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经济犯罪定罪量刑与办案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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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侦报案提交的证据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或: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人工作证件;

2.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书证借条(据)、借款合同等借款资料及汇款凭证;

4.存款凭证、记账凭证、宣传单、广告、说明书等书证;

5.存款人已取得的资金凭证、尚未取得应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6.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