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意义讨论
维特根斯坦在早期想把语言整理成一套严谨的公式符号,以为这样就可以使语言变得精确、清晰、可靠,所以维特根斯坦前期一直试图通过设计一种理想语言或者逻辑语言来改造日常语言。但在后期,他转而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回到日常生活中来探究语言的意义。他的这一思想后来被归结为“意义即用法”(meaning as use)。换句话说,词语的意义就是其用法。正如象棋棋子的意义体现在相应的游戏中,词语的意义则蕴含在它们得以使用的各种具体的语言游戏中。在这里,要想透彻理解维特根斯坦“意义即用法”的观点,首先要了解其“语言游戏”(language games)和“生活形式”(form of life)两个重要的术语。
据说,“语言游戏”的想法源于维特根斯坦观看的一场足球赛。他发现,足球的意义就在于它在球场上的运动,在于球员按照足球比赛规则不停地踢滚和传接。由此,他联想到语言的运用,认为语言的意义也应该在于它们在实际中的运用。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使用的所有语言实际上不过是如同儿童玩耍的游戏或者人们常玩的其他游戏。例如,老师举着石头,学生喊出“石头”这个词;老师说“石头”,学生跟着说“石头”,等等。但是,“语言游戏”有比这更为广泛的意义,他写道:“我将把这些游戏称为‘语言游戏’,并且有时把原始语言说成是语言游戏。给石料命名和跟着某人重复词的过程也叫作语言游戏。我将把由语言和活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活动)所组成的整体叫作‘语言游戏’。”既然使用语言是一种游戏,那么就必然有游戏的参与者,离开参与者,单独的词和句子都没有独立的意义。所以语言游戏内在地包括了说话者和听话者。因此,分析的语言就不再是离开语言使用者而出现的孤立符号,而是有人说出并且有人理解的话语,分析这些话语的意义与说出这些话时的具体语境以及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背景知识有着密切的关系。
维特根斯坦之所以把语言的使用称为“语言游戏”,目的是强调一个事实:语言是一种活动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由于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语言的意义也与生活形式紧密相连。“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生活形式”包含了“语言游戏”,又不限于“语言游戏”;“语言游戏”是人们生活形式的一部分,有时甚至是最重要的部分。
既然语言是人类的生活现象,因此必须把语言看作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从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去研究语言。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意义即用法”可以从以下四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意义即用法——关键在于决不能按照指称的方式思考意义。词并不代表它的用法,并不指称它的用法。
第二,意义即用法——词的意义与词的功能有关。词的功能是在用词的操作中表现出来的。词的意义不能单从它的表面看,而要看在一个句子里人们对它的使用,重点还在于词的使用方式,即词是怎样使用的。词的用法显示词的意义。
第三,意义即用法——词的意义存在于有关的关系之中,必须从一定的联系(即语境)中去了解它。
第四,意义即用法——词的意义与语言活动或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一个词在一个语言游戏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就使这个词获得了什么样的意义。维特根斯坦认为,做语言游戏的人和语言游戏的目的都是不可忽视的。词的意义也可以说是由一些人赋予的,人给词赋予意义的时候,离不开使用词的目的。做一种语言游戏总有一定的目的,这种目的引导我们赋予所用的词什么样的意义。
萨特(Jean-Paul Sartre)在谈及语言、词句与意义的关系时说:“排列在一本书里的100 000个词尽可以逐个被人阅读,而作品的意义却没有从中涌现出来。意义不是字句的总和,而是后者的有机整体。”
莎士比亚也曾说过:“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鲁迅先生说起《红楼梦》时也曾感慨:“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笔者以为,就意义与翻译的关系来说,可以用十六个字来总结:意在言外,言不尽意,词无定意,译有定法。
本讲思考题
1. 儒家的“正名”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儒家反复强调“正名”问题?
2. 如何理解“语言是分类命名集”这一传统的语言观?
3. 意义与价值有没有关系?索绪尔的意义观如何解释二者的关系?
4. 索绪尔的意义观是怎样批判命名论的?它对翻译有哪些启示呢?
5. 罗兰·巴特的意义观是如何否定作品中心和终极意义的?
6. 意义是客观的吗?为什么?
7. 如何通过德里达的“延异”重估意义的确定性?
8. 怎样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用法”?
9. 如何处理概念、意义与翻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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