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心雕龙》的体系结构
作为一部结构严密的理论著作,《文心雕龙》可以看作是一个系统一一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复合体,不同方面的理论内容是构成系统的要素。全书五十篇,最初的《原道》等五篇提挈全书,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观点,“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序志》)[187]。第六篇《明诗》到第二十五篇《书记》,分别论述了各种文章体式,就是通常所谓的“文体论”。《神思》到《程器》共二十四篇,《四库提要》说是“论文章工拙”,稍嫌笼统,可以将它们分为创作论(包括《神思》《情采》《附会》《熔裁》《养气》《总术》《物色》《程器》);修辞论(包括《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事类》《练字》《指瑕》);批评论(包括《知音》《通变》《时序》《才略》);风格论(包括《定势》《体性》《隐秀》《风骨》)四部分。从组成上看,“文体论”的部分显然占了最大比重[188]。
刘勰用了二十篇的篇幅来详细论述各类文章的特点,说明他对文章分类是很重视的。这体现了他的理论系统的性质,也反映了中国文章内部的必然要求。相对来说,近代西方文学的领域将应用文排除在外,可以说是纯文艺性的,很少有具体的实用目的,分类时根据语言文字构成的表现形态的不同便能很清楚地划分为叙事诗(发展为小说)、抒情诗、剧诗(发展为戏剧)和随笔(发展为散文)四类。而中国的传统中,实用文字占了很大比重,这从各家文集中可以看出。“文学”在历史上是广义的关于“文”的学问,而所谓“文”就是《文心雕龙》中所列的那些名目,除了诗、赋、乐府、杂文、谐隐几类距日常的实用性较远外,其他各类都是赖于生活中的具体需要而存在的。这一现实正如徐复观所指出的,导致了三个后果:第一,中国传统文学中的类别远较西方为复杂和重要;第二,文章的分类主要根据题材在实用上的性质,语言文字构成的物质形态只居次要地位;第三,因为实用性的文学客观上必然要达到一定目的,于是重大的要求便伴着目的而生,成为艺术上的重要因素[189]。《文心雕龙》体现了这些特征:它注重文章类别的划分;划分的根据主要是文章的用途;对文章写作的要求也是从各自不同的用途出发。因此,那论述各类文章体制的二十篇,从内容上说大致包括探溯起源流变,说明规模体格,提出声律、风格、修辞的要求,附带评论历来作家的成就和著名作品的得失等方面。且以《史传》为例。它首先指出历史的产生是出于认识过去生活的需要:“开辟草昧,岁纪绵邈,居今识古,其载籍乎?”又追溯史传的滥觞,谓“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继而划分两种性质的史传,“古者左史记言,右史书事,言经则《尚书》,事经则《春秋》也”。再介绍自古迄今史传的发展和大致情况,对历代史书一一评核其得失。这些都是关于史传的历史发展。自“原夫载籍之作也”以下,则是关于史传写作的理论。总结历代修史的经验教训,指出修史中主观上“述远则诬矫如彼,记近则回邪如此”和客观上“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疏”的障碍,教人“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并示人以孔子“尊贤隐讳”“奸慝惩戒”的“万代一准”及其他具体要求,具体贯彻了原道、征圣、宗经的主张。“上篇以上,纲领明矣”,“下篇以下,毛目显矣”(《序志》)。从刘勰的主观意图来说,上篇二十篇是全书的骨干,下篇有关创作批评的理论乃是附丽于上篇的,也就是说全书的核心是在上篇,上篇决定了下篇。我们知道,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复合体中的各种要素,更主要的是取决于诸要素之间的特定关系,即结构方式。《文心雕龙》上下篇两大部分的关系,更具体地说就是理论上五个部分的关系,决定了它所建立的中国传统文学的理论体系不同于我们今天所谓的文学。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先看上篇的分类。刘勰把文章划分为诗、赋、乐府、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杂文(包括对问、连珠、七)、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三十三类。这个“论文叙笔”的次序是有意味的,照他的说法:“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总术》)刘师培指出由第六篇《明诗》到第十五篇《谐隐》皆有韵之文,自第十六篇《史传》到第二十五篇《书记》皆无韵之笔,“此非《雕龙》隐区文笔二体之验乎?”[190]刘勰列诗赋所代表的“文”在前,似乎较重文。重文标志着对文学特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可是他并未因此而轻笔。他所论述的三十三类中,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铭、箴、封禅、祝、盟、哀、吊、诸子、诏、策、檄、移、章、表、奏、启、议、对等,不管从体还是从用来说都不能算是文学,尽管它们可以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史传、诔、碑、书记的一部分也不一定能成为文学作品。而刘勰却兼收并蓄,显然他使用的不是与我们相同的文学分类标准,而是一种宽泛得多的按实际用途分类的标准,构成的是一个可以包容文学的更大更庞杂的体系。
再看下篇讨论的理论问题。刘勰揭示的规律性的问题中,有些并不是文学甚至也不是各类文章的共同规律,而只是由具体某种文类引申出的经验和要求,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比如他论述文章的效用,就不像曹丕笼统地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他说诗有“顺美匡恶”的功能,赋有“风轨”“劝戒”的作用,乐府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谐隐可“抑止昏暴”,“振危释惫”,而檄乃至于“重于九鼎之宝”,“强于百万之师”,都是从文类的具体特点来衡量其社会作用的[191]。关于风格,刘勰在《体性》《才略》里虽也谈到作家的气质与创作的关系,但他更强调体式的决定作用,所谓“宫商朱紫,随势各配”,如“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符檄书移,则楷式于明断;史论序注,则师范乎核要;篇铭碑诔,则体制于弘深;连珠七辞,则从事于巧艳”(《定势》)。上篇在论述各类文章的写作时,总要就此加以说明,这不外乎要人明“体”,只有明体,写作才能得体。正因此徐复观先生称《文心雕龙》为中国的“文体论”。的确,体,即各类文章的艺术性的要求,实在就是《文心雕龙》论述的中心所在。刘勰旨在通过对各类文章的历史的、分析的研究,为人们提供一个写作的规范。这一规范——“体”的不同要求是和文章的实用性目的密切相关的,这就决定了其理论系统的功能质是实用性,不同于以审美性为功能质的文学理论。按照古代将一切创作文字统称为文章的习惯,我以为可以称它为文章学理论。《文心雕龙》完成和代表了中国古代的文章学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