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传统聚落与建筑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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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现状概述

传统聚落和建筑的研究经历了从样本描述到关联耦合分析的发展历程,在当代呈现出历史研究、空间研究、社会研究等不同主旨转向。随着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的更新,聚落研究亦从定性研究向准定量研究转化。环境适应性视野下的聚落研究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条线索:传统聚落样本的归纳总结,聚落和物质环境的关系,人文环境中的聚落发展,环境适应性策略与聚落更新。

1.传统聚落样本的归纳总结

1)建筑学领域的研究

聚落样本涉及建筑单体、村落以及城池,包括正在使用的人居空间和废弃的遗址,建筑学领域主要关注前者。相关研究肇始于20世纪30年代,以建筑测绘和田野调查为主。中国营造学社分别于1933年、1934年、1936年、1937年四次到山西调查,完成《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梁思成,刘敦桢,1933)和《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林徽因,梁思成,1935)。其他与聚落研究相关的研究成果还有《穴居杂考》(龙庆忠,1934),《河北省西部古建筑调查纪略》(刘敦桢,1935),《西南古建筑调查概况》(刘敦桢,1941)。此外,刘敦桢先生根据十余年调查成果完成著作《中国住宅概说》(1957),从地域环境和形态的角度,将明清以来的传统住宅划分为九种类型,影响住宅类型的因素包括社会条件、自然气候、地区材料等。

聚落研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停滞之后,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关注其整体性,将物质空间和历史语境、社会变迁等要素结合,从更广阔的维度进行探讨。陈志华、李秋香、楼庆西、罗德胤等学者组成的乡土建筑研究团队,自1989年对浙江省龙游县的传统建筑测绘开始,历经二十余年对不同地域的传统民居和聚落环境进行系统性调查和研究,田野考察工作遍及浙江东南部、山西南部、广东东北部、江西东北部等地,先后出版《张壁村》(陈志华,2002)、《中国村居》(李秋香,2002)、《郭洞村》(楼庆西,2008)、《北方民居》(李秋香,罗德胤,贾珺,2010)、《中国乡土建筑初探》(陈志华,李秋香,2012)等专著。

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进行规律总结成为聚落研究的方向之一。余英、陆元鼎(1996)引述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罗威(Robert H Lowie)的观点,提出“人类聚落学”的概念,强调观念、习俗等要素在传统聚落当中的作用;将传统聚落体系化,划分为自然生态、经济技术、社会组织、文化观念四个子系统[10]。陆元鼎(2005)将民居所有的规律归纳为四点,分别是居民的生存方式、建筑的建造方式、族群的居住方式、居住的行为规律[11]。刘加平、雷振东等对陕西关中地区的聚落展开区域性研究,不仅对传统聚落的本体进行分析,更关注传统聚落在当代社会所经历的整合变化;通过对传统聚落的历时性量变到质变的分析,探讨乡村聚落空心化、结构形态更替等现实问题,出版专著《整合与重构:关中乡村聚落转型研究》(雷振东,2009)。《中国民居建筑》(杨谷生,陆元鼎,2003)和《中国民居研究》(孙大章,2004)对不同地域的乡土聚落和居住建筑进行全面归纳。此外,《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以地区性田野调查为基础,将现存传统建民居划分为599种类型,并对各类型的分布、形制、建造、装饰等进行描述。

张玉坤、宋昆、邹颖等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平遥古城和民居进行测绘,在此基础上开展对传统聚落和社会形态的研究,其研究团队撰写完成《山西省雁北地区明代军事防御性聚落探析》(李哲,2005)、《中国古代农村聚落区域分布与形态变迁规律性研究》(李贺楠,2006)、《作为社会结构表征的中国传统聚落形态研究》(张楠,2010)等论文。王金平、朱向东等结合建筑测绘和保护规划编制对山西地区的传统聚落进行案例研究,并以晋商文化为线索展开区域性聚落分析,著有《山右匠作辑录》(王金平,2005)、《山西民居》(王金平,徐强,韩卫成,2009)、《晋商民居》(朱向东,王崇恩,王金平,2009)等。薛林平、刘捷等对山西沁河、汾河流域、黄河沿岸等地的传统聚落进行普查,先后出版《悬空古村》(刘捷、徐彤等,2010)、《娘子关古镇》(薛林平,石越等,2011)、《官沟古村》(薛林平,陈海霞等,2011)等专著。

