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
2.4.1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概述
招标标底是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或地方)公布的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经济定额所编制的工程价格。标底是招标单位估算的拟发包工程总价,是招标单位评标、定标的参考依据,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投标单位及其人员泄露。在评标过程中,为了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价,特别是在采用标底上下一定幅度内投标报价进行有效报价时,招标单位应编制工程标底。招标单位必须在发布招标消息后、开标前确定工程标底。标底是招标单位对未来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
标底必须控制在合适的价格水平。标底过高会造成招标单位资金浪费;标底过低则难以找到合适的工程承包人,项目无法实施。所以在确定标底时,一定要详细地进行大量工程承包市场的行情调查,掌握较多的与该地区条件相近地区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经过认真研究与计算,将工程标底的水平控制在低于社会同类工程项目的平均水平。
2.4.2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作用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审定和公布,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标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标底价格是招标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
②标底价格是招标单位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
③标底价格是衡量、评审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
2.4.3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1.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如项目划分、设计标准、材料价差、施工方案、定额、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准确程度等。综合考虑可能影响标底的各种因素,编制标底时应依据以下内容。
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
②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包括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由工程承包方应承担义务而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和资料。在标底计算时,计算口径和取费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取费的要求一致。
③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及招标时的设计交底,按设计图纸确定的或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基础资料。
④国家、行业、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执行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⑤工程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
⑥工程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勘探资料,现场环境和条件及反映相关情况的有关资料。
⑦招标时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台班等要素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性调价文件的规定。
2.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原则
编制标底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制定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②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③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实现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④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及采用固定价格时的风险金等。
⑤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并考虑到向国际惯例靠拢,提倡优质优价。
⑥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并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⑦标底审定后必须及时妥善封存,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4.4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的组成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是反映招标单位对招标工程交易预期控制要求的文字说明、数据、指标、图表的统称,是有关标底的定性要求和定量要求的各种书面表达形式,其核心内容是一系列数据指标。由于工程交易最终主要是用价格或酬金来体现的,所以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主要是指有关标底价格的文件。一般来说,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主要由标底报审表和标底正文两部分组成,其格式见表2-16。
表2-16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文件格式
1.标底报审表
标底报审表是招标文件和标底正文内容的综合摘要,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的名称、报建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物层数、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总金额、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等。必要时要附上招标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一览表。
②标底价格。包括招标工程的总造价、单方造价,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总用量及其单方用量。
③招标工程总造价中各项费用的说明。包括对包干系数、不可预见费用、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等的说明,以及对增加或减少的项目的审定意见和说明。
采用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的标底报审表,在内容(栏目设置)上不尽相同,其样式分别见表2-17和表2-18。
表2-17 标底报审表(采用工料单价)
表2-18 标底报审表(采用综合单价)
2.标底正文
标底正文是详细反映招标单位对工程价格、工期等的预期控制数据和具体要求的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
总则主要是要说明标底编制单位的名称,持有的标底编制资质等级证书,标底编制的人员及其执业资格证书,标底应具备的条件,编制标底的原则和方法,标底的审定机构,对标底的封存、保密要求等内容。
(2)标底各项要求及其编制说明
标底各项要求及其编制说明主要用于说明招标单位在方案、质量、期限、价金、方法、措施等诸方面的综合性预期控制指标或要求,并要阐释其依据、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式等。
在标底各项要求中,要注意明确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室外工程的名称、建筑面积、方案要点、质量、工期、单方造价(或技术经济指标)及总造价,明确钢材、木材、水泥等的总用量及单方用量,甲方供应的设备、构件与特殊材料的用量,明确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工资及主材的调价、企业经营费、利税取费等。
在标底编制说明中,要特别注意对标底价格的计算说明。对标底价格的计算说明,一般需要阐明以下问题。
①关于工程量清单的使用和内容。主要是要说明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工程量清单中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
②关于工程量的结算。主要是要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单位估算的和临时的,只作为编制标底价格及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付款则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计量,由监理工程师核准。
③关于标底价格的计价方式和采用的货币。主要是要说明以下两点。
a.采用工料单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与合价,应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作为直接费的基础。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设备价、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税金等的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底价格计算表中。
b.采用综合单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的全部费用。标底价格中所有标价以人民币(或其他适当的货币)计价。
(3)标底价格计算用表
采用工料单价的标底价格计算用表和采用综合单价的标底价格计算用表有所不同。
①采用工料单价的标底价格计算用表,主要有标底价格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汇总及取费表,工程量清单表,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设备清单及价格,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表等,其格式见表2-19~表2-24。
②采用综合单价的标底价格计算用表,主要有标底价格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表,设备清单及价格表,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表,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机械台班及机械费表等,其格式见表2-25~表2-30。
表2-19 标底价格汇总表(采用工料单价)
表2-20 工程量清单汇总及取费表(采用工料单价)
表2-21 工程量清单表(采用工料单价)
表2-22 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采用工料单价)
表2-23 设备清单及价格(采用工料单价)
表2-24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表(采用工料单价)
表2-25 标底价格汇总表(采用综合单价)
表2-26 工程量清单表(采用综合单价)
表2-27 设备清单及价格表(采用综合单价)
表2-28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表(采用综合单价)
表2-29 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表(采用综合单价)
表2-30 机械台班及机械费表(采用综合单价)
施工方案及现场条件主要说明施工方法给定条件、工程建设地点现场条件、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等。
①关于施工方法给定条件。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方案应先进、可行、经济、合理,并能指导施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b.各分部位施工进度计划;
c.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d.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
e.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f.冬、雨季施工措施;
g.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h.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声的措施。
②关于工程建设地点现场条件。现场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以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现场施工条件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用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
③关于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对临时设施布置,招标单位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对临时用地,招标单位要列表注明全部临时设施用地的面积、详细用途和需用的时间表。
2.4.5 建设工程标底编制的方法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主要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来编制。
1.工料单价法
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工料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现场经费、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标底的基础。
2.综合单价法
按工料单价法中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出工程量后,应确定其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材料调价、利润、税金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再与各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加上设备总价、现场因素、措施费等,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2.4.6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审核
标底编制完成后必须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确定、批准。核准后的标底文件和标底总价,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向招标单位进行交底,密封后,由招标单位取回保管。核准后的标底总价为招标工程的最终标底价,未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同意,任何人无权改变。标底文件和标底总价,自编制之日起至公布之日止应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