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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广东房地产业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从1991年开始的我国新的一轮房地产业发展高潮,引起了国内外的极大关注。房地产业是基础产业,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从广东来看,这次房地产发展高潮,是在扩大开放、允许外资参与开发的情况下兴起的。由于外资的参加,增强了活力,带动了整个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房地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在运作和管理上还缺乏经验和必要的规章制度,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在高潮到来之际,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当前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工作的基本目标不够明确,参与者投机成分较重

我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提出,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的标准之一就是“居住条件明显改善”。通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特别是困难户的居住条件,以满足小康生活对住房的需求,这是房地产开发工作的基本目标。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个基本目标不够明确,参与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偏离了这个基本目标,把注意力放在获取高额利润上。于是投机之风四起,炒地皮,炒房产,乘机捞一把的不乏其人。据统计,目前珠江三角洲的商品房,只有30%进入最终消费,有70%仍在炒家手中。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炒买炒卖是难以避免的,但要加以控制,做到兴利除弊。既要按价值规律办事,实行等价交换原则,让经营者取得合理的利润,又不允许其为所欲为,否则,就会阻碍房地产开发工作基本目标的实现。

2.房地产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加快发展步伐

这次房地产发展高潮的到来,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哄而上、争相发展外向型房地产,忽视了房地产的最大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基本事实,加上法制不健全,管理跟不上,国家宏观调控乏力,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业就出现冷热颠倒的现象。外销的多,内销的少;商品住宅多,商业用房少;豪华住宅和高级别墅多,适合居民购买力水平的普通住宅少。这“三多三少”的结构是极不合理的,不利于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

3.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完备,不规范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房地产市场的发育仍处于不完备、不规范的状态。具体表现为:①房地产第二、三级市场发育不健全,运转还不够顺畅;②不少地方尚未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的地方虽然建立起来了,但还不能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③房地产金融还不配套,不利于房地产抵押贷款、分期付款等购房方式的实施;④房地产市场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还不健全,不利于公平竞争,等等。

4.房地产价格飞涨,既脱离了广东城乡人民的购买力水平,又不利于经营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房地产高潮的再度兴起,对广东来说,主要是由“外销热”带动起来的。一部分人乘机大炒地皮,大炒房产,引起房地产价格急速上涨。据统计,1992年广州市区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为7000~8000元,普遍比上年涨了50%~100%。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1991年只需10万元,1992年底却需20万~30万元。这种价格,远远脱离国内广大人民的购买力水平,在国内居民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家、个体户和有“南风窗”的人才能买得起住房,而广大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则一辈子也积蓄不了购买住房的钱,这又怎能做到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呢?同时,在这种房地产价格飞涨的情况下,一方面经营单位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不合理负担加重,生产成本难以降下来;另一方面经营单位又可以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取得较多的额外利润,这样,必然挫伤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5.房地产企业人才素质低,懂业务懂专业知识的少

1949年以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低租金、福利型的住房政策。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85年后,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推行住房商品化,把房地产逐步转向市场经济的轨道。但是,房地产业毕竟是一个新兴产业,现有房地产部门和企业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从其他单位抽调来的,缺乏专业培训,全国的高等院校也只是在最近几年才陆续开设房地产专业,培养专业人才,随着房地产业的急速发展,房地产企业的人才显得十分缺乏,素质又低,懂业务懂专业知识的人才就更少。但是,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在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中,没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是不可能取胜的。

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可能带来相应的恶果:①房地产开发的混乱状态,将使它进一步脱离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方面带来重大损失;②房地产结构不合理,将进一步向短期化、高档化倾斜,广大居民则买不起住房,有可能导致蓬勃发展的房地产市场走向崩溃;③房地产管理工作的落后,将使国家应得的地租,特别是级差地租,大量流失;④房地产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将使广东房地产价格和工资较低的优势消失,从而在宏观上削弱和破坏广东的投资环境。

二、把房地产业引向健康发展轨道的对策

要解决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它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1.抓住当前机遇,扩大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只有抓住当前国内外形势所提供的好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前进中的问题,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一是通过改革,转变观念。住房商品化的观点已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大大加快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据统计,广东在1979—1990年的12年间,城镇住房建设的资金达220多亿元,建造住房1.598亿平方米,分别相当于改革开放前30年总和的15倍和6.5倍。广州市区在1979—1991年的13年间,建成住房总面积2859.7万平方米,比前29年建成总数还超出2.85倍,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82平方米上升到1991年9.23平方米,解决了几十万户居民和1万多户特困户的住房问题。二是通过开放,借鉴国外经验,拓宽了思路,大胆吸引外资参与房地产开发,使房地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广东是最早与外商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到1992年底,全省已有18个市有外资参与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的中外合资房地产企业有300多家,投资总额达100亿美元。可见,只要我们抓住时机,继续沿着改革开放的路子走下去,房地产业发展的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

2.端正经营思想,明确主攻方向

房地产开发工作的经营指导思想,应该是全心全意为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服务;其主攻方向,则应该是改善在居民总数中占绝大多数的、收入在中下水平的居民的居住条件。离开了这个经营思想和主攻方向,就会走到邪路上去。要强调的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发展一部分外向型的高级住宅楼宇是完全必要的,其目的也是更好地实现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但是,不能主次颠倒,大家都一窝蜂地去搞外向型房地产,而应把房地产业的根扎在国内市场,更不能抱着捞一把的心态去炒买炒卖。

3.调整结构,按照实际需求能力发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住房

调整房地产结构,理顺关系,从当前来说,主要是解决“三多三少”的问题。从今后发展来说,则应该按照实际需求能力发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住房。一是涉外商品房,包括高级住宅和高级写字楼;二是商品住房;三是平价住房,包括公积金住房、优惠价住房、补贴出售住房、廉价住房、解困住房等;四是集资成本价住房;五是合作住房。国家应在保持住房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住房的不同性质,实行不同价格。上海市提出将职工住房与经营性商品房分开,以便能针对职工生活水平制定相应政策,与住房制度改革配套进行的设想,值得各地参考。

4.加速法制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市场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要靠完备的法律作保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法制。房地产市场的发育成长,必须以完备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和管理的手段。当务之急就是要加速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出比较完善的有关房地产的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规范,依法管理,形成有序的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新秩序,才能把房地产业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5.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搞好社会化服务

房地产中介机构是为房地产市场体系服务的机构,集研究、咨询、顾问、经纪、代理、经营、培训、交流、评估、服务于一体,便于国内外客户、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了解、交流和办理有关房地产业的业务,解决相关的问题。要努力搞好这些中介服务工作,形成高速、准确、有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推动房地产业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本文与陈庆合写,发表在《中国房地产》1993年第10期,获广州市1991—1994年度房地产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