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我们当今生活在图像时代,每天接触到无数图像,无论是通过电视、电脑、手机这些技术媒介获得的图像,还是走在街上、乘坐地铁时眼前闪过的招贴画或广告视频,即便我们不是有意识地观看,图像也会闯入视野、映入眼帘,以至于我们不知不觉、不由自主地必然日日看到许多图像,不断遭受着视觉的“狂轰滥炸”,甚至到了“充眼不见”的地步。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纽约时代广场上琳琅满目的广告牌,在夜间灯光闪耀时更是充满视觉魅惑,令人目迷五色。
与我们在生活中所习惯的匆匆飞速浏览式视觉感知相比,观看艺术品的节奏显得比较缓慢迟滞,要求观者在作品前驻足观赏,可谓慢吞吞、温吞吞,而且,传统艺术品,例如油画或雕塑,往往处于静止不动的状态,不同于电影这一艺术媒介所具有的快速移动的画面,那么,艺术品为何还能长久地吸引我们的眼球呢,或者说,在图像泛滥的时代,当代人为什么还要花费工夫潜心欣赏艺术品、专程拜访原作呢?艺术品值得我们投入许多时间和精力去凝神关注吗?既然《蒙娜丽莎》和《向日葵》的复制品随处可见,为什么大家还一定要专诚去博物馆拜谒呢?
德国作家让·鲍尔(Jean Paul)曾言,观画与读书的最大区别在于,不知该从哪儿开始,在哪儿结束。此话一语中的。一本书有封面和封底,书页有页码,形式上有头有尾,即便你倒着读或任意从某处读起,也不过是违反惯常顺序的操作,并不影响作品所预设的接受次序,或者说,正因有常规,才谈得上反其道而行的逆向阅读方式。其实不只是文学作品如此,音乐、电影的呈现方式也与线性时序紧密相关,从而有明确的始终。传统的美术作品虽有形式上的边缘界限,从方位上可分出上、下、左、中、右等局部,其展现方式却并非序列化的,而是具有同时性和统一性。观者面对的是作为整体的艺术品,而我们的目光首先投向哪一部分,关注哪个局部,我们是两秒一眼扫过,还是两小时品味不尽,都任由我们自便。这可能使得观者面对艺术品时感到不知所措,茫然不知该从何入眼、缘何收场。另一方面,正因为美术作品没有文学或音乐作品的预设接受顺序,缺乏电影图像的次第更换(视像作品、行为艺术更类似于电影的呈现方式,当然是例外),它能为观者提供更多的接受自主性,观者能有更从容的观看时间和自由的精神空间来静心欣赏作品。【图1-1】
图1-1 维也纳艺术史博物馆
造型艺术一般指“以一定物质材料和手段创造的可视静态空间形象的艺术”[1],当然,当代艺术中不乏动态的展现形式。艺术并非理论上的抽象概念—即便概念艺术(Konzeptkunst)也离不开文字呈现,而是感性之物。因此,对艺术的接受应首先诉诸感官。对绘画作品的欣赏以视觉为主,在建筑或雕塑作品中可能会融入触觉,在视像作品中还会加入听觉。艺术品应当给我们的感官带来某种刺激或者冲击,这种冲击并不局限于审美快感,可能是负面感受,比如刺眼、震惊,关键在于它让你眼前一亮或一惊。就艺术接受而言,我不赞成以“意”害“艺”,即不管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以作品的思想内涵为唯一的评判准绳,似乎只要其中蕴含深意,就称其为佳作。其实,我们对艺术品的第一感觉(视觉印象)至关重要,无论这种感觉是赏心悦目还是刺眼丑陋,它所引发的观者印象是喜欢还是厌恶,我们都应十分重视,因为这是艺术接受的开端。孔繁程老师说得对:“审美是放弃了抽象思考,也放弃了应用的比较,孤立地看待某一个物象所形成的形象,而美感是一种经验,是对这样的形象的直觉。美就是眼前事物的形象呈现在你的直觉时的特质。”当然,艺术欣赏并不止于一眼望尽的直觉印象,我们还必须通过第二眼及之后的不断观看、反复欣赏,琢磨品味作品局部与整体、形式与内涵之间的关系,纠正或补充第一感觉的片面或偏颇之处,逐渐获得对作品的整体印象和深刻感悟。简言之,最大限度地调动和结合视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