2)考古学和历史学领域的研究

考古学和历史学领域以聚落遗迹和族群部落为主要研究对象,侧重对历史人居空间的还原和重塑。美国考古学家戈登·威利(Gordon R Willey)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研究北美印第安游牧部族,提出“聚落构形模式(settlement patterns)”,成为聚落考古学中的重要范畴。欧文·劳斯(Irving Rouse,1972)认为聚落是“独立系统”,由社会系统、文化系统、生态系统共同组成。考古学家兼人类学家张光直于20世纪80年代将聚落形态的概念引入到中国考古研究当中,关注聚落与社会关系的关联耦合作用。

山西地区的考古活动始于20世纪20年代,法国古生物学家兼地质学家德日进(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和中国古生物学家杨钟健联合对晋陕交界处的中阳、离石、河曲等地进行考察,发现部分旧石器时代遗迹。自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山西省文物局的前身)、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室、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多家单位多次进行普查工作。国家文物局、吉林大学、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于1980年组成“晋中考古队”,对晋中地区的太谷、汾阳、孝义、离石进行了集中发掘,考察范围包括太原盆地的白燕遗址、吕梁山脉沟壑区内的半坡时期至东周时期的遗址,以新石器时代的遗存为主,相关成果收录于《晋中考古》(国家文物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学系,1999)。

随着聚落考古和建筑历史研究的相互交叉融合,关于历史遗迹和聚落遗址的研究亦越来越受到关注。在2007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普查工作中,晋中地区有多处聚落遗址被发现,如平遥的尹回遗址、祁县的侯家庄遗址、榆次的寨底遗址等。相关普查成果资料收录于《晋中遗韵》(三晋出版社,2011)和《厚重山西: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选编》(科学出版社,2010)。

历史学方面,安介生通过对山西历史地理和人口变迁史的研究,探讨地域空间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约束作用,撰写完成《山西移民史》(1999)和《历史地理与山西地方史新探》(2008)等著作。王霞蔚在博士论文《金元以降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与地方社会》(2010)中对宗族在聚落发展中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山西中东部地区的宗族在社会组织、地方日常事务、地方重大公共事务等均表现出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金元时期是山西中东部地区“近世”宗族社会的萌芽期,地方“军事权贵”家族逐渐形成。明清时期,该地区兴文重商,士绅商贾成为宗族社会的核心力量。

2.聚落和物质环境的关系

传统聚落形成于农业社会,体现人与物质环境朴素的共生观念,表现为主动式或受动式的人地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体现为人对物质环境的适应,例如《道德经·二十五章·象元章》载“人法地、地法天”[12],《齐民要术·卷第一·种谷第三》载“顺天时、量地利”[13],《国语·卷第三·周语下》载“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14],均体现对环境顺势而为的理念。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积极控制和利用环境要素,通过人力主动改变,例如《荀子·天论篇第十七》讲到“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15],倡导积极应对环境,掌握自然规律,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

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不断加深,聚落地理学家对人与物质环境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关注。聚落地理学属于人文地理学(human geography)的亚分支(sub-branch),与自然地理学(physical geography)不同,前者更加关注人类的行为活动,而且更侧重量化研究分析。聚落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城市聚落(urban settlements)和乡村聚落(rural settlements)。

迈克尔·奇泽姆(Michael Chisholm)认为,乡村聚落的规模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农业人口的流动性、农业生产的便利性、产业形态等。聚落规模的扩大和参加农业活动人员的心理感受相互影响,在最大产量和生活舒适度之间存在平衡点。奇泽姆在著作《乡村聚落与土地利用》(Rural Settlement and Land Use,2007)中借鉴奥古斯特·勒施(August Lösch)和沃尔特·艾萨德(Walter Isard)的区位理论,并引述约翰·海因里希·冯·杜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的研究成果,探讨城村空间距离、农作物产量、经济租金(economic rent)等要素对聚落规模和形态的影响效应。他在“地域与全球(The Region and The World)”章节中对不同地域的聚落生产活动进行概要性分析,并谈及技术变革对聚落发展的作用。

