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报告
传承与创新:转型中的浙江慈善
袁彦鹏 [1]
摘要 在慈善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慈善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样也面临诸多挑战。浙江慈善是中国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也是中国慈善活力最强的几个地域之一。浙江慈善事业的发展既是历史传承的延续,又是当代浙江人创新引领的结果,在制度、文化、技术等方面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浙江慈善是经济较发达地区慈善事业发展路径探索的一个窗口,它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未来的走向都将是中国慈善发展非常重要的参照。
关键词 浙江慈善 转型 传承 创新
主流文化的向善属性,推动了慈善的历史绵延,浙江慈善以商圣范蠡善行为文化滥觞[2],官办慈善以“仁爱”为文化内核,推动了浙江慈善注重保障性、托底性与时代性并存的历史文化进程,而民间慈善以“忠恕、教化”(意为推己及人,最早出自《论语·里仁》,后经孟子、曾子、墨子等完善,成为古代民间慈善的精神要义)为文化内核,形成了血缘(宗亲互助)[3]—地缘(同乡公所)[4]—业缘(行业商会)[5]杂糅交错的慈善变迁路径,涌现一大批“善人善举”。商业始终是浙江慈善发展转型的重要驱动,无论是古代的“富则思善”,还是现代的浙商慈善,极具创新精神的浙商们,推动了慈善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包含行业治理和慈善促进等丰富的内涵,慈善会系统变革和公益创投的转型,深刻说明了这一点;阿里等浙商企业贡献了人人可参与的互联网公益平台,助推浙江慈善成为全国慈善领域的高地,互联网慈善因而成为浙江慈善创新最为活跃的场域。制度化慈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出台促使浙江慈善进入前所未有的新的历史阶段,以文化为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以商业为物质支持和治理手段,以技术为赋能工具和创新场域,推动官民慈善的传承与创新,构成了浙江慈善推陈出新、持续引领的融合发展场景。转型中的浙江慈善既在制度、模式、融合等方面保持创新引领地位,亦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但在制度、文化、商业、技术等多重推动下的浙江慈善是中国慈善极具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转型发展:慈善中国的浙江成就
经济发展的转型,推动了慈善需求的快速转型,也重塑着浙江慈善的样态,互联网技术的推动,更加速了这一历史进程,浙江慈善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一)“浙江善举”不断涌现,传统慈善继续保持活力
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孝老敬亲、乐善好施、诚实守信、造福桑梓等饱含慈善蕴意的价值倡导,促使达济天下的善举通过善会、善堂等载体实现了几千年来的绵延,自商圣范蠡以来,浙江涌现钱氏、沈氏、王氏、谢氏等慈善家族,近现代以来涌现沈敦和、经元善、章梫、徐乾麟、胡嘉烈、王宽诚、樊耿光、陈廷骅等慈善家[6],这些慈善家在以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近现代慈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将传统慈善的精神内核继续传承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传统文化和执政党文化倡导的双重影响下,浙江“善人善举”层出不穷。例如,有捐款不留名的慈善人士“顺其自然”“兰小草”等;有捐巨资并投身公益的企业家陈伟兴、茅理翔、钱峰雷、徐传化、储吉旺、虞炳泉等,有多年活跃在义工一线的方华娟、朱其坤、杜时杭、柳晓川、袁丽敏、徐凤华等,有助人为乐、大爱无边的刘静芝、张益芳、李彬彬、李南军等,有见义勇为、不求回报的邵苏浙、张老永、钟振涛、方振兴等,有孝老敬亲、传递亲情的徐沙、宋金平、杨锦程、郑罗忠、林水儿、周柳妹等,这些慈善人物的善举是高尚人格和浙江慈善精神的感召,他们在捐资助困、器官捐献、义务奉献等方面的慈善行动在周围引起的善心共鸣,成为浙江慈善保持活力的动力源泉。
(二)社会组织质与量并进,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从各类社会组织数量来看,截至2018年9月30日,浙江省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52811个。其中社会团体2374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426个,基金会644个,社会组织较2017年同期新增3728个(见图1)。这些组织涵盖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多个组织类型,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奠定了组织基础。2017~2018年浙江省各地级市注册社会组织情况详见图2。
图1 2017~2018年浙江省各类型社会组织增长情况
图2 2017~2018年浙江省各地级市注册社会组织情况
自2017年开展首批“慈善组织”身份认定以来,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全省依法登记和认定的慈善组织588家,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1个,增长率为300%(见图3)。全省各地市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情况详见图4。截至2018年9月,在登记的社会组织中,全省共有登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1012个,其中2018年新增225个,全省2018年社工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总人数为8.4万人[7],居全国首位,报考人数比2017年增长近两倍,持证社工达48275人,年度新增21862人,全省社工岗位共16147个,其中2018年新增岗位1807个。这些岗位涵盖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慈善、青少年事务、司法矫正、禁毒、医务等多个领域。
图3 全国慈善组织数量认定及登记情况资料来源:慈善中国2018年10月30日数据。
图4 全省各地市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全省累计注册志愿者1337.5万人,在服务困难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等重点领域发挥集聚传播作用。从发展程度上来看,在慈善管理部门不断优化注册登记流程、出台精准化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社会组织质量明显提升,内部治理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性人才数量持续增加,在多形式调研的全省380多家机构中,近八成社会组织(含备案社会组织)由于成熟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扩散,建立起以“文本化”为特征的清晰内部治理框架,并随着《慈善法》普法深入,社会组织法制化水平及规范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省社会组织“互联网化”提速,多数组织通过微信、千聊、钉钉等实现了信息化的构建,社会组织“吸纳、整合、参与”的结构化水平不断提速。
(三)慈善行业组织持续创新,融合发展引领官办慈善
慈善会系统作为浙江最为庞大、组织覆盖面和纵深度最密集的社会组织,自1994年4月浙江省最早的慈善会——嘉兴市慈善总会[8]成立以来,经历了起步—创业—开拓创新三个阶段,得益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在组织建构体系、募捐方式、援助项目、培训模式、组织内部管理、文化传播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新,在大慈善网络构建、互联网募捐、项目化运作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016年10月,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慈善组织行业治理组织——浙江省慈善联合会,发挥行业协会在会员信息服务、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培训、权益维护、行业公共关系、与政府联系的中介职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本着慈善力量充分整合、慈善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2017年12月,又成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既积极发挥行业推动、监督、协同的重要职能,又牢牢把握筹款救助主业,广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济、抗灾救灾、志愿服务等慈善活动。以需求为导向、市场为平台,积极推动劝募市场化,全力打造浙江“现代大慈善”新格局,慈善资源整合的优势初步显现。实际上,2014年,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浙江省有16个城市上榜,占比14.68%,其中宁波、绍兴、温州三市被评为七星级慈善城市。在2017年的“中国慈善进步指数”中,浙江的慈善进步指数排名第三。在2018年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综合指数得分前100位的城市中,浙江省有13个,居全国第二[9]。每年的募集款项占浙江省慈善募集资金一半以上的慈善会系统在其中贡献巨大。
浙江慈善会系统通过文件出台、区域大会等形式高度嵌入行政体系,推动了大资源体系下的有效创新;市场营销思维、品牌建构行动、有效传播路径推动了慈善会系统公信力建设;实时调整公益产品架构和推动公益慈善的人人参与,不断推动慈善会系统创新引领,最早成立市级、乡级慈善会,最早设立慈善实体,在全国最早实现慈善会系统“全覆盖”,最早开始推动慈善募捐市场化,浙江慈善会系统“首创”精神持续引领。慈善会系统的“浙江经验”已经形成:第一,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第二,注重吸纳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第三,慈善创新要因地制宜;第四,把握趋势提前谋划;第五,引导慈善向全民慈善发展。
