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术:原理、方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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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催眠的误解

长期以来,人们对催眠有各种各样的误解。例如,人们认为催眠就是催人睡眠;催眠的作用是由催眠师的法术或特异功能引起的;只有患病或意志软弱的人才能被催眠;催眠术本身就是心理治疗;催眠是危险的,会失去知觉;在催眠状态下,个人隐私会完全暴露。

实际上,催眠并不是睡眠状态,无意识状态,盲从状态,心智低下状态,受人控制状态,自我失控状态。

有人认为,在催眠状态下人可能会做出违反伦理道德和法律的事,实际上并非如此。比如,催眠师发出偷钱包的暗示,受术者通常会拒绝执行;对当众脱裤子的指令,受术者也会窘迫不安,甚至发怒。这表明,在催眠状态中的人并非完全无意识。

在临床工作中,一些受术者往往认为自己没有进入期望中的催眠状态,而否认自己被催眠,但实际上我们却可以观察到与催眠相关的行为和生理指标的改变。

目前,催眠学者大多认为催眠状态是一种比较专注的意识状态,它既非睡眠状态,也不是清醒状态,而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一种变异的意识状态(an altered state of consciousness)。被催眠者所感受和经历的,通常是意识状态的变化。

在催眠状态时我们的意识与潜意识是同时起作用的,是一种注意力集中的自我觉知状态。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类似经验。例如,专心开车、做白日梦、看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全神贯注地欣赏一部电影,皆是一种自然的催眠状态,这又被称为“浅度自发性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