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了
学界对于“了”的语气词性质并没有统一的认识,王力(1943)和吕叔湘(1942)认为它是表决定的语气词,朱德熙(1982)认为“了”是表时态的语气词,胡明扬(1981)的语气词系统里没有“了”,徐晶凝(2008b)把“了”看作是语气词系统里的边缘成员。
“啦、咯、喇”的语气词身份没有太多异议,多数人认为它们是“了”和“啊”的合音,因为有“啊”的参与所以能表示语气。本书第四章专门探讨“了”和“啦”的关系,认为“啦、咯、喇”是“了”的弱化形式,故本节以“了”为代表。
本书不涉及句中动词后纯粹表示时体的“了1”以及被包含在更大的成分里的“了”用例,如“雨水太多了的年头儿……”,只讨论句末“了2”的情况。为叙述方便,除非特别说明,文中之“了”均为“了2”。
句末“了”有表示语气的作用,特别是在句末名词性成分后时,如“各处滴下来的水,都冻得成了冰锥儿了”。(《寻津录》)王洪君等(2009)认为“了”是话主显身的主观近距交互式语体标志。但“了”在表语气之外还有表示时体变化的作用,通常解释为“表示新事态的出现”。根据郭锐(2008)语义结构分析法,本书把和完成/实现有关的“了”大致分为三类:变化义(事件/计划/条件/认识变化,如“小王去图书馆了”)、感叹义(表达主观情绪,如“小偷最坏了”)和偏离义(相异于某种标准,如“颜色太浅了”)。此外,早期北京话的“了”还有三种特别用法:表持续(店门关着了)、夸张(还不少了)及用于列举项后。
2.6.1 变化义、偏离义、感叹义
赵元任(1968/1980)把“了”分为七类:表示开始;新情况引起的命令;故事里的进展;过去的一件单独的事;现在完成的动作;用在说明情况的结果分句里;显然的情形。其实,这些意义都是与时体有关的。吕叔湘(1942)和王力(1943)都认为“了”是决定语气,和表示确认的“的”相比,具有动态,表示觉察、决意、推断,这些说法也关注到“了”所表示的变化情况,这当然和“了”表示“了结”的源义有关。何文彬(2013a)将这种时间上的变化概括为“轴”,并指出“了”是说话人的主观处理方式,在时空轴、知识轴、意志轴和感觉轴上都体现了主观性。所以,“了”因为主观性而具备了一定的语气词的功能。“了”之所以不能被看作和“啊、吗、罢”一样的语气词,就是因为它表现出的说话人的主观情绪最少,对听话人要求的等级最低。
根据郭锐(2008),“了”由实现/变化义通过隐喻、推论等手段发展出“计划改变”“认识变化”“条件变化”“话语进程变化”等义项。时体意义和主观意义的交织使“了”和其他语气词的用例数量不在同一个层级上。本书统计数据中不再作更细的区分,在此以《寻津录》为例,略举几例:
“了”从变化义推论出状况相异,进一步引申出与预期标准相异,即“偏离”:“了”作用的谓词表示的性质、程度高于预期。相比变化义,偏离义“了”的主观性增强,时间性减弱。如:
“了”由表示偏离标准发展出引出说话人的情感,即“偏离”义的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说话人用强烈的个人情感表达谓词所表示的性质。如果再带上程度副词或情态副词,整个句子就成为感叹句。如:
感叹义是在偏离义的基础上主观化而来,因此二者的界限并不明确,区分需看主观程度的多少,往往需要依赖语境,根据表达意愿来判定。
2.6.2 用于列举
“了”用于列举格式中,前面以“甚么”提起,每个列举项都是引语性质的名词性成分,后面附上“了”,表示确认所引述的话语。如:
太田辰夫(1987)认为,用于列举的“了”来源于“哩”,和变化义的“了”是不同的语源。“哩”从明末清初开始用于列举体词,在《红楼梦》和《儿女英雄传》中写作“咧”,就是说,顺序为“哩——咧——了”。
本书2.2节已述“哩”具有南方话性质,表示列举的“了”应与“哩”无关,而是来源于“咧”。后文第七章将详述“咧”的北方方言性质,在完成义和夸张义上与“了”多有交叉。表列举的“咧”均见于旗人小说,《小额》的列举既用“了”,也用“咧”,可见表示列举的“了”带有北方方言色彩。