(四)浙商慈善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助推浙江慈善转型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浙商企业在各类经济榜单中表现抢眼。全国工商联2018年民营企业500强报告显示,浙江省上榜企业数量达93家,营业收入总和为3.65万亿元,占全国收入总和的15%,连续20年蝉联榜首。在浙江省民营企业百强榜上[10],2017年民企百强销售总额达到36992亿元,相较于2016年的31679亿元增长了16.77%,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同时,浙商企业慈善正全面融入企业成长,在浙江百强企业中,慈善支出(包含企业捐赠、成立基金会、进行慈善信托等各种形态)呈指数级增长,呈现专门化、专业化、网络化三大特征。
专门化,越来越多的浙商企业家特别是家族慈善家不再满足于传统的直接捐赠,更多地选择建立专门CSR部门、基金会、慈善信托管理办公室等单独实体(部门),独立地实施项目,强调管理自主性与灵活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不再选择同业务捆绑的公益营销方式,较多选择以企业家的公益初心和社会问题有效解决作为项目设计的出发点,基于自身经历感恩社会,慈善对于家族企业价值传承的意义被挖掘,大额战略捐赠越来越多地被浙商企业家特别是家族慈善家认可。
专业化,浙商从“先富带动后富”的财富观慈善转向关注社会价值的传导和社会问题的可持续解决,强调市场化思维。从1.0时代的“甩手掌柜”到如今的公益职业经理人,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的优秀公益职业经理人同浙江慈善创新深度融合,商业向善和浙商创新精神深度融合,带来了浙江慈善治理的变革,如万向集团鲁氏家族设立的三农扶志基金资金规模达55亿元,“慈善+信托”刷新了《慈善法》后的慈善信托纪录,成为截至目前中国信托财产规模最大的慈善信托。
网络化,越来越多的浙商开始构建公益生态网络,注重基金发展的战略性。网络涵盖了受助方、政府、媒体、企业利益相关方等多方,不少集团以业缘为纽带,建立了企业公益部门、企业高管个人基金会、支持公益领域基金会等一揽子的公益事业集群,如阿里系公益机构达9家,通过文化传导、业务互通、平台构建等逐步塑造浙商慈善乃至全国慈善的新生态。
(五)依法治善持续推进,慈善支持网络不断优化
《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浙江慈善制度化进程。全省以《慈善法》精神为指引,率先在全国成立慈善行政管理机构——慈善促进处,慈善管理的专业化、专门化程度不断提高,将弘扬慈善价值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理念及问题导向融入立法过程,大力推进“依法治善”,推动颁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11],为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修订《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市以《慈善法》实施为契机,继续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及配套文件,如宁波、杭州、嘉兴等多地市出台了《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办法》,台州、丽水进一步优化了福彩公益金支持本地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管理办法。在社会工作领域,杭州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岗位开发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工薪酬不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以体系化、平台化、集群化为特征的慈善协同正在进入2.0时代。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之间形成一条完整的慈善链条,慈善集群创新网络的溢出效应正在显现。在政府支持方面,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建设内容,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慈善参与的热情,为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源后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建立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服务中心、孵化园、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等枢纽型机构3590余家,这些枢纽型机构在注册、项目指导、能力建设、发展咨询等方面提供了全面陪伴式成长服务。
特别是全省大力推广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慈善示范基地[12]以来,已建、在建各类因地制宜的慈善示范基地91家,这些基地以县域为单位整合了民政、扶贫办、农办、人社等多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团委、妇联、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群众团体,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多个慈善利益相关部门,调动了区域内各类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甚至调动了区外慈善资源,慈善服务的精准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以衢州开化慈善精准帮扶基地为例,建立以来共对接区外基金会等公益组织25家,筹集县内外各类慈善帮扶资金近1200万元,救助帮扶各类困难群众8000多人次,将开化的慈善需求与省内发达区域的慈善供给无缝对接,实现了组织成长和慈善需求有效回应的双赢。
从要素协同来看,《慈善法》出台以来,公益组织的硬性慈善支出,以及浙江慈善进入由物质性扶助到发展性支持的新阶段,越来越多的本土基金会转型为资助型基金会,或者在项目中构建以受助群体为纽带的项目需求—执行支持网络,极大地加速了草根组织的专业化进程,促进了组织转型(如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焕新乐园项目,以困境儿童帮扶扶持在地组织“做中学”,带动了省内110多家优秀在地组织转型)。
各地不断涌现公益学院、社会组织研究院(学院)等,通过应用型研究来把脉浙江慈善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原生性的人才输出不断重塑浙江慈善伦理,各地在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方面也不断加大投入,如嘉兴对专职慈善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做了专门规定,对加强慈善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和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全省各地慈善立法配套文件关键词榜详见图5。
图5 全省各地慈善立法配套文件关键词榜
(六)全省慈善捐赠继续增长,善款使用的专业化提速
浙江慈善捐赠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17年仅慈善总会系统接收捐赠款物就达21.38亿元,同比增长6%,全省志愿服务小时折算价值为11.12亿元[13](2018年9月30日志愿汇数据),2017年全省彩票销售总量达到156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45亿元,同比继续保持增长。
从捐赠主体来看,企业仍然是浙江社会捐赠的最主要力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联合发布的《2017年中国捐赠百杰榜》,捐赠企业家分布在全国18个省级行政区,浙江紧随广东、北京,位列第三(见表1),受浙江大学120周年校庆等因素的影响,2017年浙江企业捐赠主要流向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受使命驱动和战略捐赠导向的影响,企业家大额捐赠的情形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地采用企业“股权捐赠+基金会”或“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的模式。
表1 2017年中国捐赠百杰各省上榜人数及捐款总额情况
从捐款实现方式来看,技术赋能的互联网募捐成为最具创新形态的捐赠领域。阿里公益平台借助淘宝、支付宝用户,则成为捐赠人次最多的公益平台;互联网已经成为公益慈善组织项目筹款的重要通道,微捐赠的聚合效应,正在重塑浙江慈善行业公众筹款的思维和样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以阿里公益为主的互联网募捐平台最大的意义甚至不在筹款金额大小,而在公益慈善教育[14],筹款过程的用户导向思维改变了公众参与的认知、能力和能动性。正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应用、公益职业经理人的流入以及公益需求升级,浙江公益善款的使用更加专业化,马云基金会“乡村教师计划”、传化慈善基金会“传化·安心驿站”等品牌项目更加关注善款的可持续使用,除传统的经济扶贫济困外,更加关注对困境人群的发展性助扶,更加关注所在地组织的项目执行能力与提升,更加关注善款使用绩效。
(七)“互联网+慈善”创新发展,互联网生态初步形成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慈善工作深度融合,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龙头互联网平台继续发力,助推“互联网+慈善”进入更加全面深入的平台化、智能化场景,慈善发展模式、生态、路径迎来新机遇,浙江互联网慈善事业生态正在进入升级版。
“互联网+慈善”推动了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变迁,阿里巴巴集团贡献了全国20家公募平台中的2家,阿里倡导的专业、可持续公益效应明显,以淘宝“公益宝贝”为例,仅2018年前7个月,就已经有超过151万商家参与公益宝贝,超3.5亿用户支持,购买达到39亿人次,善款总额达1.76亿元[15];“人人3小时,公益亿起来”的倡议,得到了2.7亿人的响应,捐赠的“原子化”形态正在发育,支付宝的蚂蚁森林等形式,将合理消费、健康生活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公益参与的可及性和场景化更加生动。
