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被列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三个重要文件,民族医药的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010年,为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族医药的政策,扶持民族医药的发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资助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该项目涵盖我国11个民族医药集中和工作基础较好的省区,出版150部民族医药文献整理性专著,筛选推广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广西有15本壮瑶医药文献整理专著、20项壮瑶医药适宜技术被列入该项目,《常见病证壮医诊疗规范》是其中之一。
在此之前,钟鸣等壮医专家编写出版了《中国壮医病证诊疗规范》(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该专著分上中下三篇,分别为壮医诊法技术规范、壮医技法技术规范、壮医常见病证诊疗规范。
广西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壮医药专家,在实施国家财政专项资助的民族医药文献项目时,通过多方的考察、论证,上报并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常见病证壮医诊疗规范》的立项。《常见病证壮医诊疗规范》是在《中国壮医病证诊疗规范》下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常见病证的名称及其诊疗过程,并增加了部分内容,目前该书内容涉及壮医临床各科共173种病证的诊断依据、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与疗效标准,可供广西各级中医民族医院及其他相关机构参照使用。
《常见病证壮医诊疗规范》的出版,对进一步完善壮医药病证诊疗体系,促进壮医诊疗的规范化,提高壮医药临床服务能力,促进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的实施和广西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的编写得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指导,谨此致谢。
由于时间仓促及水平所限,本书必定存在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再版时修订提高。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党组
副书记、副厅长、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甘霖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