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序融资理论
优序融资理论指出,公司对于各类融资方式存在偏好和顺序[4]。由于公司和潜在融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同融资方式的成本也各有不同。例如,在内源融资方式中,资金供给来自公司内部(如留存收益或现有股东出资等),内部人比新增股东拥有更多的信息,新增股东往往要求更高的回报率,因此使用内部资金比引入新股东的融资成本相对要低,进而可比较内源融资与债权融资方式的相对成本。此外,各种不同融资方式下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的风险暴露越大,资金供给方要求的资产回报率就越高,即融资成本越高。因此,公司融资偏好一般是内源融资优于债务融资、短期债务优于长期债务、债务融资优于外源股权融资。显然,一个公司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越高,不同融资方式的成本差异也就越大,优序融资理论体现的作用也就越明显。
如前所述,目前探讨发展中经济体环境下企业优序融资理论应用的文献研究较为有限,最近针对波兰和加纳小微企业[5]以及中国大型企业[6]的研究表明,优序融资理论在发达经济体之外可能是有效的。但Chen and Strange[7]在2005年研究发现中国大型企业并不存在融资方式的偏好或顺序。他们指出,由于文化和制度的差异,优序融资理论在中国并不适用。
尽管大量文献已致力于中国大型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8],但针对小微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还极为有限。显然,大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小微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有着显著差别的,大型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或资助,因此它们可以不受自由市场条件下存在的资本市场约束的限制。Huang and Song和Li et al.[9]就曾指出在2009年就曾指出国有产权和杠杆率高度呈正相关。他们认为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实际上能够影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决策,同时还拥有国有企业的大部分股权。小微企业很难得到政府的赞助,这种情况在我国体现得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