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旗下的亲青筹平台捐款形式多样,反馈机制完善,依靠团组织网络优势,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协同水平,亲青筹平台自2016年5月26日上线至2018年9月底,发布了591个项目,累计筹集2282万元善款,发动20多万人次捐款。浙江省内首家由民间发起的公募基金会——宁波市善园公益基金会建设善园网网络募款平台,以PC端+移动端为载体,实现“急难救助”和“公益众筹”两大业务的全国输出。浙江慈善会系统杭州、宁波、台州、温州、湖州等5个地市慈善总会也都建立公益捐助平台,这些互联网参与平台不断优化流程,更新慈善参与方式,公众参与更加便捷,社会救助更加可及,社会监督更加多元。
互联网平台开启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融合发展道路。平台化“互联网+”公益格局使平台、捐赠人、公益机构、企业与受捐赠人联系更加紧密,互联网手段在丰富慈善参与场景的同时,让捐赠人和受赠人因平台更加亲近,对慈善的互联网参与黏性更强;互联网极大地降低了公益慈善组织专业化文化传播的成本,支持型和执行型的慈善分工更加鲜明,分工格局推动了慈善组织专业化的自觉性。以慈善信息化平台——“灵析”为例,截至2018年10月20日,浙江共有2617家公益组织和个人开通了“灵析”平台,共有超过73万人次通过“灵析”参与并支持公益机构,接收公益资讯,互联网正成为全省公益组织内部治理、在线学习、组织发展等专业化公益的新沃土。
(八)志愿服务平台优势明显,长效化生态机制正形成
根据《慈善法》修订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下简称《条例》)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文明办、民政局、共青团等相关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能。志愿服务的“人力资源库”优势逐渐显现,原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合署, 保留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服务培训计划、日常活动发布、供需对接等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共青团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具体工作。管理机制的理顺,加上浙江得天独厚的志愿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志愿服务工作的整合优势明显。
在机制建设上,形成了政府志愿服务管理+公益组织(含基金会、协会、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线上平台的完整志愿服务链条。全省公益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以志愿服务为内容的项目和机构得到进一步整合,团省委牵头推行的“志愿汇”线上智慧志愿服务平台,打通原有省内60余个独立志愿服务平台,形成了志愿者大数据库、11个市级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市民卡计时平台、志愿者守信激励平台、志愿服务网、志愿汇App、志愿服务支付宝和微信城市服务窗等“一库、三平台、多终端”。
据志愿汇数据,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累计注册志愿者1337.5万人,比2017年12月31日增长15.2%,各地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前两位的是温州市和宁波市(分别为245万人和238万人,见图6);参与志愿服务人次204万,志愿服务渗透率[16]前两位的为舟山市和衢州市(分别为8.06%和3.42%,见图7);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6万个,2018年全省各地市人均志愿服务时长[17]前两位的是嘉兴市和金华市(分别为39.1小时和24.8小时,见图8)。最受志愿者青睐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服务、文化服务、生态建设等类型,城市仍是志愿服务最活跃的地域。志愿汇平台以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以信用评价为支撑,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了诸如优惠通信服务、志愿服务保险、积分落户便利等激励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全省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图6 2018年城市级注册志愿者数TOP5
资料来源:志愿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数据。
图7 2018年全省各地市志愿服务渗透率TOP5
资料来源,志愿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数据。
图8 2018年全省各地市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小时)TOP6
资料来源,志愿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数据。
(九)媒体+公益不断探索前行,慈善文化倡导体系化
公益慈善项目的传播属性,决定了公益与媒体的联合[18]。公益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同媒体对主流价值的倡导相契合,媒体+公益正成为各类主流媒体青睐的内容板块,不少媒体还专门成立了的业务部门或媒体版面,如“都市快报快公益”“新浪浙江微公益”“浙报公益”“舟山党报大篷车”等。这些媒体除了媒体资源和公益内容融合外,不少媒体利用自身的资源整合平台的特性,推动全媒体公益更进一步。如快公益打造专业化媒体+公益平台,运用公益创业理念,将善心转换为善能,让善能发挥效益,不仅实现了“都市快报快公益”板块的“造血”能力,还通过多方合作、深度参与,实现了媒体公益的项目化、专业化,将浙江公益慈善的专业化倡导通过项目传播到全省内外。
随着《慈善法》普法的深入,慈善文化倡导实现体系化。一是围绕重要纪念日开展主题倡导,如“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志愿者日”以及“中华慈善日”主题节日全省各级政府倡导开展的主题公益活动和“阿里9·5公益周”“9·9公益日”等公益组织开展的倡导活动,这些公益活动促进了政府、公益慈善组织在需求、资源、品牌、传播等方面的协同。
二是各级各类公益慈善的评选活动,如 “浙江慈善奖”“浙江省优秀志愿者”“浙江好人”“最美浙江人”“浙江慈善爱心榜”等,这些评选通过自下而上结合互联网投票,实现了公益慈善多样化模式和正能量的传播。
三是各类专业化主题论坛,如浙江省民政厅、慈联总会举办的“之江沙龙”“西湖论善”,杭州市举办的“钱塘善潮”等,邀请行业学者和本土慈善实践专家共话慈善,提升浙江公益慈善组织把握趋势的能力,实现了专业化在公益慈善组织内部的传播与内化。通过多层次的慈善倡导形式,实现了公益慈善理念、知识、参与的“民间化”。
二 传承创新:慈善中国的浙江经验
(一)服务型理念倒逼政府慈善改革
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时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因此,无论是“八八战略”纲领性文件强调的“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还是“最多跑一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的具体实践,浙江“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已初步建立,受民众参与、热点事件、公共产品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在慈善领域大包大揽的局面正在改变,“慈善民间化”的治理生态初步形成,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公民等治理主体通过合作,共同构成的多中心网络治理体系初步生效。
政府正进行从“治理社会”到“社会治理”[19]的转型。从某种意义上讲,浙江慈善的进步,来源于服务型政府对现代慈善理念认识不断深化和机制倒逼。浙江省政府在促进浙江慈善事业发展中扮演了公共资源提供者、慈善改革促进者、社会治理合作者三大关键角色。
首先,政府是公共资源的提供者。这是政府治善的最基础的部分。浙江省政府利用稳定的财政收入和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将公众的慈善需求同组织能为善为结合起来,对公益慈善组织的服务购买、组织扶持,以及PPP模式提升公益慈善组织服务能力,通过利用社会组织基地、孵化园、服务中心等载体为公益慈善组织提供办公场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这些组织实现专业化,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其次,政府是慈善改革的促进者。这是政府治善的动力机制。《慈善法》及配套法律为浙江慈善改革提供了指南和路径,浙江省政府部门从实际出发,将慈善改革的发展性和现实迫切性结合起来,推动全省慈善总会、官办慈善基金会等机构回归其公益慈善组织本质的转型,在省级层面设立慈善联合总会的过渡性架构,将官办慈善转型和行业自治结合,逐渐剥离这些官办组织的行政管理职能,让官办机构逐渐脱钩,专注能力提升和行业职能,并成为当地的支持型机构且成为当地公益慈善组织“善治”的典范。
最后,政府是社会治理合作者。这是政府治善的理想目标。浙江2018年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政府与公益慈善组织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浙江省政府不仅在社会组织培育方面同公益慈善组织进行合作,还在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综治、公益慈善具体服务领域加强合作,不断自我重塑公益慈善认知,不断增强政社协同的本领。浙江省政府部门贴近、超越、引领的价值观体系推动浙江慈善不断向前。
(二)浙商创业型思维助推商善融合
浙江慈善的缘起、创新和发展与浙商企业密切相关。古代慈善特别是民间慈善多与商业有关,以血缘、地缘、业缘为纽带的慈善较多以财富及商业为中心,现代慈善浙商不仅贡献了大额捐赠,阿里系企业还贡献了互联网+公益公众参与平台,最重要的是浙商企业变革所带来的浙江慈善价值观转型和在全国公益慈善领域的创新引领。
