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一、学前儿童的特性
本书所言学前儿童是指从出生到6、7岁的儿童,即入学前的这段时期的儿童,是儿童的早期阶段。从儿童观来讲,学前儿童具有儿童的一般特点或属性,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立足于儿童的角度去看待学前儿童。
但是,正是由于学前儿童处于儿童的早期阶段,其身体和心理的各种机能尚未成熟,但客观上又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所以才具有了与以后阶段不同的特性。
儿童在出生后,就表现了独立从事活动的需要,开始通过各种感官和活动去探索周围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逐步从一个软弱的个体发展到独立行走、跑、跳跃,学会使用和操作物体,日渐能够进行言语交际,并开始参与游戏活动的个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产生了参加活动的愿望,成人也逐步要求儿童独立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如自己穿衣、吃饭、收拾玩具、担任值日生等。但同时,学前儿童的动作发展水平和心智能力还是有限的,身体的协调性还不够完善,缺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经验,因此,在活动的需要与自身的能力水平不足之间就产生了较大矛盾。这种矛盾是儿童发展的动力,儿童通过参与游戏活动,通过成人的指导和帮助,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促使自身不断向前发展。
由于学前儿童知识和经验是不足的,语言也不够丰富,因此他们的心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性,往往通过直观表象的形式认识外部事物。这个时期的儿童虽然能够对事物进行分析和概括,但这种概括水平是初步的、朴素的。正如儿童一般认为玩具是用来玩的,水果是好吃的,儿童对事物下定义只能通过这种功用性的方式,是需要具体形象进行支持的。另外,学前儿童还不能有意地控制和调节行动,心理过程具有较大的不随意性,是不稳定的。儿童在活动中,常常因为新事物的出现而被吸引注意力,从而改变当前的活动,有目的、有系统的独立思考能力表现不足。但从学前儿童的发展来看,儿童思维的形象性其实是在为概括性的发展做最充分的准备,其心理活动的随意性和稳定性也是随年龄增加而逐步增强的。
俗语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意思是一个人的个性品质在早期就有一定的倾向和萌芽。随着儿童的体能、智力和语言的发展,学前儿童行为的自觉性在3岁以后就日渐发展起来,行为渐趋能够服从较远的目的。这是儿童个性养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在这个时期,儿童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等逐渐显露。当然,儿童个性的形成受制于所处的环境、家庭、教育以及遗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教育,在儿童个性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在这方面,19世纪德国一位睿智的乡村牧师卡尔·威特着眼于培养孩子尊重他人的品性,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尊重是相互的,要求孩子尊重父母,父母就首先应该尊重孩子。而且要在很小的时候就要让孩子养成尊重他人的习惯。”[49]在儿童的成长中,教育者要给儿童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指导、示范,使儿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日后个性的养成奠定基础。
对学前儿童的三个特性的把握和理解,应该从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存在哪些区别的视角去分析和领会。
二、学前儿童发展的概念及规律
学前儿童是发展变化的,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身体的成长,他们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参与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这种变化是有规律的,一般遵循着从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从被动到主动、从零乱到成体系的发展趋势。
一般地,学前儿童发展是指在学前儿童成长过程中生理和心理方面有规律地进行的量变与质变的过程。
首先,学前儿童发展体现在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在生理方面,主要是指身体的生长发育和机能的成熟,如身高、体重、力量、协调性、平衡能力等。在心理方面,主要是指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的发展,如认知、情感、意志、言语、性格、品德等。
其次,学前儿童无论是生理的发展还是心理的发展,都有一个逐渐展开的过程,即从量变开始,逐步过渡到质变。如儿童口头言语能力的发展,遵循先听后说的规律。婴儿期主要进行言语准备,到1岁左右,儿童已经能够听懂成人简单的语言,并以单词的形式进行表达和交流,这是第一次变化。之后大约经过一年的时间,到2岁左右,儿童的言语理解能力迅速发展,开始运用单词句和双词句,这是第二次变化。2岁以后,言语表达能力进入另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逐渐能用较完整的句子进行表达,到3岁左右,儿童便初步掌握了本民族的口语,这是第三次变化。
