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九)字迹研究
第一章 《孔子詩論》、《魯邦大旱》、《子羔》字迹研究
一、字迹特徵
《孔子詩論》與《魯邦大旱》、《子羔》分别公佈在上博一、二册中,三篇竹簡的形制大致相同,上博一《孔子詩論》全篇存完、殘簡29枚,上博二《子羔》存完、殘簡14枚,上博二《魯邦大旱》存完、殘簡6枚。這三篇完簡長度大致相等,約爲55.4釐米,竹簡兩端均呈半圓形,三道編繩,三篇簡的各編繩間距離相等,契口在右側,文字書寫在竹黄面,竹青面留白。全篇字迹佈局疏朗,簡首尾不留空白,字間距均匀,每字間隔半個字左右。
李零認爲這三篇“字體相同,形制也相同”,我們完全贊同他的這一説法。從文字佈局、結構、筆畫的運筆特徵等方面看,《孔子詩論》、《魯邦大旱》、《子羔》應是上博簡中書法非常工整、嚴謹的一類字迹。其字迹主要特徵是:筆畫平直,如詩4、魯2、羔1等;折筆角度明顯,如詩1、詩4、魯3、羔7等,這一特徵是該類字迹區别於其他類字迹的重要特徵;彎筆轉彎處多呈半圓或近半圓的弧綫,如詩2、魯1、羔13等;羨符用圓點,如羔8、詩6、詩6等。我們將能夠代表這類字迹的典型字列舉如下:
此外,香港中文大學藏戰國簡(下稱“港簡”)簡3也應歸入《子羔》,陳劍把它與《子羔》簡12相拼成一枚完簡,無疑是正確的。港簡3和《子羔》對應的字對比如下,從下表中可以看出,它們的字迹是完全一致的。
二、字迹差異
《孔子詩論》、《魯邦大旱》、《子羔》三篇雖爲同一抄手所抄,其中也有部分字用字不同,或書寫上存在略微差異。馮師勝君就曾指出《孔子詩論》、《魯邦大旱》中的“於”字與《子羔》中的“於”字書寫形體不同。“於”字在《孔子詩論》、《魯邦大旱》中作如下兩形:
詩6 魯5
“於”字在《子羔》中,除在簡2中作形外,其餘均寫作:
羔11
除此以外,我們可再補充幾例:
1. 則
“則”字在《孔子詩論》、《子羔》中大多寫作:
詩8
“則”字有兩例寫法與上揭略有不同,如在《孔子詩論》簡9中作、在《子羔》簡2中作。
2. 而
“而”字在《孔子詩論》中大多作如下兩形:
1 10
也有部分文字的書寫略有不同,如:
9 20
簡9中“而”字下面的兩個彎筆在末端收筆處略向裏彎曲,不像其他簡中“而”字下面的兩筆是先與上面的兩個斜筆平行,再轉彎。簡20較其他簡中的“而”字下面右端斜筆略微豎直,與下舉《子羔》、《魯邦大旱》中作形的“而”字形體略近,只是《孔子詩論》簡20的“而”字下面左端的筆畫爲斜彎筆,而下舉《子羔》、《魯邦大旱》中作形的“而”字下面左端的筆畫爲撇筆。
“而”字在《子羔》中有如下三形:
1 5 10
在《魯邦大旱》中“而”字僅有一處,在簡3上,寫作:
3. 心(及含“心”旁的字)
“心”字在《孔子詩論》中寫作:
4
用作偏旁的“心”有如下幾種寫法:
:詩2 詩4 詩6 詩8 詩8
詩9 羔1 羔2 魯1 魯2
港簡3
:詩1 詩21 羔12 羔10
:詩18
“心”字及“心”旁中間的部分均是閉合式尖頂,圓底形。
上舉的這些字迹特徵的不同,是同一抄手字迹有意無意變换所致,並不是不同抄手之間的字迹差異。
三、篇題
《孔子詩論》、《魯邦大旱》、《子羔》三篇形制相同的竹簡,僅在《子羔》簡5背面存在一個篇題,名爲“子羔”。“子羔”一詞在文中出現5次,根據字迹對比,我們可以確認該篇篇題“子羔”的字迹與正文爲同一抄手書寫,字迹對照如下:
篇題“子羔”兩字相比正文中的“子羔”兩字的書寫速度略快、形體略草一些,但其他字迹特徵是一致的,證明該篇篇題與正文爲同一抄手所寫。
根據最新編聯成果,《子羔》簡9爲該篇第一支簡,簡5爲倒數第三支簡,所以該篇篇題位置應在倒數第三簡的背面。而簡9其首句作“子羔昏(問)於孔子曰”,則篇題“子羔”應是摘首句兩字而成。
四、編聯
李零認爲《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爲合抄在一卷上的三篇,這應該是因這三篇竹簡的“簡長、簡形、還有字體和書寫風格”大致相同而得出的結論。李零的説法有可能是正確的,因爲這三篇竹簡的物理屬性大致相同,具備了合編的可能性。不過,如果這種推測成立,《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這種合抄形式與目前所見其他簡文的合抄形式均不太一樣。
《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三篇中均有標識符號“▃”。在楚簡中,“▃”一般是用來表示分章的(如郭店《五行》簡16、44等),在《孔子詩論》裏,“▃”亦表示章節號;但符號“▃”在竹書中也用來表示分篇,在《子羔》簡14與《魯邦大旱》簡6中,“▃”號就用爲全篇結束符,符號下本簡留白,不再抄寫任何文字。“▃”在竹書中用來表示分篇的情況,還出現在上博四《昭王毁室·昭王與龔之》簡5、上博五《鬼神之明·融師有成氏》簡5等簡中。又如上博六《莊王既成·申公臣靈王》雖然没有用“▃”來表示一篇結束,但在《莊王既成》下空一小段再接着抄寫《申公臣靈王》篇(合抄處在簡4),《平王問鄭壽》與《平王與王子木》合抄時也是這樣(合抄處在《平王與王子木》簡1),但這些都是在前一篇最後一支簡下接着抄寫另一篇文字(或留有少量空白後接着抄寫),均未出現前篇竹簡最後一支留白不再抄寫文字的現象。並且,《莊王既成·申公臣靈王》與《平王問鄭壽》與《平王與王子木》也是物理屬性大致相同的4篇竹簡,不過這四篇不能合編一卷,我們將在下文論證這四篇不能合編一卷的原因。
如果《孔子詩論》、《子羔》、《魯邦大旱》確爲合抄一卷的三篇,那麽它們與目前我們所見到的上博簡中的合抄形式不一樣,值得關注。
此外,整理者對《孔子詩論》進行介紹時,列舉了迄今未收入上博一至九各篇中的兩枚竹簡,這兩枚簡的字迹特徵與上博五《君子爲禮》字迹特徵一致,應爲同一抄手所寫,參看本文下篇第二十章《〈君子爲禮〉、〈弟子問〉字迹研究》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