奈杰尔·斯里夫特(Nigel Thrift)在《当代地理学要义》(Key Concepts in Geography,2003)中将空间定义为地理学的基本内容(fundamental stuff),并将人文地理学中的空间划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经验空间(empirical space)、贯通空间(unblocking space)、图像空间(image space)、地方空间(place space)[16]

在聚落和环境的体系化研究方面,顾朝林对“城市(镇)体系”的概念与构成进行论述,从地域空间结构、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组合结构、网络系统结构等方面探讨城镇聚落特征和发展趋势。金其铭(1988)在《农村聚落地理》中对农村聚落的概念、形成和发展历程以及聚落体系的确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应用于村镇规划的制定过程中。王社教对太原及其周边区域的聚落体系和规模变化问题进行了连续性的探索,撰写有《辽宋金元时期山西地区城镇体系和规模演变》(2003)、《明清时期太原城市的发展》(2004)、《明清时期山西地区城镇的发展》(2007)等。

在区域视角方面,《山西省经济地理》(张维邦,1987)、《山西历史政区地理》(张纪忠,2005)、《近代山西城镇地理研究》(曾谦,2009)、《清代黄土高原地区城镇地理研究》(刘景纯,2005)等著作阐述了聚落经济活动和物质环境的关系。柴彦威、刘志林、李峥嵘等在《中国城市的时空间结构》(2002)中将时间地理学(Time Geography或Time-space Geography)的研究思想和方法纳入到中国城市的应用研究当中,整合城市的空间结构和时间结构,通过研究周期性变化的问题对“城市活动体系”展开分析。

3.人文环境中的聚落发展

人居空间的独特性在于人文环境的作用,社群的组织核心、行为准则、集体架构均和物质空间的形成息息相关。从原始部族到现代社会,人文环境的表观形式因地域民族而有不同特征。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摩根(Lewis Henry Morgan)试图根据观察与演绎论证聚落空间和生活的一致性,通过《美洲原住民的住居与日常生活》(Houses and House-life of the American Aborigines,1881),对空间意义、社会结构、生活习俗等要素的相互作用进行阐释,说明物质空间与社会结构的联系。无独有偶,法国地理学家阿尔伯特·德芒戎(Albert Demangeon,1920,1939)认为住宅和聚落的类型取决于内部的布局关系以及人与空间的作用方式,尤其对农业社会住居空间而言,农业制度与经济技术具有重要作用。德芒戎关于空间属性的解读与图示具有范式作用,托马斯·夏普(Thomas Wilfred Sharp)的聚落类型分析和比尔·希利尔(Bill Hillier)的空间组构理论均有所体现[17]

威尔士社会改革家欧文(R.Owen)于19世纪初期提出社会主义式的“协和新村(New Harmony)”构想;不久之后,法国哲学家查尔斯·傅里叶(Charles Fourier)提出“法郎吉(Phalanxes)”的社会组织理念,体现乌托邦式的社群架构。虽然早期乌托邦构想没有刻意强调物质空间、生产关系、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但是其中蕴含的空间理念启发了现代主义建筑师和规划师,并为之后的空间探索奠定基础。法籍瑞士裔建筑师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美国建筑师弗兰克·赖特(Frank Lloyd Wright)在20世纪上半叶分别提出“光明城市(La Ville Radieuse,英译为the Radiant City)”和“广亩城市(Broadacre City)”的理念,对于后世的城镇聚落建设产生巨大推动[18]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社会学逐步形成理论研究的空间转向,至20世纪中叶,关于社会空间(social space)以及相应形态和结构的研究成为众多学者的关注点之一,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米歇尔·福柯、列斐伏尔、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等分别从社会分工、空间叙事、日常生活、结构主义等方面分析,现代性与城市空间属性成为研究主体,特定空间中的生活形态与社群行为受到广泛关注。