浙商企业经历了从“财富浙商”到“责任浙商”,从“传统浙商”到“创新浙商”的历史性转型。浙商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达济天下的公益精神不断重塑浙商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使命与价值。不断影响公益生态,浙江企业慈善的认知和行为逐渐发生了重大飞跃,特别是创新精神使企业运用战略思维思考企业的公益慈善参与行为[20]。加上《慈善法》及配套法律加大了对企业捐赠行为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激励,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在捐赠方面,浙江企业已非直接捐赠、利益相关捐赠的1.0版本,开始战略性思考企业作为社会参与主体的价值和企业战略成长、家族传承的问题,大额战略捐赠不断涌现。在公益参与方面,除直接捐赠、冠名基金等方式外,更多地通过建立基金会、慈善信托等方式,以公益职业经理人+理事会(慈善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架构,以专业化、项目化思维推动公益价值的实现,同时关注“入口和出口”。
越来越多的浙商企业在内部积极鼓励构建基于企业家精神的公益慈善生态,促进商业和公益慈善逐渐融合,持续鼓励“善经济”的发展。阿里公益慈善集群是个人基金会+企业公益基金会+互联网慈善平台+员工的慈善行动,倡导员工“每人每年完成3小时公益志愿服务”,有效地将企业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员工的业绩创造和个人社会价值的实践、企业公益行为同全国慈善发展融合起来,形成了善因驱动的企业公益生态,财富向善将成为时代的主题。以浙商创业精神为导向的价值观不断地改变浙江慈善的治理结构和慈善高地的内涵,成为浙江慈善发展不可小觑的源流。
(三)跨界融合优化公益慈善组织治理结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益慈善组织的发育程度决定了一地的公益慈善发展动力和爆发力。公益慈善组织从组织属性来看,属于第三部门,是属于接口类的组织,也意味着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府、企业等多方面的治理结构,跨界融合地提高浙江本土公益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水平,浙江公益慈善组织,特别是发展较快的公益慈善组织,都具有跨界融合的特性。
一方面,通过综合资源开发形式,既善于发掘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公益创投、组织孵化等资源,获得政府在合法性、资金、能力建设、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支持,习得了政府部门在层级管理、规范行文、严格财务等方面的治理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劝募、联合开展活动、承接企业CSR职能、接受慈善信托公益委托服务、代运行基金(会)等形式,除获得企业资金和服务上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将企业管理文化、运行效率、创新思维等吸纳到公益慈善组织内部[21]。这带来了公益慈善组织愿景规划、发展战略、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变革,促进了公益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指数级的能力提高。通过调查发现,与浙江优秀项目和卓越组织相关联的背后负责人,大多有企业从业的背景。还包括通过和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接触,获得它们在活动报道、文化倡导、品牌宣传等方面的支持,深入学习传播思维和影响力构建思维,这些都有助于公益慈善组织内部管理绩效的提升。浙江籍公益慈善从业群体,活跃于公益研究、人才培养、政策倡导、项目实践、组织管理等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同浙江本土的链接,也不断优化着本土组织的治理能力。
此外,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通过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大会等形式,确保内部治理结构的完整性。通过透明化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和第三方督导机构的介入,不断提升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效能,提升组织的公信力和反应能力,提升组织业务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使命和愿景的凝练,进一步明确组织的核心业务领域,明确组织的发展规划和服务路径,加强服务领域的基础调研和服务研发,加强专业业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与同类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提升组织的专业能力,增强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技术赋能提升资源整合的绩效
公益慈善的跨界属性和资源整合属性,决定了公益慈善领域的多元融合。浙江慈善发展迅速的另外一个经验就是慈善资源整合效应明显,特别是借助互联网手段,打造政府、企业、媒体、基金会、行业组织等多方面的资源协同平台效用显著,抑或可以说资源整合的价值观是浙江公益慈善界的先天品质。
一是建构组织协同网络。除了慈善会系统在全省建构了以项目为纽带的各级慈善募款和发放网络外,志愿服务领域以“志愿汇”为平台,加强各地志愿服务的信息交流、项目互通以及发展互动。通过规模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基金会扶持+志愿服务组织等形式将全省志愿者进行整合。资助型基金会以项目为纽带,建立融基层执行团队能力提升、项目执行和网络构建为一体的组织协同体系,浙江公益慈善组织的“抱团化”趋势明显。
二是构建资源协同网络。全省各地以项目为中心的慈善资源协同屡见不鲜。例如,湖州的美欣达慈善超市,获得了包括美欣达集团、香飘飘集团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超市所需志愿服务获得了湖州师范学院的支持,同样获得了湖州当地融媒体的传播报道。华美达超市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公益宣传、机构造血等结合起来,实现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协同。而以政府为主导的慈善资源协同载体——慈善示范基地在慈善促进方面意义重大,诸如整合了民政各部门、文明办、人社部门、财政局等多个慈善利益的相关部门,调动了区内各类社会组织、企业等主体的整合,调动了区外慈善资源的流入,慈善服务的精准化、集约化程度大大提高,提高了慈善资源的整合水平,浙江省政府部门的融合思维已经促使浙江慈善走上了区域一体化的融合之路。
三是构建慈善支持网络。以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院为龙头,省内各高校公益慈善相关研究中心以及浙江省慈善总会、敦和基金会、传化基金会建立的公益慈善组织内设研究机构等形成了研究支持网络;阿里巴巴公益平台、善园网、亲青筹、慈善总会网络募捐平台等形成了技术赋能支持平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益立方公益学院、象山社会组织学院等形成了公益人才培养培训平台,这些支持性平台,优化了浙江公益慈善的运行环境,浙江慈善体系完整的实施网络初步构成。
(五)本土善文化源流驱动社会向善
我国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一统多元文化格局,同慈善文化具有天然的联系,特别是儒家“仁爱”思想形成了我国传统慈善文化的思想渊源,浙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商业历史,有着极为深厚悠久的慈善文化。范蠡退隐东钱湖后成为商圣,散财救助天下的贫困之人,被认为是浙江慈善文化的开山鼻祖。
笔者梳理出传统慈善的两大脉络。一是官方慈善,以“仁爱”为内核的水利工程修缮、灾荒救济、救济贫病和抚育婴孩等内容,涌现如南宋谢灵运,后周钱弘儇,宋代范仲淹、苏轼、朱熹等人物。二是民间慈善,以“忠恕”和“教化”为理念,突出表现为各大善会、善堂,如保婴会、恤嫠会、清节堂、同善堂等。两大类别体现了“仁爱”与“忠恕”内在相通,“忠恕”在国家上的表达是“仁爱”,“仁爱”在个人上的表达是“忠恕”,皆是对“慈善乃仁爱之事”的不同表达。 各地又形成了有当地特色的慈善文化。比如,温州“红日亭”社会救助文化,宁波“孝慈”文化,“宁波帮”造福乡梓文化[22]等。慈善家严康懋故居改造成的善园,倡导“善善与共,天下大同”的理念,正在成为宁波慈善的心灵家园和总部基地。现代慈善比较典型的官办慈善如慈联总会大力倡导的慈善示范基地,运用平台思维,变项目帮扶为“招善引资”,形成了商业思维和慈善倡导融合的有浙江特色的慈善文化。现代民间慈善如浙江敦和基金会秉持“尊道贵德”的价值观,开设如种子基金,其不仅注重组织自身的发展,还培育、发展了一批传承国学的组织,使文化人回到慈善倡导的源头。
《慈善法》的制度向善文化倡导正在成为浙江慈善新文化构建的制度源头[23],各地围绕慈善日开展的各类公益倡导活动,改变着公益慈善认知、慈善参与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出版诸如《浙江慈善》等慈善类书刊,通过各类评比等,慈善文化的共识在公益慈善组织内部初步形成,“人人可参与”的文化氛围正在形成,加上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的兴起,公益慈善文化成为驱动社会向善的价值源头和理论基础。各地挖掘城市的善因,进行的各类慈善评比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浙江慈善自觉。
三 未来参照:中国慈善的当代趋势
(一)互联网将进一步催生公益新形态
科技改变公益生态,互联网时代以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移动支付、区块链技术为基础设施正在改变公益慈善的组合方式,通过技术赋能的方式改变公益慈善领域的价值观、流程、体验等。例如,2018年“9·5公益周”采用“福包”“公益账户”等形式,将线上线下,公益参与同社交娱乐结合,运用大数据提升公益参与慈善体验。2018年8月,深圳开出首张区块链技术发票,慈善捐赠、受助跟踪,区块链技术将建构公益慈善稳定的信任体系,未来的互联网和公益跨界远不止于此。“互联网+公益”的新形态是基于创新价值观的多元融合形态,阿里研究院高级顾问梁春晓将新新形态称为“第四部门”,即在“互联网+第三部门”动力机制下,开放共享的公益慈善平台(公募平台、志愿者协同平台、技术应用平台等)连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这三个部门或三类组织发挥“1+1>2”的功能,公益慈善创新将朝着平台共享、自组织、普惠、精准和跨界融合等五个方向发展。在未来,互联网带来的创新能量,会因为多主体、多领域、多手段、多过程的链接,产生更多“惊艳”的创新形态。
