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原则
两部基本法在总则第6条都明确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以法律)保护私有财产权。在基本法总则中明确宣布保护私有财产权,首先在于确认和维护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制或私有产权制度,这是维护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核心。
一、港澳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征
香港、澳门是实行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地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或产权私有制度,是港澳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产权,也就是财产所有权。在香港、澳门,财产所有权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私人所有,投资办厂,经商赚钱,都是私人自己的事。许多大财团、大公司,都是私人股东共同所有,政府直接经营的企业很少。因此,在香港、澳门,产权私有化的程度很高。
在私有制的社会形态下,私有财产所有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在私有产权下,派生出一系列权利,包括占有、使用、生产(经营权)、分配权、享用权、处分权、继承权等。因此,私有财产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要维护香港、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就应当保护私人财产权,保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香港、澳门的法律及执法机构,以维护私有财产权制度为己任,依法惩罚和制裁任何侵权行为,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维护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
以高度社会化的私有财产权制度为特征的香港、澳门的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后,将继续得到保持。基本法规定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既对居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予以保障,更为重要的是为香港、澳门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提供保障。
香港、澳门的经济得以高速发展,有赖于香港、澳门实行的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制度,有赖于政府自由放任,对经济较少干预的政策。政府的职责是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条件,包括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率的政府服务。
基本法在总结香港、澳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确保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前提下,重申保护私人、法人的财产所有权,保护企业的所有权和外来投资;保持独立的税收制度、财政金融制度;保持自由贸易制度等。这就为资本主义经济在香港、澳门的继续发展提供了宪法性法律的保障,使香港、澳门自由开放、多元化、国际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得以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继续运行。
三、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
在确立维护和保障香港、澳门的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的同时,基本法也十分注意维护居民个人在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保证香港、澳门居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基本法维护的私有财产权,既保护资本主义的私有产权制度,也维护和保障关系到居民个人切身利益的财产权利。
为了切实维护居民的财产权益,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在有关条文中作出规定,明确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两部基本法在“经济”一章中,均规定要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任何人依法征用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用财产的所有人有权得到补偿的权利。
《香港基本法》第五章第二节明确规定保护香港居民,尤其是“新界”原居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权益。两部基本法第三章规定保护居民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侵入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基本法的这些规定,都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香港、澳门居民享有的合法的财产权益予以保护。所以,基本法既维护香港、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也承认和保护居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