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哲学问题的性质
知道了什么是真正重要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藏在什么地方,接下来我们还需要讨论另外一个问题,即哲学问题的性质。我们知道,数学问题是可以演算的,物理学问题是可以观察、可以实验的,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性质。那哲学问题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前些年,网上流传过一个笑话,说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孙永泉画了13张图来表示13个专业,其中就包括历史学、数学、新闻学、哲学等专业。首先,我们可以看一下表示历史学专业的图:
对历史学专业的解读是:数据虽然很多,但能用理论把它们统统连起来!
其次,我们可以看一下表示数学专业的图:
对数学专业的解读是:数据很少,但只要有两个点,就能建立起一种理论。
再次,我们可以看一下表示新闻学专业的图:
对新闻学专业的解读是:只要有一个数据,就能建立起一种理论。
最后,我们来看看表示哲学专业的图:
对哲学专业的解读是:没有数据,依然能够建立理论。
类似的调侃还有很多,都十分有趣。我们说,这虽然只是个笑话,但其对哲学性质的把握和概括还是相当生动有趣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做哲学基本上做的就是这种似乎是闭门造车的事情。我们经常是先编一个理论,然后又期望这个理论对生活碰巧是对的、有用的。这种实验状态下的理论如果只停留在实验状态还好,然而为了兑现自身的价值,它又不得不走出实验状态,与现实生活加以对比,但一旦进入生活,问题就立刻出现。问题之所以出现,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或许还是生活本身就是混乱的。也许人类早期(比如原始人时期)的生活还是比较简单的、清楚的。但随着社会变得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到了今天,人类的生活不仅混乱,而且常常自相矛盾。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矛盾是无处不在的,生活中几乎每一件事情都有可能是自相矛盾、混乱且不断变化的。如此,我们怎么能指望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并且还永远有效的哲学理论来解释这样的生活?如果有哪个理论声称自己具有永久的真理性,那么哲学本身的逻辑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对其表示怀疑乃至拒斥。这个结论应该是能够理性地推导出来的。这就是说,哲学问题的性质或者说特点就是,没有现成答案,或者有许多答案,有无穷多答案。但如果我们说一个问题有许多答案,这其实在学理上是不能成立的。当我们说答案时,一般指的是必须只有一个答案,具有唯一性的才能被叫作答案。哲学问题可以有许多个解决方法,有许多种视角或解释方案,但它并不只有一个答案。这是哲学问题的一个特点。我们必须能够容忍这一点,否则在看到他人的不同观点时就容易气愤。因为如果只有一个答案的话,人们一般会认为自己相信的那个答案才是唯一正确的,如果这个时候看到他人的不同解释或观点,就会以为他人的解释或观点是错的。但真相很有可能是:你的观点和他人的观点同时都是对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就在于人类的认识能力具有局限性,或者说,因为人类的智力处理不了“无限”的问题。人类可以懂得很多东西,但人类不可能真正懂得什么是无限,因为无限的东西是有限的人类所不可能说明的。能够作为无限而存在的只有一种,我们称之为“上帝”。比如,在莱布尼茨看来,只有上帝才能一下子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尽收眼底,清点每一种可能性,而每一种可能性又都是无限的,因此只有上帝才能清点无限多的可能性,才能(按照数学上的说法叫作)走遍无限的可能性。只有走遍无限的可能性,我们才能知道唯一的答案是什么。即便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尚未清点,我们也没有资格说知道最终的答案,因为也许真正的答案就是那种我们没有清点到的可能性。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无限性,主要是时间上的无限性。假定我们是半个上帝,我们知道此时此刻的无限的可能性,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时间在继续,事情在不断发生,也许下一秒就会出现新的可能性。时间上的无限性证明了有些东西是人类的智力所不可能超越的。就像对于自然数列,我们永远没法指望数到最后一位。时间上的无限性对知识所构成的挑战,当年休谟的怀疑论已经论证过,即人类的智力是绝对不可能成为上帝的。
但对哲学而言,更有意义的也许是另外一种时间上的无限性,这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发现的,叫作时间的分岔。他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小说,叫《小径分岔的花园》(A Garden of Forking Paths,1941)。但是他的这个path,其实暗示的是时间,所以这本书的主题应该是the forking time(分岔的时间)。博尔赫斯发现,我们所处的时间上的每一个点都面临着许多种可能性,所以时间是分岔的。既然时间上的每一个点都是分岔的,那么就可以想象在每一个分岔点上又有无穷的分岔点。这样一来,我们就完全没法说什么是答案,没法说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就像一个哲学家的哲学理论,在一个时间点,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可能是最前沿的,但分岔到下一个时间点,他的理论就可能被边缘化,而到了再下一个分岔点,他的理论又可能再受到人们的关注,重新回到哲学的最前沿。所以,时间的分岔意味着答案永远都具有未来性。我们如果回忆一下哲学史,就会发现其实没有一个哲学问题得到了终极解决,人类从来没有解决过任何一个哲学问题。如果有人说有一种理论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哲学问题,那么这个人若不是故意要说谎的话,就有可能是真诚的无知。
如果说有某种理论对于解决哲学问题具有真理性,那么它也只能是提出了否定性的解决方案。关于否定性的解决,我们可以举出休谟的例子。休谟提出了两条否定性定理。第一条否定性定理是:从以往到此刻所发生的所有经验不可能推知未来。第二条否定性定理是:从“是”(to be)推不出“应当”(ought to be)。但第二条否定性定理稍微复杂些,而且不一定对。学界对此的讨论很多,在此我们姑且不论。