(二)公益创新将蓬勃发展
公益慈善领域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型,带来了治理结构的“民主化”进程,公益慈善的多元治理生态正在形成。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政府通过对公益慈善组织的服务购买、组织扶持,以及PPP模式不断凸显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公共物品提供、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存在”[24],为了达到公众慈善需求领域的“善治”,慈善行业日渐形成多中心的治理结构,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公民等治理主体通过合作,共同构成了网络治理体系,形成了诸多创新模式。
公益慈善的行业属性决定了它的跨界属性,特别是随着公益面临的复杂性加剧,跨界公益创新成为公益行业活力和创造性的源泉。全国公益慈善近年来的迅速发展,是与公益人才流动特别是公益职业经理人的流动分不开的。这些从业者运用企业家精神驱动公益创新,多职业的融合、跨界知识特性带来了价值观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营造了公益慈善领域开放包容、商业思维、跨界融合的慈善文化氛围,特别是商业思维,无论是在浙商家族慈善、慈善会系统还是在民间基金会,都是推动创新的重大来源。
从领域上看,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为区域慈善创新、全球慈善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场景和空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总要求中的每一项任务都蕴含巨大的慈善需求[25],基层治理能力不足呼唤公益慈善组织更多地创新性参与。此外,最为活跃、创新动力最足的“互联网+慈善领域”,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成为最为活跃的场域。
(三)民众参与将进一步扩大
由“治理社会”到“社会治理”的转变,使公益慈善组织数量进一步增加。随着由公益慈善组织传导的社会公众参与数量和范围进一步增加和扩大,文化助善的价值愈加体现。如台州三门县“有为图书馆”,借助阅读、文化活动载体,用公益链接居民,推行社区营造,增加社区凝聚力,以公益图书馆为载体为小镇引入多元文化资源,推动社区教育自组织营造。从传统的、以施予为主的个体慈善行为转变为以组织化和制度化为特征的公众参与行为。政府部门在设置各类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慈善基地时,“由盆景到风景”思维方式的转变,使枢纽型机构同时成为公众参与的互动中心。一年一度的“慈善日”主题活动,用文化倡导鼓励公众参与。
“志愿汇”平台带来志愿服务参与的便捷性,使浙江省志愿服务参与人数稳步增加,志愿者反哺体系建设,如“志愿汇”同中国联通开发志愿卡直接降低志愿服务参与成本,由团中央推动建立的浙江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正在将志愿服务同公众的信用积分相连接,推动公益慈善与生活的更大关联,各地对于志愿服务的反哺政策互通,将形成鼓励志愿服务参与的良好氛围。以腾讯、阿里等平台为代表的公益慈善捐赠渠道,正在改变公众关于“慈善是富人之善”的认知,通过淘宝“公益宝贝”、乐捐平台等形式鼓励日常行善,形成了“指尖公益”网络慈善的巨大洪流,公益慈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善生活”正在崛起,倡导健康生活和公益的融合,蚂蚁森林、菜鸟绿色行动、阿里文学“益”起读书等形式将居民的日常消费同公益结合起来,让公众的生活随着“互联网+”无限放大,推动公益慈善成为全民的社会文化,“藏善于民”的公众参与格局终将形成。
(四)家族慈善大额战略捐赠成趋势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为企业捐赠提供了稳定的捐赠来源,《慈善法》及多项鼓励企业捐赠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推动了家族慈善捐赠的“高歌猛进”。其中大额捐赠成为家族慈善主流,股权与股票捐赠成为重要的捐赠形式,这得益于中国大额捐赠在总体额度、入榜金额、首善捐赠规模、亿元级捐赠人数等各项指标上保持螺旋上升态势。对家族慈善组织者的调研显示,利他主义和战略观念是较为突出的因素。
据2018年10月18日发布的《2018界面中国慈善企业家榜》,马云(阿里巴巴及附属公司)以12.63亿元的捐款额位列榜单第二(见表2)。这些大额捐赠方式从物资、现金,拓展到股权期权,乃至慈善信托;捐赠领域从企业业务利益相关方、济贫救困到传统文化、生态环保、高等教育、人工智能、生命健康、国际交往等社会战略发展方向,参与方式从简单捐赠、领域设定到目标管理、战略运营。企业大额捐赠更加重视慈善的整体规划、专业运营、创新发展、多方共赢、价值引领等方面,家族企业越来越意识到慈善对于商业战略、家族文化传承、社会发展方面的价值,大额捐赠具有战略性将成趋势。
表2 2018界面中国慈善企业家榜TOP20名单
(五)社会企业将全面开花
尽管“二光”之争(徐永光和康晓光关于“公益商业化”的争鸣)还在继续,市场思维驱动公益发展的社会企业模式受到政府认可。2018年4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26]意味着成都成为全国首个明确出台社会企业具体政策的省会城市。社会企业在政府文件中“由暗到明”的变化,也正式开启了政府层面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进程。这一变化是对中国经济正在进入善因驱动的“善经济时代”的积极回应。
“善经济时代”一部分企业家不仅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还开始以企业家精神为驱动进入公益慈善领域,用商业手法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带来公益慈善生态的变化;另外,公益慈善关注的社会议题更加广泛,公益慈善组织对社会问题的低效率回应,也使内部治理对商业资源和商业手段的呼声日增,在两个趋势的推动下,公益和商业的边界日益模糊,社会企业成为公益慈善领域新的增长点,社会企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创新,不仅可以增加公益资源,还能提升公益效率和可持续性,对于促进社会创新,完善社会经济结构,消除社会贫困,优化社会治理也意义重大。浙江慈善总会系统的“造血型扶贫基地”实际上已初步具备社会企业形态;在已经认证的社会企业中,浙江认证社会企业数量占全国认证总数的9%,居全国第四位(见图9);携职公寓、老爸测评、银巢养老、绿色浙江等社企模式实现了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共赢[27],未来随着政府和资助型基金会以及相关社企赛事的驱动,社会企业模式将获得更加蓬勃的发展。
图9 全国社会企业省份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企业家新生代数据画像。
(六)慈善组织的信用体系建设加速
公开透明是公益慈善的应有之义。《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要建立信用制度。2018年9月1日,《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正式实施,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加速进入信用时代,包含捐赠方、受助方、平台方及工作人员四方面内容的慈善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慈善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信息公开,建立第三方评估的慈善组织参与主体行为记录数据库。有了基础数据库进而可以进行等级评定和信用评估,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内部而言,将减少捐赠者捐赠行为决策成本,降低公益慈善组织间合作的选择成本,降低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和风险,可以说慈善信用体系建设是有效慈善市场形成的基础条件。
慈善信用融入大信用体系,在其他更广范围的应用,同样有利于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如志愿服务市场在落户方面的应用场景等;慈善信用作为经济生活信用依据(如金融授信来源)时,将真正充实“非营利法人”这一民法主体概念,实现慈善事业和经济发展的双赢。浙江公益慈善组织信用体系积极融入的格局已经开启,《2018中国慈善信用榜》在信息公开、财务和团队能力、合作伙伴背景、合作风险、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5个维度基础上,形成60家“筹款型”慈善机构信用榜单,浙江共有5家基金会上榜(见表3)。未来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将会进一步推动本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公益慈善资源的高效流动。
表3 “中国慈善信用榜”榜单TOP30名单
续表
(七)慈善人才培养终将破局
当前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式上,一类是“专业建制派”,在研究生层次上,以MPA专业为依托,设置公益慈善方向或者非营利组织方向,如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在本科层次上,依托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专业,设置公益慈善方向,如在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设立“公益慈善管理”专业方向,并建立了全国首个四年一贯制的公益慈善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另一类是“柔性班级制”,此类模式为学生仍然不脱离原来专业班级,选取低年级优选学员组成虚拟班级,通过“插班上课”方式修读公益慈善管理相关系列课程。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高校有深圳大学“公益创新专才班”、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公益慈善本科层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28]”、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益立方公益学院“公益创业班”等。
