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王志祥[1]
《税收犯罪立法研究》一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之上修订而成的,如今即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作者邀我为之作序。作为导师,我欣然应允。
税收犯罪是社会生活中一类常见的经济犯罪,与之相关的税收刑法也是经济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该类犯罪属于法定犯,故对其的研究虽然仍需遵循刑法学的一般范式,但与刑法学总论的研究也有所不同,其中会涉及大量的税法、税收等其他学科的内容和研究方法,需要研究者有着更广泛的知识储备。我国刑法学对税收犯罪的研究时间并不算短,虽然与刑法学的其他领域相比,相关研究成果称不上丰硕,但数量并不算少,作者也并非以此为博士论文选题的第一人,故而所选择的研究视角对于研究的必要性、创新程度、可能达到的研究深度等问题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鉴于前人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税收犯罪的定罪处刑等司法问题上,而对于立法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作者最终选择以《税收犯罪立法研究》为题进行博士论文创作。
本书在论述税收犯罪基础理论,如税收犯罪的界定、税收犯罪的立法原则与刑事立法政策的基础之上,就税收犯罪的立法模式、税收犯罪的罪名设计与法定刑等立法中的总纲性问题进行了论述。之后针对各类具体税收犯罪的立法问题,即走私类税收犯罪、直接危害税收征管的税收犯罪、发票犯罪、税收渎职犯罪的立法问题分别进行了论述。总体而言,全书结构完整、论述严密、行文流畅,体现了作者良好的学术水平。尤其是在税收犯罪的刑事立法政策、立法模式、发票犯罪的立法完善等问题上,作者论证充分,集中体现了本书的创新之处。例如,关于税收犯罪的立法模式这一问题,作者并没有擅自下结论,而是从影响立法模式的几个因素入手逐一进行分析,避免了以往研究中就事论事、先入为主的倾向,由此为结论的得出提供了充分的论据。我国刑法学中专门研究税收犯罪立法问题的著作数量稀少,本书可以作为研究税收犯罪的基础理论著作,其中的某些部分如立法模式、罚金刑的配置等还可以对类似犯罪的立法问题研究有所借鉴。书中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建议也可为立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立法问题相比司法问题而言更为宏观,其中还涉及对立法意图等主观问题的判断,因而研究的难度较大,属于刑法学研究中不易驾驭的领域。受诸种因素限制,本书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税收犯罪的立法原则、罪名的设置等问题的论述相对其他部分而言较为单薄。此外,由于税收犯罪是以税收违法行为为基础的,本书的研究对象也因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扩展到与税收违法行为相关的行政法规等层面。就这些问题而言,有待作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思考和改进。
本书作者何恒攀是我指导的第一位博士研究生,2009年秋季师从于我从事刑法学学习和研究,2012年毕业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校期间,他学习成绩优良,勤勉踏实,并能够较好地完成交给他的各项任务。毕业后,他回到家乡河南,供职于高校,在从事教学活动的同时,仍能保持一定的科研活动产出,而且还主动兼任了学生工作,这是难能可贵的。希望他今后能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断学习,并注重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合理确定研究方向,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将学术事业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是为序。
2015年5月20日
谨识于北师大刑科院
[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兼任全国青联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越轨预防与矫治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