最后,学前儿童生理发展和心理发展是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儿童生理的发展是基础,大脑功能和神经系统的发育,为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提供条件。即便是肌肉和骨骼的成长也会带来儿童活动能力的增强,为他们获取更多的经验做好准备。反过来,儿童的心理发展也会影响生理的发展。如长期处于精神压抑和情绪紧张状态的儿童,会影响到神经生理、神经内分泌和免疫系统,使肾上腺素皮质酮等内分泌增加,进入血液循环,从而损害儿童的免疫功能,造成食欲不振,甚至导致疾病发生。所以,儿童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可将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加以分割。
儿童的发展主要受到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来自内部的因素主要是遗传,来自外部的因素主要是环境和教育。
1.遗传
遗传是一种生物现象,是指经由基因的传递,使后代获得亲代的生物特征。这种生物特征被称为遗传素质,主要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解剖生理特点,如机体的构造、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征等,其中大脑和神经系统的结构、机能对儿童的发展尤为重要。遗传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遗传素质是学前儿童发展的生物基础
学前儿童与生俱来的那些解剖生理特点是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人与动物的不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由于在遗传素质方面与动物存在极大的差异。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由于遗传缺陷造成脑发育不全的儿童,其智力障碍往往难以克服。即使是肢体上存在缺陷,也会使儿童的发展受到某方面的严重限制。相反,学前儿童所具有的先天生理优势,则为儿童的发展特长准备了基本条件。
(2)生理成熟制约着学前儿童发展的进程
生理成熟指身体生长发育的程度或水平。学前儿童体内各大系统的成熟遵循一定的顺序,最早成熟的是神经系统,然后是骨骼肌肉系统,最后是生殖系统。在动作发展方面,儿童一般先学会抬头,后会翻身,再会坐、会爬、会站,最后才学会走路。所以,儿童各种能力的发展是和相关生理的成熟联系在一起的,生理的成熟为某项动作或能力的出现做好准备。美国心理学家格塞尔曾进行了一项双生子爬梯实验,研究结果有力地说明了学习依赖于成熟所提供的准备状态。格塞尔选取一对双生子T和C为研究对象,从不同年龄开始学习爬楼梯。T从出生后第46周起接受训练,每天练习10分钟。C则从出生后第53周才接受训练,每天练习相同的时间。结果C仅练习了2周,到55周时就赶上了T的水平。所以,如果不具备生理上的成熟,儿童难以发展相应能力,更甚者,过早的训练、教育不仅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可能是有害的。
(3)遗传素质是学前儿童发展上存在个别差异的重要原因
从发展的结果来看,每个学前儿童都是不同的,他们在能力、气质、性格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在某种程度上是由遗传素质导致的。也就是说,每个儿童的遗传素质是不同的。正如有的儿童很早就表现出音乐的天赋,有的儿童较早地表现出在语言上具有优势,这均受益于先天的遗传素质。英国心理学家西里尔·伯特的研究表明,同卵双生子在智力上是非常接近的,而没有血缘关系的儿童,即使生活在一起,其智力的相关性也很小。并且,存在血缘关系的儿童,其智力的相关性和家族谱系的亲近程度有关,一般来说,家族谱系越是亲近,其智力的相关性也越高。这种来自遗传的差异,对儿童发展倾向和水平造成重要影响,同时也为教育提供了因材施教的理论基础。
在教育中,存在一种遗传决定论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儿童的发展是内在的遗传因素自我展开的过程,外在的其他因素只是起到引发、促进或延缓发展的作用。这种观点一方面肯定了由遗传所赋予的儿童内在素质的价值,提醒人们尊重儿童自然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则否定了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后者是我们必须予以警惕的。
2.环境和教育
环境是指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全部外在因素的总和,是儿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条件。其中,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一种活动,在人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由环境和教育造就的。