这些公益慈善人才培养项目,深度融合政府、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企业和公众,培养具有较强公益慈善相关岗位实操能力,胜任公益机构、大中型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组织管理、项目运作、宣传推广、专业服务以及理论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公益慈善人才的原生性、系统性培养特征更能满足公益慈善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应是未来公益慈善人才供给的主流。浙江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也已起步,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已经为本科层次的公益慈善人才提供实质支持,通过经验总结和业内深度参与,形成公益慈善人才培养的系统方案,未来将改变依托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社会学等专业培养人才的局面,倒逼公益慈善专业设置改革。
四 发展之路:浙江慈善的挑战与应对
(一)浙江慈善的“当下”挑战
1.全省慈善资源不平衡,基层呼唤慈善“向下”
从全国来看,2018年上半年浙江省GDP达到25674.27亿元,继续保持全国第四位,人均GDP达到45385元,居全国第五位,但是从慈善事业发展的匹配度上看,以基金会数量为例,截至2018年10月30日(基金会中心网数据),浙江基金会总量为650家,而广东为1073家,北京为880家,江苏为685家,在数量上均多于浙江,与其经济表现不太匹配(见图10)。从浙江省内来看,在全省各城市中,杭州受多重利好因素影响,2018年上半年GDP达到6355.85亿元,领跑城市榜单,宁波紧随其后为5037.29亿元,而位于末位的舟山为588.13亿元,与杭州差了近10倍,2018年《浙江民营企业百强榜》上,杭州企业数过半,而舟山、衢州则无一企业上榜,作为最大的捐赠来源方,这一数据所带来的慈善资源差异不言而喻。
图10 各省份基金会数量情况
资料来源:基金会中心网,2018年10月30日数据。
而慈善捐赠也体现了这一点,从2018年上半年全省慈善会系统的捐款排名来看,杭州、宁波位于全省前列,而丽水、金华、衢州等地则差异明显(见图11)。实际上,慈善资源的不平衡不仅表现在筹款数据上,在社会组织数量上,特别是在基金会数量上,杭州由于政治、文化中心因素,资助型基金会数量占了绝对优势。一方面杭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却拥有大量的慈善资源(包含政策优势);另一方面位于浙西和舟山的海岛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却拥有大量的慈善缺口,呈现“旱涝两端”的情形,位于慈善需求重点区域的基层民众和公益慈善组织迫切要求慈善资源“向下”流动,迫切期待以基金会为主的慈善资源密集主体转为资助型主体,关注基层组织成长和基层民众需求,而省民政厅在全省各地倡导建立的慈善示范基地特别是慈善精准帮扶示范基地正是对这一呼声的积极回应。
图11 2017年全省各地级市慈善会系统捐款和援助情况
2.官办慈善在发展中转型,组织创新面临挑战
浙江省慈善会系统在过去20多年里通过不断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浙江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面临重重挑战。一是公益慈善组织众多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官办的公募慈善组织(主要是红十字会等)、企业设立的独立基金会、互联网公益慈善组织、宗教慈善组织、各类草根型公益慈善组织等在慈善资金募集、慈善项目策划和管理、慈善义工的招募等方面各有优势,对慈善会系统的发展构成挑战。二是经济发展放缓所带来的慈善资金募捐困难。中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尤其是最近几年实体经济发展困难,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经济增长影响较大,企业进行慈善募捐的意愿减弱,从这几年浙江省企业冠名基金的增长速度可见一斑。此外,随着基金会审批权限的下放以及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对公募市场的放开,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自己设立基金会,用企业的发展战略来履行社会责任,这进一步增加慈善会系统资金募集的困难。三是慈善需求多元化所带来的挑战。温饱型慈善到发展型慈善的转型带来了慈善需求的多元变化,因此慈善救助也应该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在新形势下如何定位慈善会系统的服务领域可能是个难题。四是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对慈善专业能力的挑战。“互联网+慈善”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全省慈善会系统内不同层级的组织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县市慈善总会的网站功能单一,要么是缺乏互联网意识,要么是缺乏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人才,这同消费时代和娱乐时代升级慈善发展格格不入,这些对于慈善会系统来说是又一大挑战。
3.慈善管理网络尚未完善,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尽管浙江响应《慈善法》精神,在全国率先成立以慈善促进处为职能中枢的慈善行政管理体系,鉴于行业治理的需要,为改变慈善促进职能各地多由慈善会系统承担的现状,浙江专门成立了慈善组织联合会,2017年又因地制宜专门成立了慈善联合总会这一过渡性组织。这一体系在慈善立法、行业治理、信息互融、文化促进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全省各地慈善活动蓬勃开展起来,浙江慈善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开始进入快车道。但是相对于省级慈善行政部门的“财大气粗”,各个地市除了绍兴在《慈善法》出台之前已专门成立慈善促进办公室,杭州在2018年上半年成立慈善促进处、金华进行了慈善职能的初步整合外,大部分的地市慈善促进职能散落于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相关处室,这些处室原有的工作任务已相对较多,因而慈善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受制于人员流动、定岗定编等,造成自上而下的慈善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现状,必然导致慈善行政执法的弱化。
实际上,《慈善法》的出台时间之久,也暗含了对慈善执法力量薄弱的考量,从人性善意发端的中国,随处可见“违法”的情形,诸如在超市等场所放置捐款箱、公共场所的无备案义卖等,《慈善法》的“纠错”成本远大于“预防”,全省各地不少区县的执法力量与社会组织数量比达到1∶100,甚至更低,有限的执法力量和社会组织筹款等事项所带来的管理事务之间的矛盾,在基层非常突出,特别到了街道层面,“靠天吃饭”成为常态。在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自上而下设置慈善管理的部门,对于政府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参与基层治理意义重大。
4.慈善组织认定门槛偏高,民众参与需进一步破局
《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的成立和认定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是对公益机构内部分层管理的努力,一部分内部治理完善,慈善主业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的公益机构,可转型成慈善组织。依靠获得慈善信托受托人资格、捐赠便利、面向公众公开募捐等方式实现慈善组织发展和推动慈善事业的“民间化”进程。但《慈善法》及配套《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过审计”“认定为慈善组织两年后,可依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等内容,对公益机构内部治理规范、财务能力、机构公信力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加上相对复杂的办理过程和公益机构对于规范化的预期,慈善信托受托人资格、公开募捐资格,包括捐赠方税前扣除优惠等实际上对机构能力要求较高,这些因素使慈善组织认定进展缓慢。这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慈善事业发展的进程。以公开募捐资格为例,慈善组织取得募捐资格,更大的意义在于变政府资源依赖为公众参与依赖,但现实状况是企业捐赠仍然是捐赠的主要来源,民众捐款并未成主流。
从可得性上来说,慈善组织一定会着力在企业募捐,这同未认定的公益机构可接受捐赠可能会“殊途同归”,面向公众筹款依然难成主流,“藏善于民”的设计初衷难以实现。从浙江的具体情况来看,“互联网+公益”作为最成功的公众参与渠道,全省有影响力的几家基金会由于内部治理完善,项目执行科学,同淘宝“公益宝贝”等进行项目的一站式合作,但是此类公众参与与理想的公众参与形态仍然有一定的距离,如何引导公众参与募捐、倡导和行动,仍是浙江需要思考的重大课题。
5.慈善人才培养严重不足,影响“善经济”进一步壮大
截至2018年10月,全国社会组织数量已经突破86万个,浙江社会组织总数达52811个。数量众多的社会组织催生了大量的公益慈善人才需求。根据ABC美好咨询社发布的《2017年公益行业薪酬与人才实践调研报告》,公益领域已经成为当前人才市场中不可忽视的新的就业选择,但68.4%的参与调研机构认为有难以招聘的岗位,47.4%的机构认为有难以保留的岗位(见图12)。这其中固然有诸如《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待遇方面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公益慈善人才的培养严重不足。
图12 公益行业人才需求缺口情况
资料来源:《2017年公益行业薪酬与人才实践调研报告》。
