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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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不断创造红土地上的绿色司法智慧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两年前我到江西履新时,恰逢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并提出了“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声声入耳、念念于心,在全省法院干部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迅速转化为推进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江西是片红土地,更是绿色的海洋。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好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如何开拓好国家“试验田”,为美丽中国贡献“江西智慧”,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审判机关作为维护环境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必须在保护绿水青山,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有定力、有担当、有作为。

近年来,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职能作用日益凸显,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但是我们也看到,环境资源审判人才不足,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不够统一,新型、疑难案件有关问题亟待研究等等,都是制约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短板;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践、探索与创新方面,我们与中西部地区一些自然资源大省及沿海发达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

明确使命乃有方向,看到差距方有动力。令人欣慰的是,全省各级法院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创新、机制完善、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借鉴价值的审判案例,反映了当前江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前沿进展,蕴含了我省广大审判人员的心血与智慧。同时,为了编写本书,编辑人员在案例的筛选与整理上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一并表示慰问!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与大力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东风浩荡满眼春。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美丽中国”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之中,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江西的绿水青山,既是功在千秋的事业,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全省法院积极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更多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精品案、样板案”,为江西绿色崛起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也希望本书的付梓能够为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及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有益参考,实现经验积累与实践进步间的良性循环。

是为序。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葛晓燕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