哲学家为了让人们理解一个哲学问题,常常会写很多书或文章。但我们或许会注意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我们在某个哲学家所写的书或文章中很少看到他所举的例子,即便偶尔碰到,这些例子也十有八九都非常不可思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学科,即便像数学这么抽象的学科,都能举出许多非常有趣并且极其生动、准确的例子,可为什么哲学却举不出来?一个理论声称自己对生活是有效的,但却举不出例子,这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理论都不能举出好例子。比如,经济学所举的例子很多就是合格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很精彩的。哲学家们有时候为了说明哲学问题,甚至不得不借助于经济学的例子,比如说经济学中的“囚徒困境”[1]、“公地悲剧”[2],以及“反公地悲剧”[3]等,都非常生动、非常有趣。哲学的例子当然也有,有些还非常经典,西方的哲学教材会经常使用,比如普特南(Hil‐ary Putnam)的那个叫作“缸中之脑”(brain in a vat)的著名思想实验。在这个例子中,他想象把一个人的大脑切下来,放在营养液里,然后把大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在计算机上,通过计算机的程序向大脑发送信息,使大脑保持一切正常的幻觉。最后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确定自己不是处于这样的困境中?我们说,这已经是哲学中非常好的例子了,是所有哲学教材都一定要用的。但我们发现,即便如此,这样的例子也仍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它似乎离我们的生活十分遥远,没有对我们的生活进行很好的说明。
但哲学从一开始就不会举例子吗?并不是,恰恰相反,在古希腊和中国古代的思想世界中,有很多很生动形象的例子和故事。比如,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将灵魂比喻成理性驾驭的双马车,其中激情是驯服的马,欲望是桀骜的马;他在《理想国》中提出了那个寄托着哲学家使命感和政治理想的“洞喻说”。又比如,培根用以批判阻碍科学发展与进步的传统心理和社会根源的“四假象说”,其中提到的“种族假象”“洞穴假象”“市场假象”“剧场假象”都是十分生动的哲学例子。中国哲学家孟子用“鸡犬之放”比喻“心之放”,从而鼓励人们“求其放心”;用“牛山之秃”比喻“四端之遮蔽”,从反面证明“仁义礼智”乃“我固有之”。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和故事。《庄子》一书几乎通篇都是生动的故事,并且都讲述了很多深刻的哲学道理。凡此种种,再加上古今中外的一些神话故事等,都说明古人能够在这些例子和神话中表达真正的问题,包括真正的哲学问题,即便是现在我们也很难超出这个水平。也就是说,人类最初在使用神话进行思考的时候,那些伟大的问题都已经被考虑到了,而神话就是例子,是一个个非常生动的故事。那么,为什么古人能够讲出故事,而我们今天却失去了讲故事的能力,更别说构造神话的能力了?这是一个很有意思也值得深思的问题。
举不出例子这个现象本身多多少少暗示着我们的理论和实际生活之间的断裂并没有为我们所克服。我们说,古人的生活世界相对而言要简单一些,他们能够通过朴素的神话和故事来思考他们的生活世界,从而创造出许多精彩的例子。但随着现代生活的复杂化和哲学思维的抽象化,生活世界和哲学理论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通过简洁明了的故事来描述复杂的生活现象变得愈发困难。于是,现代哲学家们不得不发明一个个思想实验,通过悬置杂乱生活中的枝蔓元素来达到拷问思想、构造理论的目的。如此一来,才会出现我们前文所举出的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例子。然而我们需要明白,理论和实际生活之间的这种断裂虽然仍未被我们克服,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哲学中的这些例子和思想实验就是“无用的”或没有意义的。哲学构造故事的原初意义是为了使人理解生活,在人类整体抽象思维能力尚未达到较高层次的时候,这种理解导向的构造便处于突出地位。但随着人类抽象思维能力的提升,“讲故事”的目的便不止于理解,它更期待思想的对话、碰撞和交锋,一旦思想得以凸显,故事便淡出视野,退居次要地位,所谓“得鱼忘筌”即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由故事引发的思想难题才是现代哲学思想实验的鹄的,或者说,现代哲学虽然也面向生活,但它们“讲故事”的直接目的不是理解生活,而是磨砺思想、推进理论,并最终达到通过理论来透视生活的目的。也正因如此,理论和实际生活之间的隔阂乃至断裂就成了哲学思想的一个现代性特征。
注释
[1]“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非零和对策的代表性例子,反映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人类的个人理性有时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囚徒困境”是1950年美国兰德公司的梅里尔·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尔文·德雷希尔(Melvin Dresher)拟定出的相关困境理论,后来由顾问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以囚徒方式阐述,并将之命名为“囚徒困境”。“囚徒困境”的故事是:两个人作案后被警察抓住,被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不能互相沟通。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获刑1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获刑10年;若两个人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凿,二者都获刑8年。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着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同伙选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佳选择都是坦白。囚徒由于无法信任对方,所以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最终导致纳什均衡仅落在非合作点上的博弈模型。
[2]“公地悲剧”是说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对公地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枯竭。“公地悲剧”是英国学者哈丁(Carrett Hardin)1968年在他的一篇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题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的文章中提出来的。他说,作为理性人,每个牧羊者都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在公共草地上,每增加一只羊都会有两种结果:一是获得增加一只羊的收入;二是加重草地的负担,并有可能使草地被过度放牧。经过思考,某个牧羊者决定不顾草地的承受力而增加羊的数量。于是,他便会因羊的数量的增加而收益增多。看到有利可图,许多其他牧羊者纷纷加入这一行列。由于羊群的进入不受限制,所以牧场被过度使用,草地状况迅速恶化,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3]“反公地悲剧”是针对“公地悲剧”提出的。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hael A﹒Heller)在《反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Anti‐Common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黑勒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从而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