浙江同全国一样存在两个方面的现状:一是“缺人与缺人才”现象并存。由于中小型公益组织特别是草根公益组织资源获取和自造血能力缺乏,对政府依存程度过高,无法弥补人力资源成本,“缺人”现象较为普遍。二是“普遍性缺乏和普遍性转行”现象。一方面,公益行业所需的项目管理、研究咨询、筹款、人事行政、监控评估、IT技术等复合型人才普遍缺乏,特别是项目管理/执行类、 媒体传播类、筹资类岗位居难以招聘与保留的岗位的前三名,当前这些领域人员从业年限也相对较短,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直接影响慈善的专业化。另一方面,同公益慈善管理接近的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专业,不少高校关起门来办学,缺乏和行业、企业、政府、公众需求的深度融合,加上专业的刻板印象,导致毕业生跨专业就业的比例较高。现实来看,一部分浙江高校已经开始一些公益人才培养的探索,但是当前全省缺乏系统的行业+高校的公益慈善人才培养计划,也缺乏民政部门的系统性支持,公益慈善人才培养举步维艰,已经成为未来浙江“善经济”进一步融合发展的障碍。
6.慈善协同仍有待提高,慈善促进与服务托底边界需厘清
浙江开全国之先河以慈善示范基地为平台,打造内部互通、政社协同、精准服务、广泛参与的现代“大慈善”格局,既是现代慈善的内在要求,也是浙江慈善转型发展的必然进程。
但是慈善协同在实施过程中,尚有空间待探索。一是政府组织间内部权力分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例如,《慈善法》规定,志愿服务管理权统合至民政部门,但由于长期管理机构设置在共青团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志愿服务管理经验缺乏,因此在过渡过程中,受行政管理体制限制,出现权力分享难题,造成志愿服务工作一定程度的弱化。在资源分配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仍有不少问题,对一些“明星组织”重复投入,导致这些公益慈善组织在进行政府资源整合时, “挑肥拣瘦”现象比较突出,扶持的不精准性依然存在。
二是公益组织间的协同刚刚起步。随着公众慈善需求和基金会等资助型组织的转型,公益组织间基于受助对象服务网络的协同才开始起步,如传化慈善基金会“安心驿站”线上线下网络构建,浙江妇女儿童基金会“焕新乐园”项目以资源整合为理念,以枢纽型平台为目标,积极建构基金会+在地组织+受助对象+媒体的协同网络,浙江心基金慈善基金会实施的“晨心计划”依托“志愿汇”平台开展的志愿服务扶持等都在积极努力构建公益组织协同网络,但社会组织内部仍然存在不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形,集中表现为资源固结现象的存在。
三是公众协同尚未真正全面开局。公益慈善参与的最佳状态即“藏善于民”,当前全省公众参与区域不平衡。一些互联网公益倡导活动如“9·9公益日”等在慈善倡导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导致公众慈善参与的“富矿”尚未被充分发掘。此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间缺乏系统协同。尽管全省出台了不少政策,也有不少标杆企业的存在,但是在政策层面,鼓励政、社、企协同的机制设计缺乏系统性。在慈善协同机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慈善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边界仍待廓清,仍需避免以慈善增量代替托底服务的情形。
7.依法治善仍需时日,“最后一公里”行路艰难
《慈善法》实施2年来,出台了大量的配套立法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为浙江慈善创设了一个推动全民慈善和依法慈善的系统法制环境。但是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现实障碍。
一是部分配套法律尚待完善,如作为社会组织入口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仍在征集意见中,针对注册门槛、权限等关键性问题仍在争论;如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仍无明确兑现原则,从业者对于税收优惠抵消制度红利的隐忧,使优惠呼声减弱影响了慈善信托的合理健康发展;此外,非货币捐赠税收优惠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零散出台,都制约了公众特别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慈善立法的“超前”密集出台需要系统化吸收。《慈善法》出台以来,大小各类条例、办法、通知等达30多件,浙江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配套地方立法,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但是实际调研发现,虽然从《慈善法》配套的角度来看,配套法规并不超前,反而显得必要,但是从立法的密集性来看,基层慈善管理部门包括基层公益组织对于已出台立法习得尚待时日。由于立法周期和基层实际情况限制,配套立法到了基层与执法力量不足形成矛盾。此外,岗位流动等因素也造成了“最后一公里”困扰因素较多,需对依法行善有更多耐心。
(二)浙江慈善的现实应对
1.依法治善,发挥强嵌入慈善模式优势
首先,应大力建设《慈善法》配套立法及普法体系。《慈善法》出台,慈善的法治化进程开启,慈善事业“野蛮生长”的局面开始“拨乱反正”,大量的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形存在与执法普法力量薄弱的矛盾日渐突出,在当前条件下“陪伴式”执法并不现实。应以社会组织孵化器、高校志愿者、政府购买普法服务等形式,依托业务植入和主动宣传,面向社会组织和普通公众分类分层普法,提高其守法自觉性,将事前普法和事后执法结合起来,降低公益慈善违法的发生率,减少公益慈善执法的成本。
其次,应实施官办慈善转型发展规划。将慈善会系统和部分官办基金会的社会救助职能剥离出来[29],分离到专门的科室,确保慈善会改革不会影响困境人群的托底慈善服务。适当在公益慈善领域干部兼职方面建立“特区”,合理规划慈善会系统人力资源,不至于因为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兼职规定,影响到慈善总会合理的资源获取和人力资源发展。建立慈善会系统资产管理和符合慈善行业要求的内部治理机制,厘清政府资产和慈善筹款在慈善会系统的合理支配机制,将国有资产和慈善支持区分开来,保证慈善会系统合理的资产管理权限。建立慈善会系统改革时间表,分阶段确立改革目标,直至形成政府引领、职能清晰、治理规范的区域慈善典范。
2.活化基层,激发基层政社活力
全省慈善资源和执法力量的区域不平衡现象,要求更加关注基层的活力。一是关注基层的执法队伍构建。针对当前基层在执法司法方面的困局,应在新一轮“三定”方案中,专门设置自上而下的慈善事业管理部门,提高慈善治理特别是基层的慈善治理水平,此外,在整体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还可委托公益慈善组织承担普法宣讲、信息融通和专业能力提高等任务。
二是应加强关注基层民众需求。浙江慈善在区域上不平衡,要求建立慈善资源不足区域各类需求的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在保证持续合理投入的情况下,应当鼓励社会组织面向这些区域开展服务。在政府扶持方面,鼓励城区公益慈善组织向农村社区和欠发达社区提供服务,资金和政策向参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欠发达县市服务的公益慈善组织倾斜。
三是关注基层公益组织,特别是社区草根组织。依托社会组织枢纽型机构和慈善示范基地,关注基层公益慈善组织的慈善意识、慈善伦理、专业化业务能力以及发展性扶持。实施基层组织活化计划,理顺社区管理处室和社会组织管理处室的职能划分,依托公益微创投、草根领袖扶持、项目对接等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专业化水平,为基层治理和组织成长奠定基础。
3.优化环境,继续鼓励浙商企业乐善好施
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依旧是慈善捐赠的主流,浙商企业的务实、创新精神给浙江公益慈善带来了活力,应当不断创新参与方式,为浙江企业提供更加优化的慈善参与环境。全省未来应继续细化各项税收促进措施的具体细则和实施流程,并在程序上加以规范,加强民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协调,探索免税慈善组织建立税务部门的独立认证制度[30],确保《慈善法》所指的税收优惠程序不断优化。充分尊重捐赠者自主捐赠的权利,更加倡导直接捐赠。
继续探索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探索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实行差异化的税前扣除比例,适当提高中小型企业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或考虑全额扣除。第二,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借鉴国外经验征收较高比例的遗产税和赠与税,鼓励浙商企业家进行更多的遗产捐赠。第三,建立实物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并由财政和税务部门统一制定颁布与现行税制相衔接的非货币财产捐赠和劳务捐赠的统一核算标准和价格认定的具体规定。第四,鼓励家族慈善大额捐赠,通过慈善信托等方式,提高家族企业家参与慈善的灵活度和自由度。不断优化慈善组织认定和申请的流程,降低慈善组织的门槛,建立慈善组织的动态支持体系,增强慈善组织对募款便利程度的预期,以便为企业同慈善组织合作发展慈善事业提供更广泛的选择。
4.鼓励创新,重视慈善人才培养
“善经济”的关键在于慈善人才。应该制定一揽子慈善人才促进的相关措施,大力提升慈善人才的社会地位,不断优化慈善人才的政策环境。一是继续将公益慈善人才纳入现有的人才扶持政策。例如,将慈善人才指标纳入各级政府人才考核体系,并将慈善人才列入各类人才引进目录,继续将社会创新创业纳入当前的“双创”格局,扶持社会企业发展,打通创业人才扶持和慈善创新人才的政策通道。为公益慈善人才提供岗位晋升、职称评定、人才津贴、子女入学、户籍、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配套支持,从经济社会协同的视野,“筑巢引凤”为浙江引进公益慈善人才,吸引省外特别是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资深公益慈善人才提供系统政策配套。
二是做好本土的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公益慈善人才是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型人才,尽快将公益慈善专业纳入浙江高等教育序列,从专业支持上,打通“最后一公里”,在专业设置困难的前提下,灵活开展行业+高校、政府+高校的“订单班”模式,将高校人才培养同行业需求相匹配,将高校的完整培养序列同公益慈善行业的深度实践相结合,跨学科、跨机构、跨领域,培养真正适用型的公益慈善人才。
