[156]Fred Tanner,“Conflict Prevention and Conflict Resolution:Limits of Multilateralism,”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2000(9).
[157]William I.Zartman,“Toward The Res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Conflict,” in William I.Zartman and Lewis J.Rasmussen,eds.,Peacemaking in International Conflict:Methods and Techniques,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Press,1997,p.11.
[158]Niklas Swanström,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Management,Uppsala University,2002,p.24.
[159]刘俊波:《冲突管理理论初探》,《国际论坛》2007年第1期,第38~39页。
[160]〔法〕让-皮埃尔·戈丹:《何谓治理》,钟震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第4页。
[161]〔法〕让-皮埃尔·戈丹:《何谓治理》,钟震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第14~15页。
[162]〔瑞典〕英瓦尔·卡尔松、〔圭〕什里达特·兰法尔:《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
[163]该报告认为治理是在管理一国经济和社会资源中行使权力的方式。
[164]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19页。
[165]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第23页;转引自原珂《广州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
[166]〔美〕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张胜军、刘小林等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5页。
[167]〔英〕R.A.W.罗茨:《新治理:没有政府的管理》,杨雪冬译,《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154期,第47页。
[168]G.Stoker,“Urban Governance in Britain,”Socilolgie du Travail,1995(2),pp.301-316.
[169]〔美〕詹姆斯·N.罗西瑙:《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张胜军、刘小林等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5页。
[170]Helen Sullivan,“Modernisation,democratisation and community governance,”Local Government Studies,2001(27),p.2.
[171]〔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对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第12~13页。
[172]俞可平:《中国的治理改革(1978—2018)》,《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第48页。
[173]韦朋余:《治理视域下我国城市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边界研究》,载《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暨首届城区论坛课题报告》,内部资料。
[174]追溯“元治理”的起源,它是西方学者为解决治理失灵的问题而采用的特殊词语。本质上,“元治理”只是因重视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在治理理论中所使用的另一种表述而已。
[175]Cordula Reimann,Assessing the state-of-the-art in conflict transformation—Reflections from a theoretical perspective,Berghor Research Center for Constructive Conflict Management,http://www.berghof-handbook.net.
[176]常健等:《中国公共冲突化解的机制、策略与方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第115~122页。
[177]吴晓林认为当前国内对社会冲突的研究初步形成了“冲突解释学”和“冲突治理学”,前者主要是解释冲突发生和演变的过程,后者则着眼于提出治理冲突的对策。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冲突解释学与冲突治理学各说各话,存在“原因与对策两张皮”的现象。参见吴晓林《国内社会冲突研究的述评》,《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第87~92页。
[178]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129页。
[179]Mike Richardson,“Community Governance:Resource Kit,”Christchurch City:Christchurch City Council Paper,1999(12),p.1.
[180]原珂:《广州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南理工大学,2013。
[181]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32页。
[182]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32页。
[183]〔美〕斯蒂芬·范埃弗拉:《政治学研究方法指南》,陈琪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53页。
[184]中心极限定理假设基础总体为正态分布。根据中心极限定理,我们将主要分析单位的观察值为30或30个以上的样本定义为大样本研究。尽管对于观察值为30个结果分布来说,正态假设的意义并不明显,但30个粗略的观察值提供了一个有吸引力——且相对容易获得——的参考点。转引自〔美〕艾米·R.波蒂特、马可·A.詹森、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共同合作:集体行为、公共资源与实践中的多元方法》,路蒙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第63~64页。
[185]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在进行正式调查之前,本书已经按照此方法于2014年7~9月对天津市的不同类型社区进行了预调查,并根据预调查的数据结果对调查问卷进行了调整与完善。在此,非常感谢天津市民政局的协助。
[186]根据某一类型的社区中,若同质性的居民或住宅超过3/4,即视该社区为这一类型社区的代表样本。
[187]为了保证样本的有效回收率,个别社区采取集中座谈并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
[188]针对回收问卷,依据两个标准进行筛选,剔除不合格问卷:一是受测者所有题目均选同一选项,未认真填写;二是问卷填答不完整,缺漏过多。
[189]关于调查数据的处理,问卷调查完毕后,通过统计软件SPSS 22.0建立数据库,并采用“双人录入”方式,进行一致性检验,同时剔除逻辑错误。之后,利用统计软件SPSS 22.0和EXCEL软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190]本调查问卷共分三部分,因第一部分为受访者的基本信息,故不需对此部分进行信度与效度的检验。
[191]《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http://www. stats.gov.cn/tjsj/zxfb/2016 02/t20160229_1323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