自20世纪80年代末,关于人口变迁和区域社会的探讨逐渐成为山西地方社会研究的重要方向。《山西近现代人口统计与研究》(李玉文,1992)通过整理清末以来的地方志、人口统计、地方年鉴等资料,详尽分析1840—1948年山西各地人口的变化趋势,该著作为后续研究提供翔实完备的基础数据。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关注人口、环境、资源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区域社会史、考古与文化研究等方向开展关于山西地区的研究,陆续出版一系列论著。其中,《晋商与晋中社会》(殷俊玲,2006)对人口在地理空间和社会层级两个维度的转移进行了详细研究;《走向田野与社会》(行龙,2007)从“水利社会”的视角出发,探讨了乡村聚落中公共团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并针对山西商会的社会推动作用和局限性进行了分析;《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山西社会》(行龙,2007)对明、清、民国时期山西地区的环境变化进行梳理,说明由于产业结构变化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以及其引发人居空间和社会形态的改变。

社会空间的研究可以从社会形态和物质空间两方面同时展开,前者包括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群体和相对应的活动空间,如《中国绅士》(张仲礼,1991)、《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施坚雅,1998)、《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赵世瑜,2002)等著作。后者包括建筑学领域的研究,如《乡村聚落:形态、类型与演变》(李立,2007)、《传统堡寨聚落研究》(王绚,2010)等专著。中国传统社会以伦理作为建构基石,家庭是社会网络的基本单元,聚落共同体成为空间结构的再现。聚落的社会关系相对灵活,附着于物质空间存在。聚落形态可被抽象为中心、边界、节点等要素构成的层级体系,对于空间要素的研究能够反映内在社会层级关系和网络构成。

文化人类学家对传统聚落当中的族群(ethnic groups)和部落(tribes)展开研究,以探索不同社群的聚落认同意识如何形成,以及在社会生活中如何拓展空间。罗伯特·布莱恩(Robert Brain)在《部落的冲击:重新解读传统社区》(The Tribal Impulse:A New Look at Traditional Communities,Macdonald and Jane's Publishers Limited,1976)中对世界范围内不同区域的传统社区进行解读。通过对美拉尼西亚(Melanesia)、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Polynesia and Micronesia)、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东南亚、南亚、东亚(The Far East)、中亚、极地区域(Circumpolar Peoples of Eurasia and North America)、欧洲、中东、非洲北部、热带与非洲南部(Tropical and Southern Africa)、南美、中美及加勒比海地区(Central and Meso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北美等十六个区域的分析,从种族、语言、生活习性等角度切入,展示了传统聚落社区在沿革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罗伯特·布莱恩强调“种族(race)”和“民族(ethnic groups)”的不同,并特别关注社群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两方面的集体认知(a sense of group identity in economic and social matters),以及地区性文化和本族语言在社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罗伯特·布莱恩对于族群(groups)的“本土(indigenous)”特征非常关注,强调所形成的社区在某一地域生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具有历史文化传承。他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传承在聚落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同作用。对于中国的族群聚落,罗伯特·布莱恩强调,在大族群类别中仍然会有细分与不同,例如藏族社区,具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和语言,但是因为生活于不同的自然地貌中,其生产方式会有显著差别[19]。而不同类型族群的生产方式,是游牧(nomadic)还是农耕(sedentary),对于聚落特征的鉴别和聚落形态的判断具有重要约束。

葛学溥(Daniel Harrison Kulp)著有《华南乡村生活:家庭主义的社会学研究》(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The Sociology of Familism,Volume 1,Teacher's College,Columbia University,1925),基于生物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对乡村聚落进行调查研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美国人类学家和民族学派语言学者(ethnolinguist)。意识到不同区域之间的文化关联,从更为宏观的视角进行辩证分析,在专著《小社区和农民社会与文化》(The Little Community and 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9)中提出“大传统(great tradition)”和“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的范畴,以拉丁美洲乡村作为例证,对以往“孤立文化”(an isolated culture)提出质疑。

社会文化对聚落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例如聚落的识别性、居民的身份认同、聚落的空间核心等现实问题。其中,精神空间的变化对于聚落整体的演变具有重要标识作用。精神祭拜对象的变化、场所空间位置的变化、空间指向性的变化,面向全体与面向局部的差异性,均会对聚落的形态造成影响。费孝通先生从乡土聚落入手研究中国传统社会,分析传统聚落的社会形态,血缘、地理、契约等不同要素对于聚落社会的作用,以及传统聚落当中的社会结构和宗法制度,相关论述载于《江村经济》(Peasant Life in China,1939)和《乡土中国》(1948)等论著。秦红增在专著《乡土变迁与重塑:文化农民与民族地区和谐乡村建设研究》(2012)中强调,聚落居民在“情感依赖”和“精神归宿”方面具有特别强烈的诉求。周大鸣(1997)在分析乡村城镇化问题时,提出五个方面的变化,除了经济结构的转变,还包括生活方式的转化和媒体传播的普及等[20]