列举用法从“咧”变为“了”,和晚清民国时期的虚词语音弱化过程有关。“咧”从liə弱化为lə/lɛ(不晚于1909年,参见第七章),“了”从liao弱化为lo、la进而弱化为lə(不晚于1904年,参见第四章),用法相同,读音相同,因而“了”在字形上替换了“咧”。在本书考察的语料中,用于列举的“了”正是在这之后才出现的。
2.6.3 持续义
在早期北京话语料中,句末“了”可表示持续义。
“了”句使用动作动词,有“正”或“着”,形成“V着了”和“正V了”格式。如:
还有“还没V了”格式,表示某种动作行为或性质状态未发生或存在,是广义上的持续。如:
《警务支那语会话》中既有“还没……呢”句,又有“还没……了”句,参较可以看出“了”的持续义:
“了”句中使用非动作动词,有“还”或“着”,形成“还V了”和“V着了”格式,这种由过去动作所带来的状态持续也被称作结果义(陈前瑞,2008)。如:
有的“V着了”既可表示动态持续,也可表示静态持续:
2.6.4 夸张义
“了”句中使用形容词或非动作动词,通常是比较句或带情态副词,表示夸张的主观情态。如:
“了”的感叹义用法持续到今天,夸张义的用法相当于“呢”,不见于今天的北京话。
2.6.5 变化义、持续义和夸张义的关系
2.6.5.1 变化义、持续义、夸张义兼用形式的类型学观察
通常认为,“着”表持续,“得”“了”表完成[13]。但也有同一个语言形式兼表持续和完成的情况。如敦煌变文中的“得”既可用在非持续动词后表完成,如“远公出得寺门”,也可用在持续动词后表持续,如“仙人抱得太子,悲泣流泪”(吴福祥,1996)。又如“着”虽然是持续体助词,但在近代汉语中也和“了”一样作为完成态助词使用,而且今天吴语仍保留这一用法:
蒋绍愚(1994)认为这种用在不可持续动词后的“着”,在唐代就已经表示动作已达到目的或有了结果,所以发展为完成貌词尾。陈前瑞(2008)提出了“着”的语法化双路径:
图2.6 “着”的语法化双路径
陈前瑞(2008)认为,这里的“着”是结果体,句中的“盖着”既可表示持续状态,也可表示“盖”这个动作完成。因而,完成体和进行体通过结果体而连接到一起。
从类型学角度看,结果意义成分可以进一步演化为完成体。韩语的ko issta兼表完成和进行,结果义由近似形式-e issta表示;Newari语的cwan-e形式兼表进行和结果(陈前瑞,2008)。前文所列早期北京话语料中的“了”的用法类似于日语的-te iru,用同一个形式兼表结果、完成和进行。
对持续的动作或状态加以强调,就容易发展出夸张情态义,如前文2.2.2节所述,“呢2”即是如此。
表2.10 结果、进行、完成、情态的类型学考察
2.6.5.2 “了”持续义和夸张义的演变
查《儿女英雄传》和《红楼梦》,未见“了”有持续义和夸张义的用例。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之间,“了”的持续义和夸张义都有一定的用例。
表2.11 “了”的持续义和夸张义用例统计
对这种特殊现象有两种解释。
最简单的猜测是纯粹因音近而误用,将“呢”误记为“了/喇”字形。这一时期的“了”和“呢”都处于读音弱化过程中(参见本书第四章和第五章),《官话类编》的“了2”已弱化为“喇”,读为la(见4.2.4节),“呢2”也已弱化为“哪”,读为na(见5.4节)。“了”所表示的持续义和夸张义有可能本来就是用“呢”表示的,只是因为音近而误记了。域外汉语教科书往往会交由母语者审核,但这一时期“了”“呢”音近,可能难以排查。
另一种猜测则是基于持续义和完成义的密切联系,“了”的持续义是由“着”带来的。
(一)“V着了”格式
这是早期北京话语料中常见的格式。根据动词的性质不同,有的表示动态持续,有的表示静态持续,无论哪一种,都是持续义多于完成义。如:
前一例从上下文看应理解为静态持续,后一例在语境中仍可两解,既可以理解为动态持续的“正做着呢”,也可理解为静态的“处于做的状态”。
现代北京话中,静态动词也用于“V着了”格式,“着”表持续,“了”表完成。如:
现代北京话动态动词用于“V着了”格式中时,“着”通常用作补语,表示达成目的或结果,没有类似《官话指南》“做着了”表示持续的用例。如:
(二)“不V着了”格式
早期北京话还常见静态动词未然否定形式,结构为“不V着了”。其中“了”表示计划变化,是完成义,“着”的持续义不明显。18世纪末蒙古车王府曲本《刘公案》就已有用例:
20世纪初的京味小说中共检到23例。如:
但今天北京话已基本不说“不坐着了/不活着了”。检CCL现代汉语语料库,结果如下:
表2.12 CCL语料库“不V着了”“不V了”用例统计
从演变的过程上看,“着”原本是持续体标记,但在表示完成的“不V着了”结构中,“着”的持续语义被磨损了。我们推测,这个磨损的过程中间可能还存在一个阶段——“着”被结构同化为完成义,即结构中的“着”和“了”都表示完成,共同表示某动作的变化。到了当代,北京话中“着”只表示持续而没有完成义,由于经济原则,结构“不V着了”就不再使用“着”,只保留“了”而成为“不V了”。
(三)“正/还V着了”格式
为了强调持续还可以使用“正/还”,形成“正/还V着了”格式。
持续义在格式内部由“着”传递给“正/还”,离开了“着”,“还V了”格式仍可以表示持续,和持续义的“还V呢”格式很接近,都可以用在问句中。“了”在格式中沾染了持续义。
(四)“还没V了”格式
否定某种动作行为或状态的持续使用“还没V了”格式。将“还(没)V了”重新分析为“还没V/了”,“了”就从表持续转而回到表完成。
下例中两个“了”句可作持续和完成两种分析,但和“了”平行的“哪2”等同于“呢2”,是持续夸张用法(参见2.3.2.2节),故“了”还是视为持续义为宜。
“了”在与持续义“呢”平行的格式中,沾染了“呢”因为强调持续义而带来的主观性,因而也有了情态义,特别是在比较句中:
“了”在早期北京话语料中表现的持续义和夸张义,很可能是因为“了”受到“着”的影响而产生。“着”兼有持续义和完成义,在“着了”格式中,“着”表示完成并带上同义的“了”。后来“着”多用于表持续,“了”在格式内受到影响也带有持续义。在“还V了/呢”格式中,“了”和“呢”一样因为强调持续义而发展出夸张情态义。图示如下:
图2.7 持续义和夸张义“了”的演变路径
这一猜测最大的问题是整个发展演变的速度太快,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由复杂的格式而影响到虚词语义的变化,不太符合语言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一时期正是南北官话交替融合之时,这一过程可能受到了方言的影响[15]。
(五)方言证据
1892年《官话类编》共436例“喇”,大部分是作为“了”的弱化形式出现(参见4.2.4节),其中5例“喇”作为南京官话词处理[16],与“来/来着/呢”等词并列。以下录出这5例,a例和b例的“喇”与“来/来着”并列[17],是完成义;c例的“喇”虽与“来着”并列,但和“了”连用,应为夸张义;d例和e例的“喇”与“呢”并列,也是夸张义。
子/东西都是谁,你指给我看看,我要撕你挣/扯你,你才得了馋痨馋痞,又有懒痨懒痞喇/呢。
如果这一时期南京官话的“了”既有变化完成义又有夸张情态义,在南北官话交融时期带入到北方官话,也是合情合理的。考察21种语料,“了”表持续和夸张的用法在1859《寻津录》中还未见到,1867《语言自迩集》出现个例,1881《官话指南》和1892《官话类编》大量使用,之后便只是零星出现。很可能是因为1903年清政府颁布的《学堂章程》规定以北京音为“统一天下之语言”的标准(张卫东,1998),这一标准的确立使那些南京官话带入的现象只能昙花一现。由于这一时期南京官话材料有限,这一猜测尚待证实。
不过,“了”和“着”兼表完成和持续的现象在方言中并不少见。皖西赣语和皖南徽语的“着”都既可表完成也可表持续。皖中江淮官话的“了”“着”不分。巢县话中都说成“吱”tʂʅ,芜湖话说成“孜”tsɿ,安庆话说成“着”tʂo。芜湖话例句:
皖南吴语的“咯”既可表完成,如“吃咯饭再走”(=了1),也可表语气,如“饭煮好咯”(=了2),也可表进行持续,如“小王歪咯头看书”(=着)(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97)。
表2.13 “了”使用情况统计
(续表1)
(续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