从环境的构成来看,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中,社会环境是由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组成的,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印度人辛格抚养“狼孩”的故事告诉我们,离开了社会环境,儿童就失去了掌握社会生存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条件,甚至无法健康成长。心理学上有关早期隔离实验也说明了这一现象,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恒河猴行为发展的实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实验室长大的猴子由于失去母爱,常常只是呆呆地坐着,两眼直视,当有陌生人接近时,不会像野生猴子那样对人做出恐吓或攻击性行为,而只是自己打自己,甚至撕咬自己,严重损害了社交行为的发展。这充分说明,环境是人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事实上,人们很早就注意到并重视环境对儿童发展的作用,并有意识地为儿童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我国历史上“孟母三迁”的故事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在环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方面,影响较大的学说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生活于其中并与之相互作用的不断变化的环境是儿童的行为系统。根据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行为系统被划分为四个层次,由小到大分别是微系统、中间系统、外层系统和宏系统。从微系统到宏系统,对儿童发展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从直接影响趋向间接影响。
(1)微系统
行为系统的最里层是微系统,指儿童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主要包括家庭、同伴群体和幼儿园。对学前儿童来说,幼儿园是除家庭以外对其影响最大的微系统。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微系统中所有关系均是双向的,即他人影响着儿童的反应,但儿童也影响着成人及同伴的行为。如婴儿在饥饿时往往以啼哭引起母亲的注意,如果母亲能够及时满足孩子的需要,则会消除孩子的哭泣行为。反之,孩子的哭泣行为如果经常被忽视、被拒绝,则可能影响到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
(2)中间系统
中间系统是指各微系统之间的联系或相互关系。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如果微系统之间有较强的积极的联系,可能促进发展的最优化。相反,如果微系统间的联系是非积极的,则会产生消极的后果。如孩子看到父母经常吵架,会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如果父母及时注意到孩子的反应从而停止吵架行为,并给孩子以安抚,会恢复孩子的安全感和家庭的秩序。否则的话,孩子的安全感会被削弱,甚至影响到孩子对人际关系的认知,从而可能出现攻击性行为。
(3)外层系统
外层系统是指那些儿童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能够对他们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系统。如父母的工作情况就是外层系统影响因素。通常父母对工作的投入程度、工作压力、工作成就,以及对工作的情绪反应等,都会间接影响到儿童对事对物的态度,从而对儿童的发展产生影响。
(4)宏系统
宏系统是指存在于以上三个系统中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环境。我们一般将宏系统视为广阔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包括社会成员对儿童的看法和观念,哪些是儿童应该学习和掌握的有价值的东西,儿童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等等。应该说,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如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人们有关以上的认识是存在差异的,从而会影响到对儿童的抚养和教育方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儿童的成长和发展。
布朗芬布伦纳的理论为我们全面认识环境和教育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也应看到,在教育中也存在一种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如美国行为主义理论家华生否认遗传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均是外在刺激引发内在反应的过程。我们必须注意,当教育背离儿童自然发展的规律,盲目对儿童进行塑造的时候,教育就变得机械起来,从而失去了其积极意义和内在价值,很可能就不是教育了。
3.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主观能动性是指个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学前儿童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为活动动机的强弱、从事活动的兴趣是否浓厚、求知欲望的大小,等等。如果说环境和教育是发展的外因,那么,儿童主观上的能动性则是发展的内因。如果儿童缺乏参加某项活动的兴趣,在活动中表现得消极、被动,是不会有好的效果的,儿童也就难以在这样的活动中获得发展。事实上,儿童个体间也存在主观能动性的差异,如儿童积极性的差别,会导致儿童不同的发展结果。
作为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学前儿童的发展具有一些与其他发展阶段不同或较为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又体现了学前儿童发展的规律性。
1.顺序性
前面已经提及,学前儿童各方面的发展有着相对稳定的先后顺序,这就是顺序性。
