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专用设备投资的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案例4-7】甲企业为我国一家居民企业,2013年1月,根据生产需要改造其节水处理设施。预计改造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需要购买工业节水专用设备8套,每套400万元,投资总额3200万元。根据甲企业历年盈利情况预测,自2013年起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2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50(200×25%)万元。请为甲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
【纳税筹划依据】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纳税筹划思路】
企业应根据预测未来各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在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较大的情况下,测算是否能在当年以及以后5年的期限内将相当于设备价款10%的企业所得税全部抵免完。如果不能,企业可选择在不同的年度分次购置设备,合理分配各年设备投资额,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得更多的投资抵免额,减轻企业税负。
【纳税筹划过程】
方案一:将所有专用设备均在项目改造第1年购置完毕。
税法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3200×10%=32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当年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50(万元)
企业在购置专用设备后第2—6年每年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50(万元)
企业6年合计可抵免企业所得税额=50+50×5=300(万元)
不能再继续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320-300=20(万元)
甲企业第1—6年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第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方案二:将专用设备在第1年和第2年分两次购置,第1年购置7套,投资额为2800(400×7)万元,第2年购置1套,投资额为400万元。
税法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合计=2800×10%+400×10%=280+40=320(万元)
第1年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2800×10%=280)可在第1—6年全额抵免,其中:
第1—5年每年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50(万元)
第6年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2800×10%-50×5=280-250=30(万元)
第2年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400×10%=40)可在第2—6年全额抵免:
第6年还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50-30=20(万元)
第7年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400×10%-(40-20)=20(万元)
甲企业第1—6年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第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50-20)万元。
【纳税筹划结论】
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可多抵免企业所得税20(320-300)万元,导致在第7年时,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0(50-30)万元,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纳税筹划点评】
企业在进行专用设备投资前,应预测未来各年盈利情况,以便预测应纳企业所得税,并以测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依据,在专用设备投资额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分次购置的方式,避免了法定期限内不能将设备价款的10%从企业所得税中全部抵免完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