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语境中社区媒介的价值理念
社区媒介在不同的“国家—社会”权力结构中勾连着具体的历史条件,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事实上,不同国家和社会也对社区媒介有不同称呼,如独立媒介、地方媒介、公民近用媒介、另类媒介、激进媒介等,这些不同的名称指涉着差异化的社会诉求,但总的来说社区媒介可以泛指那些未被主流媒介拒绝接近使用的社区或群体服务的媒介(Thomas,1993)。
进一步看,与另类媒介、激进媒介等概念强调社会变革不同,社区媒介更加强调社区本身的内涵。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最早把社区的概念引入传播学,他把社区定义为“以地区为范围,人们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并且他还坚信文化和传播是缔结社区的重要途径,人们通过文化所包含的主观价值态度观念,借助于交流和传播进行反射、调节、协商,在此基础上形成社区(柯泽,2013)。可以说,传播建构了社区的共同意识和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以及认同感。以发育成熟的美国社区报为例,其核心宗旨是“报道地方新闻、服务社区,以树立、培植、增强和鼓励‘地域感’等一系列手段建设社区”(陈凯,2012:1),这是对社区媒体基本内涵的很好说明。
事实上关于媒体、传播与社区的关系,早在传播学诞生之前就有一定讨论。杜威(2012:3)在《民主与教育》中说道:“社会不但凭借传递与沟通才能持续存在,而且可以说就存在于传递与沟通之中。”施拉姆(1984:2)也指出,“传播(communication)一词与社区(community)一词有着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没有传播,就不会有社区;同样,没有社区,也不会有传播”。
但是社区这个概念却在不断地发展,具有更加多元的面向。互联网技术创造出了越来越多的虚拟社区类型,打破了传统社区的地理界线(王萍,王斌,2009)。新媒体究竟是创造了新社区,还是消灭了原有社区之间的界线?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模糊了现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虚拟社区的出现,似乎使得社区的“地方性”被削弱了。但是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的虚拟社区媒介如小区业主论坛,却能实现网络上弱关系与现实中同一小区业主强关系的共振,在建构社区意识、形成维权组织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我们认为,脱离了具体的社会情境而简单地下结论,会使得社区媒介这一概念失去地方性的色彩。有学者认为,可以将社区媒介置于公民社会也即个体在“国家”和“市场”之外参加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场所之中,使其成为公民社会成员、组织和运动得以表达各自的观念、身份和文化并促进参与民主的渠道(李艳红,2009)。从社区媒介与社会公共性的联系来看,可以归纳出其在西方语境中具有以下价值理念及诉求:
首先,社区媒介是一种参与式媒介,有助于实现公众的媒介近用权(the right of access to media)。媒介近用权的概念包括传播过程的民主参与以及政治上的公民权,强调那些从事非职业性传播的公民、组织、社区均可主动接近及使用媒介设施、参与内容制作及经营运作。而媒介近用的实践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英美两国,随着反越战、反政治、反文化的新社会民权运动兴起而涌现出大量的地下媒介和独立媒介,形式载体丰富,包括报纸、杂志、纪录电影等,后来这些媒介与社会运动逐渐转向社区议题,与社区组织及居民结合起来一同改造社区(孙曼苹,2011)。
在社区媒介的内容生产方面,其“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生产机制,实现了让居民参与社区媒介的内容生产和组织管理这一目的,从而保障了公民的媒介近用权。在大量的社区媒介组织中,志愿者无偿地参与内容生产,这就是“by the people”,他们既是媒介内容的接收者,更是生产者。而“for the people”则是强调社区媒介的内容是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展现的是与当今西方社会主流的商业媒体及公共媒体不同的内容。当然这种“由人民生产,服务于人民”的运营模式也容易导致传播内容在质量上的良莠不齐、在管理上的混乱,从而影响社区媒介的表现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社区媒介是一种另类公共领域(alternative public sphere)的载体,有助于实现传播领域的民主化。另类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针对批评者而发展出来的概念。他提出公共领域理论以后,批评家们指出其局限性,认为这一概念是只对中产阶级的白种男性开放的。哈贝马斯随后提出了将工人阶级的文化视为一种另类的公共领域,基于此,另类媒介具备了建构另类公共领域并于其中生存的可能性(罗慧,2010)。英国文化学者威廉斯(Williams,1980:50-63)认为传播民主化的三大特征是:去专业化(de-professionalization)、去制度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去资本化(de-capitalization)。这正是社区媒介另类特性的总结。社区媒介作为另类媒介中的一支,在某种程度上也建构起了另类公共领域。这种另类公共领域的存在,实际上是对以传统的体制内媒体为主要成员、以广告营收为基本运行模式、以雇用职业人士为实践主体的专业化传播体系的补充和挑战。
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社区媒介,实现的不是传播的消极自由(freedom from),而是传播的积极自由(freedom to)。这是因为社区媒介为居民提供了在地发声的公共平台,从而提供了对抗市场媒体和公共媒体的权利意识及实践可能性,有助于传播的民主化。
最后,社区媒介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培养了居民的公共意识(public consciousness),也建构了社区认同,传承着本地文化与本地知识(local knowledge)。社区媒介是一种居民参与媒介生产的集体实践,这种实践的最大特色在于其“由居民生产,服务于居民”和在地发声。社区居民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也激发和强化了其参与社区建设的权力及能力,进而改变这些参与者个人之间、参与者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建构着社区的文化和认同。传播全球化的今天,文化之间的对话更加普遍。但这种文化对话也存在着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对话中的强势一方常常处于推销自己文化理念、制度安排甚至生活方式的有利地位,而对话中的弱势一方经常处在一种接受别的文化系统的基本理念、制度安排与生活方式的被动境地。”(任剑涛,2003)作为社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之一,社区在市场化、全球化的文化浪潮中扮演的独特角色在于培育地方文化。社区媒介生产与延续着地方性知识,建构着居民的地方认同。在美国拥有悠久传统的社区报,其最为独特的内容类型就是社区的婚礼、葬礼、婴儿出生、居民文体赛事等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已成为书写地方文化和记录社区变迁的重要历史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