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前期法政史料选编 (现代立国法政文献编译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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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元老院起草宪法之敕语(1876年9月7日)

朕将基于我建国之体,广泛斟酌海外各国之成法,以定国宪。汝等宜起创其草案以闻,朕将择之。

国宪创定为国家之重典,千载之伟业,汝等当励精从事,速奏竣功。

(译自宫越信一郎编《日本宪政基础史料》,议会政治社1939年出版,第189页)(张允起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