就学前儿童的身体发育来看,是按照首尾方向(从头到脚)和近远方向(从中轴到边缘)进行的。最早发育的是儿童头部,然后是躯干、上肢、下肢。从出生到成人,人的头部增长约1倍,躯干增长约2倍,上肢增长约3倍,下肢增长约4倍。在骨骼和肌肉的发展中,先行发展的是大骨骼和大肌肉,小骨骼和小肌肉群的发展与协调在后。
从学前儿童的认知能力发展来看,遵循着由具体到抽象的规律。新生儿最初出现的是简单的感觉,知觉的产生则在感觉之后。在此基础上,产生记忆表象,最后出现具有概括化、间接化的思维。仅就儿童思维的发展看,直观动作思维出现在先,然后是具体形象思维,最后到抽象逻辑思维占优势。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整个学前期的儿童,其思维几乎都处于具体形象阶段,抽象逻辑思维在学前末期才开始萌芽。
2.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说的是,在整个学前期,儿童的发展不是匀速进行的,在不同的阶段,其发展速度和水平明显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也就是说,从时间维度上来看,儿童的身心并不是随时间延续而均速发展的,有时发展得快一些,有时则发展得慢一些;有的机能或能力发展得早一些,有的机能或能力则发展得晚一些。
儿童生理系统的发展尤其如此。一般来说,人生会出现两个生长高峰期,其中第一个生长发育的高峰期出现在出生后的第一年。以大脑的发育为例,新生儿出生时大脑重量约为390克,仅为成人的25%,但大脑的发育非常迅速,几乎以每天1克的速度递增,9个月时达到660克,12个月时便达到成人脑重的50%。1岁以后,儿童脑重的发展速度明显减缓,到6、7岁时约达到1280克,大概为成人脑重的90%。相比之下,生殖系统的发展在童年时代进展缓慢,进入青春期以后才迅速发展。
就学前儿童心理的发展来看,特定能力或行为的形成具有敏感期,亦称关键期。相关研究表明,在生命早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特定的时间段,在这些时间段内,某种结构或功能的发展会受到特定经历的影响,从而出现促进发展或阻碍发展的情况,甚至产生永久性机能障碍的结果。例如,我们一般认为儿童语言发展的敏感期是0~3岁,这个时期内若有良好的语言环境,儿童的语言能力则会迅速发展,如果被剥夺了学习的机会,语言的发展则会出现困难。
3.阶段性
学前儿童的发展虽然具有顺序性和不平衡性,但就学前期看,存在几个具有不同特点的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表现出与其他年龄阶段相区别的稳定的典型特征。这就是儿童发展的阶段性。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是一个连续构造的过程,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并认为阶段的先后顺序是恒定不变的。他把儿童的心理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学前期基本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出生至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主要靠感觉和动作探索周围世界的基本特征。儿童通过与周围环境的感觉运动接触,即通过他对客体施加的行动和这些行动所产生的结果来认识世界,形成一些客体永久性意识。这一阶段的儿童有了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观念,并出现了关于因果性关系认识的萌芽。这一阶段的儿童形成的是动作格式的认知结构。第二个阶段是前运算阶段(2~7岁)。与感知运动阶段相比,在前运算阶段,儿童的智慧在质的方面有了新的飞跃,客体永久性的意识巩固了,动作大量内化。随着语言的快速发展,儿童频繁地借助表象符号(语言符号与象征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重视外部活动,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凭借象征格式在头脑里进行“表象性思维”,故这一阶段又被称为表象思维阶段。
在习惯上,一般地,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我们通常把学前儿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新生儿期(0~1个月)、乳儿期(1个月1岁)、婴儿期(1~3岁)、幼儿期(3~6、7岁)。在这四个阶段,儿童在身心发展方面都具有各自的特征。新生儿出生后较为柔弱,睡眠时间长,各种感觉开始发展,已经出现了与周围环境的感知互动;乳儿期儿童肢体发展迅速,能够运用感觉去探索世界,逐渐懂得语言的意义,开始对语言做出反应;婴儿期儿童能够独立行走,逐渐掌握口头语言,身体的运动和协调能力增强,表现出对探索世界的浓厚兴趣;幼儿期儿童语言进一步发展,想象力丰富,表现出创造性,喜欢从事游戏活动。
4.个别差异性
世界是多元与丰富的,这缘于并表现为人的差异性。从学前儿童的发展来看,人与人是不同的。虽然人的身体结构是相同的,但不同形式结构的组合导致了人的千差万别;尽管人的心理成分是一样的,但各种心理要素组合起来却构成了具有不同认识和人格特点的个人。
从学前儿童的身体发展来看,同样年龄的儿童,身高、体重是不一样的,外貌、运动能力、协调和平衡能力更是不同。从学前儿童的性别来看,男女儿童在智力结构、语言能力、思维方式等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发展速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从儿童的心理层面来看,人与人在感知能力、注意力、思维水平、兴趣、爱好、性格、能动性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如有的儿童注意力能够长时间保持在一件事物上面,有的儿童则难以集中注意力;有的儿童沉着稳重,有的儿童则活泼好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个别差异性既是儿童发展的基础,同时也表现为发展的结果。