三是提供公益慈善人才创业的政策环境。在机构注册金扶持、公益创投、政府购买、研究支持等方面为公益慈善人才从事公益慈善“创业”提供优化的政策环境,真正将公益慈善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出成效”。
5.建立平台,实现优势资源整合
依据“大慈善”格局,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构建协同政策体系。一是以党建为引领,构建公益慈善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发挥“两新”党组织作用,将组织、宣传、统战、民政、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统筹成立慈善协同机构,在政策制定、资源整合、机构项目扶持、数据共享、联合管理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
二是构建政府与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协同平台。将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手段,转化为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托底的现代慈善管理机制,借助慈善论坛、行业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交流,运用税收、奖励、项目扶持等手段,调动企业开展公益慈善的积极性,鼓励互联网公益平台探索更多“有意义有意思”的慈善机制,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运用“融媒体”方式,鼓励建立公益慈善的媒体矩阵,提升公益慈善在全社会的感知度;大力扶持各类慈善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三是继续构建公益慈善组织的协同机制。发挥各级慈善联合会(不少地市依托慈善总会建立)的作用,积极统筹各地、各领域的公益组织,优化公益慈善组织在业务交流、人才流动、技能提升、项目合作等方面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鼓励跨组织、跨地区进行全方位的流动,不断提高公益慈善事业的协同化水平。
6.文化挖掘,慈善文化持续引领
一是鼓励各地慈善文化资源的挖掘。加强同社科联等研究部门的合作,联合设立慈善文化历史挖掘的研究课题,分类梳理慈善文化资源,注重慈善文化历史现代价值的运用。
二是积极营造慈善文化建设的整体氛围,可在商业用地、公共文化场所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特色公益文化宣传品,增加文化宣传曝光度,会同博物馆、美术馆等开展公益文化展品、美术作品的公共文化推广活动。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开展公益地标的打造,并不断通过多形式、多内容的方式向公众推广宣介。
三是进一步开展各类公益慈善的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如“浙江好人”“浙江慈善奖”等的评先活动,创新评选机制和评选形式,让公众参与评选内容、评选机制的设计,让公益慈善倡导更加“接地气”。
四是鼓励全媒体在慈善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发挥传统媒体在中老年群体中的公益文化传播价值。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鼓励新媒体广泛参与慈善募款、公益倡导等行为,通过媒体融合和互联网技术产生创新裂变,传播公益文化。
五是加强公益文化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鼓励设立各类主题文化基金,突出公益文化的特色打造,政府设立专门文化资助计划,成立诸如杭州“尚善之家”开展公益文化产品设计、研发、推广等项目的一体化运作,继续鼓励设立各类主题的公益文化场馆,推动公益文化产品“走出去”。
五 结语
中国慈善在制度化驱动下的未来发展轮廓已经初步清晰,浙江慈善创新与发展的大幕已经拉开。未来,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提供更加充沛的资源保障,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将提供更加生动的慈善参与场景,政府慈善立法体系的稳步推进将提供更加稳定的制度支撑,古今慈善文化的发掘将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源流和精神动力,多主体、多类型、多向度的慈善融合将推动浙江慈善走得更深更远,对公众慈善需求的回应将更加精准及时。中国慈善的“浙江经验”将会更具引领性和示范性。
[1]袁彦鹏,就职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主要研究领域为青年公益创业、公益慈善教育。
[2]夏廷献:《中华慈善鼻祖——范蠡》,《社会与公益》2012年第2期,第39页。
[3]〔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 2005,第33~34页。
[4]常润华:《试述浙江在北京的会馆》,《浙江学刊》2000年第2期,第149~152页。
[5]王春霞、刘惠新:《近代浙商与慈善公益事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第85页。
[6]黄鸿山:《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以晚清江南为中心》,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第2~4页。
[7]黄珍珍:《我省8万余人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http://zjnews.zjol.com.cn/zjnews/zjxw/201806/t20180620_7580382.shtml。
[8]嘉兴市慈善总会:《总会介绍》,http://www.cs0573.com/gywm_35101/zhjs/200612/t200612 25_193701.html。
[9]王晨辉:《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浙江13城入围百强》,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6277321523408283&wfr=spider&for=pc。
[10]黄莹:《浙江民企百强榜单出炉,经营表现历年最佳千亿级“航母企业”增至8家》,《浙江日报》2018年8月16日。
[1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http://n.cztv.com/news/13054429.html。
[12]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慈善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www.zjmz.gov.cn/il.htm?a=si&id=8aaf80 1562756e3b01628a3e3f9f00a1。
[13]志愿者贡献价值折算标准采用浙江统计局发布的“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平均工资值”,按照2018年度为80118元/251个工作日/8小时,社会服务领域2018年预估平均每小时工资为39.9元。
[14]赵敬丹、张帅:《中国公益慈善教育的未来走向》,《黑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第86~90页。
[15]徐逸艺:《阿里将启动“双11式”公益周计划带动3亿人次投入公益行动》,http://www.zj.chinanews.com/news/2018/0818/17496.html。
[16]志愿服务渗透率=志愿服务人数/当地常住人口数。
[17]人均志愿服务时长 = 全年总信用时长/参与志愿服务人数。
[18]高萍、陶玲玲:《融媒体时代社会公益治理模式探究——以“9·9公益日”为例》,《社会治理》2018年第7期,第56~60页。
[19]乔耀章:《从“治理社会”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新穿越——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要论:融国家治理政府治理于社会治理之中》,《学术界》2014年第10期,第5~20页。
[20]郭如平、孔冬:《第二代浙商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实证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4期,第56~61页。
[21]田甜:《商业改变公益》,《中国企业家》2017年第23期。
[22]康京京:《宁波帮同乡组织:敦睦乡谊史脉承袭》,《宁波通讯》2017年第10期,第62~65页。
[23]白云浩:《慈善法实施背景下的浙江慈善文化培育与弘扬机制研究》,《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12期,第178~179页。
[24]夏善晨:《助推PPP公益组织建设》,《联合时报》2018年4月27日,第8版。
[25]陆丹:《乡村振兴:培育新型乡村社会组织》,《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5月16日。
[26]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都市政府网站,2018年4月19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 action?id=98295&tn=6。
[27]张梦恒、邵杨琦、李佳灵:《新型社会企业的合法性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期,第88~89页。
[28]杨志伟:《公益慈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及展望》,《中国社会组织》2016年第7期,第40~41页。
[29]杨容滔:《官办慈善会系统转型发展探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27期,第152~154页。
[30]牟朝阳:《我国公司公益捐赠税收激励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8年5月,第35~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