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秋千的妇女
这种新的时代面貌表现在女人身上,则更是惊艳绝伦、五光十色。我们知道,北朝的鲜卑文化既无悠久的历史,亦无深厚的根基,其间甚至还残存着一些母系社会的流风余韵。北魏三后的女主专政,便表现了与华夏传统截然不同的文化特征;而花木兰式的巾帼英雄,也不可能出现在江南地区。对此,由南入北的颜之推曾作过一番精彩的比较: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识者,唯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整齐;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唱和之礼,或尔汝之。(《颜氏家训·治家篇第五》)
而隋、唐时代妇女的地位和风俗,显然受到北朝文化的影响。史载,早在李渊自太原起兵时,其后来被封为平阳公主的第三女儿不仅支持自己的丈夫柴绍逃离长安,去协助父亲兴唐反隋,而且还疏散家产,亲自拉起了一支“娘子军”,与秦王李世民的队伍并肩作战,为唐朝的建立做出了很大贡献(《旧唐书·柴绍传·平阳公主》)。按照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妇女本不应该参与政治的,而隋文帝却“唯妇言是用”(《隋书·帝纪·高祖纪》),唐太宗也喜欢同长孙皇后探讨国家大事。只有在这种特殊的文化环境下,武则天才可能以裙钗压须眉,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皇帝。除此之外,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中宗的皇后韦氏、中宗与韦氏的女儿安乐公主都曾积极地参政议政,后者甚至要做什么“皇太女”,企图名正言顺地继承王位,这在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上都是未曾有过的事情。
妇女政治地位的提高与社会地位的提高往往是同步的,表现在婚姻方面,唐律虽然沿袭古代惯例明确男子废除妻子的“七出”之法,从而保障了男子在婚姻关系中的优越地位,但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三不去”的原则:“三不去者,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唐律疏议》)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权益。此外,唐代妇女夫死再嫁甚至主动离婚的事例并不罕见,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妇女地位的提高和礼教约束的松弛。
在日常生活中,隋、唐妇女并非谨守深闺,足不出户,她们有单独、公开的社会活动,甚至可以结社。在与异性的交往中,隋、唐妇女不拘礼法,相对自由:后妃女官不避外臣,平民女子也不避男宾。与后来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观念不同,唐人是主张女子读书的,上层社会更重视女子的文化教育。除读书习字外,富家女子还普遍学习音律丝竹。隋、唐妇女可以同男人一样骑马、射箭、拔河、打球,还可以荡秋千、斗百草,从事女子所独有的娱乐活动。
每逢良辰美景、佳节丽日,妇女们便浓妆艳抹、三五成群,或赏月,或观灯,或看花,或踏青。《隋书·音乐志》记载,炀帝时代,“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百官起棚夹路,从昏达旦,以纵观之,至晦而罢。伎人皆衣锦绣缯彩。其歌舞者,多为妇人服,鸣环佩,饰以花毦者,殆三万人”。其时间之长,场面之大,可谓惊人。而武后时代,每逢谷雨前后,通往花都洛阳的道路上,则冠盖盈野,美人如云。赏花者衣袂飘舞,裙带当风;饮酒者春风拂面,举止雍容。真可谓是貌比芍药美,人似牡丹红。她们欣赏着美,她们也在创造着美。其情景之美,效果之佳,空前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