历年真题
影响学前儿童发展的三种因素的作用是不同的,要客观分析,区别对待。学前儿童发展的四个特征是教育者开展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牢记并深刻理解。
三、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与教育
如前所述,作为儿童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教育在儿童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学前儿童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展?什么样的发展才是好的发展?教育在学前儿童发展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得到回答。
学前儿童应该拥有并获得一种有质量的发展。人是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发展需要人的推动,但人本身不能纯粹沦为社会发展的工具,否则,人生的意义便会丧失,人生也缺少幸福和尊严。尤其对于学前儿童来说,在他们远未步入社会的时候,尤其应该拥有一个有意义、有尊严和幸福的童年,而不能仅仅成为所谓为未来生活做准备的工具。
在教育史上,儿童的全面发展是教育家思想家们始终关注的核心论题。所谓全面发展,是指儿童身心多方面的和谐发展。柏拉图认为必须发展智慧、节制、勇敢、正义四个方面的美德,人的心灵和身体都应该得到全面发展;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体、德、智、美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洛克在《教育漫话》中提倡理想的教育应该是体、德、智并重的教育,认为“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夸美纽斯则提出了“泛智”教育,认为应当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等等。可以说,以上论述和观点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及教育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对于学前教育来讲,它必须有一个目标。即在教育目的的指导下,学前教育应该明确其所培养的人的质量和规格。学前教育的目标亦即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目标。我国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幼儿园教育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2001年印发的《纲要》又重申了这一目标。这两个文件均指出了幼儿园应以儿童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切实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因为幼儿园教育处于学前教育的后期,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一目标可以视为整个学前期儿童发展与教育的目标。
学前儿童的和谐发展需要促进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这不仅指出了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的方向,也说明了发展和教育的维度。也就是说,为了促进儿童的和谐发展,需要对学前儿童施以体、智、德、美四个维度的教育。
1.体育
学前教育承担着对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双重任务,这一特性规定了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学前儿童体育是指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练习与活动方式,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具体来讲,教育者要指导儿童掌握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训练走、跑、跳、投掷、攀爬等基本动作,促进儿童体格、体能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2.智育
智育是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前儿童传授知识技能,发展智力的教育。在全面发展的教育中,智育意味着教育者要把发展学前儿童智力作为重要任务,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对学前儿童来说,智育对于他们积累经验、增强认知世界的能力,以及培养对未知世界的探索精神,均具有重要意义。
3.德育
德育主要指向学前儿童社会性发展,是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所谓学前儿童德育,是指教育者按照社会的要求,运用恰当的方法,让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发展儿童的道德品质。德育要求教育者要引导儿童萌发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基本情感,培养儿童诚实、自信、友爱、勇敢、自制、勤学的品质,以及让儿童养成爱护公物、讲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4.美育
