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经济
奥斯曼帝国的建立者是游牧于里海东南部呼罗珊一带的一支突厥人的部落,原本居住在中亚阿姆河流域,属于西突厥乌古斯人的后裔。自古从事游牧,逐水草而居。当塞尔柱突厥人向外扩张的时候,其国内一支突厥部落居住于里海东南岸呼罗珊一带,在此地成为真主安拉的子民。11世纪末12世纪初,塞尔柱突厥帝国分裂,奥斯曼土耳其部落就投附于塞尔柱土耳其人建立的罗姆苏丹国(1077年—1308年),并得到一块位于小亚细亚的西北部的封地。蒙古太宗十三年、南宋淳祐二年(1242年),罗姆苏丹国被蒙古军队所取,土耳其人从此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及空间,随后逐渐壮大。13世纪末,土耳其人在其首领奥斯曼一世(Sultan I. Osman, 1258—1326年)[6],其在位时(1299—1326年)乘机扩张势力领导下打败邻近部落及拜占庭军队,于1299年宣布独立建国,奥斯曼自称埃米尔,翌年又自称苏丹。这个国家由于他而得名为奥斯曼土耳其。1326年,奥斯曼夺取拜占庭的重镇布鲁萨,控制了马尔马拉海峡,建立了奥斯曼帝国。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人攻陷东罗马帝国,将君士坦丁堡定都,改名为伊斯坦布尔,并且利用黑海、地中海的贸易优势和丝绸之路西端的有利位置,建立了一个经济繁荣、金融稳定的伊斯兰国家。到16世纪中期,奥斯曼帝国的版图囊括了以前存在过的东罗马帝国和阿拉伯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地跨欧洲、亚洲和非洲三大洲,包括整个巴尔干半岛、细亚细半岛、整个中东地区及北非的大部分,西达摩洛哥,东抵里海及波斯湾,北及奥地利帝国和罗马尼亚,南及苏丹,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总人口达到1400万人。
15世纪上半叶,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基本上完成征服过程,土耳其的封建土地关系开始萌芽。所有被征服的农业土地收归国有,苏丹拥有大面积的肥沃土地,其余的小部分土地赐给了功臣,大部分土地以服军役为条件,封给封建领主,他们成为采邑承受人。农民领有小块土地,可以世袭使用,但是不经领主许可,不能离开。穆斯林农民要交纳各种收获物的1/10,除了承担土地税、什一税、牲畜税等外,还要服各种徭役,如修筑道路、桥梁、寺院、宫殿等;非穆斯林农民负担更重,有时要交纳一半的收成,另外还要交人头税。到16世纪,由于封建领主和军事贵族的势力逐渐扩大,将采邑变为世袭占有,大土地的私有制性质被显现出来,封建采邑制度逐渐被瓦解。
在经济方面,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与中世纪的欧洲相比也毫不逊色。美国学者L. S.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 1913—2004年)评价说:“就经济标准而言,近代初期诸穆斯林国家用现在的话来说,都是发达国家。” [7]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气候多样,这就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匈牙利、小亚细亚和埃及的肥沃平原生产了充裕的粮食和原料。伊斯坦布尔、萨洛尼卡、大马士革、巴格达、开罗、伊斯法罕和其他古老城市的熟练工匠们制造出了大量的手工业产品,纺织、武器制造、造船等行业较为发达。帝国还拥有巨大的木材资源和丰富的矿藏,尤其是铁、铜、铝和金银。
16世纪以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商业曾达到一定的繁荣程度。帝国政府充分利用有利的地理条件,有计划地统一开辟边境的自由贸易区,大力扶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和过境贸易。东方的丝绸、香料、瓷器经由这里运往西欧,而西欧的毛织品等也借道转运到中亚等地,帝国则从转口贸易中获利。对外贸易的活跃促进了国内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生产专门化的发展。
由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地处陆、海汇合处,这一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了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帝国控制了到印度和中国的海路,这就刺激了海上贸易的发展。从帝国的欧洲各省运来干果、毛皮、沥青、木材、武器、稻米、小麦、食糖、染料、皮革、棉花、亚麻线、咖啡、装饰品和化妆品,印度和中国的丝绸、细纹棉布、披肩、玻璃器皿和剃刀被运回境内各大城市。为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生活秩序,在城市中严格控制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盐、肥皂、蜡的贸易由国家垄断,生活必需品由官方确定价格,利润一般严格控制在10%~20%,信贷利息一般也不能超过20%,商人和手工业者都有严密的行会组织。
发达的工农业生产和繁荣的国内外贸易给帝国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巨额财富,国库充盈,财政富裕。当时帝国的繁荣也恰好在国库的盈余中反映出来,例如,在1526—1550年苏里曼大帝的岁入总额达600万达卡银币,而岁出总额则为450万达卡银币。即便是信基督教的农民,他们的经济状况也普遍地比邻近的基督教国家的农民要好些。[8]
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经济是一种受中央专制政权管制的经济,帝国各级政府严格监督和控制市场,如度量衡、价格和利润、进出口、原料生产以及行会组织等都在政府严格监控和管理的约束之下。所有生产和消费指标均由政府确定,国家实际上成为制造商和消费者的仲裁者。为了对国家财政有利,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政府在物价方面长期实行两种价格体系,即市场价格和政府规定的价格,后者一般低于前者25%左右。在16世纪80年代以前,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物价一直是稳定的,但由于供养的军队和官僚集团日益增加,加上在美洲开采的白银大量流入,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长期以来,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铸币都以白银为基础,而当时用白银换取黄金比较合算,从而使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国库的白银大量流失,导致物价上涨,而通货膨胀又导致人们生活水平的下降。
这一时期,政府还在许多重要的商贸路线上派有重兵,意在保护帝国内的商贸路线,其目的在于增加关税收入。16世纪,奥斯曼帝国利用有利的地理条件垄断了东方和西方的贸易,靠转售东方丝绸和香料等产品而获利。但17世纪以后,由于奥斯曼人与波斯人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并受到欧洲势力的挑战,特别是在波斯湾及印度洋一带受到葡萄牙的威胁,导致商路破坏,欧洲商人绕过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开辟了其他通往东方的航线,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丧失了贸易垄断特权,国际贸易日渐衰落,而农业和工商业均未发生根本变化,加上庞大的军费开支造成国库枯竭和税收不断增加,从而阻碍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