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知识话语权的唤醒与突破
一、报禁的突破
在中国古代社会,从有历史记载开始,统治阶级就严格控制着社会各
个阶层的言论表达。西周厉王是较早被记录实行言论封杀政策的封建君王( “厉王止谤”)。有记载言: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 ‘民不堪命矣! ’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 ‘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5]秦始皇颁布了我国第一个禁止言论的法令:“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6]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下令将《秦纪》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禁止人们谈论《诗经》 《尚书》等。如果有人谈论,立即于闹市中处死示众。此后历朝历代都有禁止言论的法令。东汉有太学生议论朝政,抨击和批判外戚和阉宦引发的党锢之祸,此外,在汉代的法律规范当中,统治者为了防止士民谈论国事,三人以上“无故聚饮”也被认为是一种犯罪,须科以罚金。[7]
传统中国除了言禁之外,还有报禁。北宋末年出现了小报,其内容是秘密传播的宫廷或者官员的消息,因此小报从诞生开始,就成为统治者坚决打击的对象,对小报斥以“撰造浮言” “肆毁时政”,并且采用各种手段惩罚出版小报的人以达到禁绝小报的目的。据记载,北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皇帝亲下诏令,命令开封府捉拿小报发行人, “密切根捉,许人陈告,勘鞫闻奏”,后来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又有相似禁令,当时“令开封府立赏一百贯,许人告捕”,南宋以后,国势渐颓,因而社会控制力减弱,当时小报的数量大增,朝廷对其打击的禁令也更为严厉。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重申对小报发行人的惩罚,对他们“当重决配”,后来还加上“编管五百里”,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重申前令,并表示“断罪追
赏,务在必行”[8]。元、明、清等朝也一直延续这种政策[9], “虽然16世纪中叶,明朝的封建统治者曾有允许民间自设报房的命令,让民间翻印一部分邸报的稿件并公开发售,但是地域限于京城,内容和消息来源也受到极大限制,民办报纸基本没有出版的机会”[10]。对此,戈公振曾说: “秦得天下,民议其政者有诛,民相偶语者有禁;君与民隔,何啻千里?汉法稍疏,故三老尚得干预朝政,而有进言于皇帝者。然孔光于温室之树,尚不敢言其数,其他可知;其朝政之秘密,亦可知矣。 … …故邸报之所得而传录者,仅在习闻习见之事,至于机要大事,则付缺如。专制之下,言禁必严势也! ”[11]
清代的言论禁锢在中国历史上是最严酷的,自清军入关,经顺、康、雍、乾四朝,厉行不辍。 “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的主权已经不完整,外报在华逐渐形成网络,但是清政府对自己的臣民还没有放弃控制的政策。虽然有些中国人利用各种空隙也办了一些报刊(如《汇报》 《广报》 《述报》《汉报》等),但多是旋起旋灭,步履维艰。王韬主持的《循环日报》虽然在思想和业务上都很先进,为当时开明士人所看重,但是仍然没有产生广泛、深入的全国性影响,也没有成为全国舆论的中心。”[12]
在统治者对于民间办报的行为实行严厉禁止政策的大背景下, 《万国公报》 《中外纪闻》 《强学报》等一系列维新报刊的创办可谓开先河之举。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之后,于1895年8月17日创办了《万国公报》,之后在北京成立了强学会。有了强学会的支持,康有为把《万国公报》更名为《中外
纪闻》,1895年12月16日正式出版,在北京强学会初具规模的时候,康有为又在上海着手创办了上海强学会,继而又创办了其机关刊物《强学报》。
由于康有为力倡的办报活动目的在于宣传变法、推行新政,清政府尤其是主张革命与新政的洋务派对维新派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如张之洞、王文韶、刘坤一曾经“各捐五千金”给强学会,张之洞的儿子张权、亲信杨锐都加入强学会,康有为在上海筹办上海强学会和《强学报》时,张之洞为上海强学会拨款1 500两白银作为创会经费,并派亲信幕僚梁鼎芬等人协助筹办各项事务,随后为《上海强学会序》署名。
但是随着封建保守势力强势反扑, 《强学报》出刊三期即夭折,强学会也被迫解散。维新派并没有受挫而止步不前,而是在康有为等人的一同努力下,继续在全国各地宣传维新思想。就在强学会被迫解散后,张之洞的亲信汪康年在1896年8月创办了《时务报》 (旬刊),由梁启超担任主笔,因言论大胆、文笔流畅、思想新颖等特点在海内外风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梁启超一系列批判保守势力、鼓吹新法、变法图强的政论文章,如《变法通议》 《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等,对于维新运动的开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康、梁的办报获得了清廷最高统治者的默许,其后仿效者尤甚,实质上突破了清廷的报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