美育是指教育者对儿童进行审美教育,以培养儿童的美感素养。具体来说,美育要求教育者通过设计系统的实践活动,来培育儿童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美育对于陶冶儿童的性情与心灵,发展其健康的认知能力和生活品位具有重要意义。在美育实践中,教育者要善于利用自然之美、社会生活之美、文学艺术之美等,通过游戏活动激发学前儿童对美的情趣和爱好。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一般不将劳动教育与上述四个方面的教育并列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内容。但这不意味着劳动教育不重要。事实上,让学前儿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发展其综合能力,培养责任感和义务感,以及形成对劳动的正确认识都是必要的。这一点,需要教育者给予重视。
遗传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是自然的,环境对学前儿童发展的影响是自发的,它们都是难以控制的因素。而学前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它是由教育者控制的,在学前儿童的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
1.学前教育保护儿童的优良禀性
一方面,遗传素质制约着学前教育,另一方面,遗传所赋予儿童的优良秉性也为学前教育提供了可能,为儿童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动力。儿童的兴趣、爱好、求知欲、创造精神等素质,是儿童保持对世界的探索精神和获取经验、知识、技能的重要动力。我们看到,在传统社会里,由于人们受对儿童认识的限制,采取一些不当的方法和手段,比如体罚、责骂、呵斥、讥笑等,往往压制了儿童的优良禀性,致使儿童的主观能动性被销蚀甚至磨灭,让儿童变得被动进而厌恶学习,即使在现代社会里也不乏这种现象。“教育”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在促进儿童发展方面具有积极的价值。一种好的学前教育,特别是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应保护儿童的优良禀性,绝不能够去限制和打压,以让儿童保持对学习的热情和想望,为学前教育以及未来的学习提供充沛的、长远的动力。
历年真题
2.学前教育引导儿童的身心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要适应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更要引导儿童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它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保证了教育活动的方向与效率,能够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引领儿童的发展方向,并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在学前教育中,教育者特别是教师,是掌握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了解教育的规律,懂得儿童发展的知识,能够对教育的适宜性做出专业的判断,并为儿童的学习创造优良的环境,排除和控制不良因素的影响。研究表明,教育在促进儿童发展方面是可能的,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较好地为此提供了理论支撑。最近发展区是指儿童的现有水平与潜在的发展水平,即儿童独立完成任务所达到的水平与儿童在教师或成人帮助下完成任务所达到的水平之间的区域。维果茨基认为,教育应该在最近发展区中展开和进行。也就是说,教育不是跟随发展,而应该赶在儿童发展的前面,带动和引导儿童的发展。当然,教育也不能超越最近发展区,否则会“拔苗助长”,不仅不能促进学前儿童的发展,而且可能对其身心发展造成伤害。这是教育者要力求避免的。
学前教育固然在儿童的全面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教育者也需注意,在儿童的发展中,学前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能完全控制儿童的发展。根据儿童发展的内在规律,教育者所要做的是指导和帮助,而非决定儿童的发展。
学前儿童全面发展包括体、智、德、美的和谐发展,但也不能忽视劳动在儿童发展中的价值。要正确看待和判断学前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不可低估,更不可夸大。
本章小结
学前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对儿童的认识和把握是教育者最为核心的任务。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儿童的认识逐步深化,从“作为小大人的儿童”,到“作为儿童的儿童”,再到“作为人类的儿童”,反映了儿童日益趋于教育的中心位置,教育者必须全面了解儿童,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学前儿童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顺序性、不平衡性、阶段性、个别差异性是其重要特征,教育要适应儿童发展的这些规律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影响儿童发展的三种因素中,要充分认识遗传、环境、主观能动性对儿童发展的制约作用,同时,更要重视教育在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并对这种作用做出客观的判断。
本章要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