4.环境适应性策略与聚落更新

20世纪40年代以来,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对全球物质和人文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类在进行战后重建的同时,反思以往的空间发展理念和方式,强调设计与气候的联系,以维克多·奥尔吉耶(Victor Olgyay)与阿拉达尔·奥尔吉耶(Aladar Olgyay)为代表。维克多与阿拉达尔于1951年参加“建筑研究咨询委员会(Building Research Advisory Board)”建筑研究咨询委员会隶属于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工程学部(the Division of Engineering of 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的“气候与建筑”会议,并于1957年在普林斯顿建筑实验室(the Princeton Architectural Laboratory)完成“热日影仪(thermoheliodon)”气候模型装置。作为“生物气候建筑学(bio-climatic architecture)”的代表人物,二人共同撰写完成《适宜的居所》(The Temperate House,1951)、《生物气候控制与方法指南》(To Pave to Bio-climatical Control and Orientation to Meet Requirements,1954)、《设计结合气候:建筑地域主义的生物气候之路》(Design with climate:Bioclimatic Approach to Architectural Regionalism,1963)等著作和论文。

在多种思潮的影响下,凯文·林奇(Kevin Lynch,1958)提出建筑城市空间与变化日益加剧的环境之间的矛盾Planners impress each other with the notion that environments must be designed to be flexible in regarde to future change. … Moreover,we see that the tempo of change is increasing,and feat that what we are planning today will be tomorrow's incubus.。他注意到,所谓“适应性(adaptability)”是双向的,即群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Kevin Lynch受到生物学研究的启示,将生物个体、种群以及生存环境的作用与空间规划和设计相关联。。而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1964)意识到聚落单元的聚合性和其整体的环境契合度相关,并尝试采用数理分析的方法对新建社区进行空间规划。

聚落对环境的适应与反馈在多个方面均有展现,例如气候的适应性、地理的适应性、社会文化的适应性、技术发展的适应性等。聚落的气候适应性研究源于建筑的地区性理论探索和实践,法国地理学家让·多尔夫斯(Jean Dollfus)在《世界民居建筑》(Les Aspects de l'architecture populaire dans le monde,1954)中对气候环境和建筑形态的相关性进行论述。他认为,适应性表现为生物群体所具有的相当程度的选择权(a maximum of choice),以及潜在的活动栖居的能力(a great array of potential activities or habitats)。此外,环境中的群体具有改造生活空间的能力,即所谓的自主性Another meaning of flexibility is that it is that quality that allows the individual to take as active a part in shaping his own world as may be possible.

在空间实践方面,多位美国建筑师受到适应性理念的影响,诸如理查德·诺伊特拉(Richard Neutra)、理查德·巴克明斯特·富勒(Richard Buckminster Fuller)、路易斯·斯基德摩尔(Louis Skidmore)、纳撒尼尔·奥因斯(Nathaniel Owings)、约翰·梅里尔(John O.Merrill)等。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倡导“有机建筑(organic architecture)”的理念,认为建筑应由环境激发而产生,并与当地环境相融合。

大卫·皮尔森(David Pearson)将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盖娅运动(Gaia Movement)”理念和建筑设计相结合,总结出当代有机建筑的准则。印度建筑师查尔斯·柯里亚(Charles Correa)提出“形式追随气候”的设计方法论。埃及建筑师哈桑·法赛(Hassan Fathy)对地方传统建筑形式随不同气候区产生变化的现象展开研究。芬兰建筑师阿尔瓦·阿尔托(Alva Alto)、澳大利亚建筑师格伦·马库特(Glenn Murcutt)、瑞士建筑师马里奥·博塔(Mario Botta)、墨西哥建筑师路易斯·巴拉干(Luis Barragán),以及提出“热带城市地区主义”的马来西亚建筑师杨经文(Ken Yeang)等,均在当代地区建筑实践中贯彻环境可持续性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