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子“道法自然”的顺性领导智慧
在《道德经》“第十六章”中,老子曰:“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意思是,懂得“常”的道理称之为“明”,不懂得“常”的道理,违反天道而妄自行动就会遭遇凶险。
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人效法于地,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效法于自然规律。
在《道德经》“第二十九章”中,老子曰:“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意思是,圣人必须去掉过分的、奢靡的、极端的想法和做法。
在《道德经》“第三十七章”中,老子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道”并没有经常作为,但世间万物无一不是它所为。
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意思是,道生成一个统一,这个统一体裂变而生成阴阳二气,阴阳二气又产生了交合形态的三,交合形态的三继续变化就生成了万物。
在《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中,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意思是,道生成万物,德养育万物,万物开始有了形状,大自然的变化之势促成了万物发育成熟,所以,万物没有不崇敬“道”而尊重“德”。老子还曰:“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意思是,道受到人们的尊崇,德为人们所珍贵,没有人有心给“道”和“德”授予爵位,而是自然而然之理所致。
在《道德经》“第五十九章”中,老子曰:“治人事天,莫若啬。”意思是,治理民众、推行天道,没有比收敛精神、积蓄元气更为重要的了。
在《道德经》“第六十二章”中,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意思是,道是天地万物得到深藏而庇荫的地方。
在《道德经》“第六十四章”中,老子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意思是,辅助万物按客观规律自然地内生演化,而不敢主观武断地强行作为。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道法自然”中的这个形而上的“道”,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也不能用名词概念来界定,是一种超时空、超自然的永恒主宰,即“道者,万物之奥”。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生成之本,即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么“道”的规律又是什么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是说,人的行为要效法地,地要效法天,天要效法道,而道则要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则。老子“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是指宇宙万物本来存在的状态和自然而然的规律。虽然“万物莫不尊道”,但道却以其自身的尺度—“自然”作用于万物,“道”的运行是以宇宙本来自然而然的法则为规律。“道”是以其自身的尺度—“自然”作用于万物,但它对万物自然的活动方式并不强制,不采取任何反自然的行为,而是顺其自然,让万物自行活动,即“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早在尧帝时代,尧就认识到君王治国,管理天下百姓的政事活动,关键在于研究和顺应自然节令。商朝的箕子就对大禹吸取了父亲用堵的方法治水失败的教训,采取疏而不堵的方法(即顺应自然之道)而大加推举。
老子把天、地、人一气贯通,把“道”和“自然”一气贯通,贯通的目的是说人,这是因为:只有人才有认识的能力,通过对天地万物的观察和体悟发现蕴含其中的“自然”之道;也只有人才有“法”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效法天地万物的“自然”之道,将其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根本法则。人类也是自然的一分子,也必须遵循宇宙万物间这一最普遍的原则,不能以人类自身的尺度为唯一的价值取向去改造自然。老子说“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不敢为”是强调不要把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万物,要尊重万物本来的真实状态和顺应万物本来的内在规律。人的力量与自然相比是非常渺小的,人的生命又是非常脆弱的,若违反自然规律,恣意妄为,就必然会给人类自身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所以,老子告诫人类:“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凡是不自然的事不要“妄作”,反自然的事情更“不敢为”,这才是理性自觉。从17世纪起,西方国家无视自然规律,以科学与技术为手段,以大自然的征服者自居,恣意大幅度掠夺自然。结果,在陶醉于“无与伦比的工业文明”时,却制造了严重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的恶化问题,佐证了老子“妄作凶”的明断。
当然,“不敢为”不是说人类在自然面前没有任何活动和作为,而是不能以“道法自然”对立的倾向,采取任何反自然的控制和干预行为去改造自然,这样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惩罚性回应。相反,那些符合道的事情则必须“道法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要依照万物自身的尺度,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和规律以有为为之,通过活动和作为,达到人与自然的动态的平衡,即“天人合一”的状态,整个自然界就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人类与自然界就能实现和谐发展。
用领导规律来指导具体的领导工作就是“道法自然”的智慧。老子“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是指宇宙万物本来存在的状态和自然而然的规律。所以,道的基本规律就是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即事物本身按照自己的规律自然而然地发生和发展,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强制和干扰。事物的自然本性,只能顺应不能改变。改变生理自然导致病态,改变伦理自然导致道德沦丧,所以老子说“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有其内在的规律,领导活动也只有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才能取得领导成效。领导者每天都在从事领导工作,对领导工作应该非常熟悉,但事实上,很少有人敢说自己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以及由此制约的领导活动领域的内在规律非常清楚。而如果不清楚这些规律,仅凭经验、凭直觉来做领导工作,就会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领导活动,从而乱作为、胡作为,不仅不能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转变,实现科学、有效的领导,而且这些违背规律而任意“妄作”的行为还会给领导活动造成难以估量和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领导活动要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境界,就要善于探索和正确把握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领导活动中的客观规律,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大法则、大视野出发,把这些规律自然而然地运用到治国理政领域,这就是保持顺其自然而不妄为的领导理性。爱默生也曾经说过:“真正成功的人,是和大自然达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还说:“一切力量都源自天地万物,遵守自然法则的心灵,就能顺应天下大势,就能靠着它们的力量强壮起来。”
返璞归真也是“道法自然”的智慧。道教认为,人原初的本性是淳朴和纯真的,是近于“道”的本性的,所以我们常说儿童天真无邪。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加上社会中名誉地位和财色的诱惑,人的功名意识和财色欲念会萌生和泛滥,不断地侵袭原有的生命元真,消耗掉原有的质朴天性,若恶欲膨胀无止,将会严重损害一个人的心性和生命健康,更会导致一个人在社会上身败名裂。而学道修道,其目的就是要去掉外在的装饰,使生命恢复原来的质朴状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返璞归真。对于今天的领导者来说,返璞归真就是摆脱身外之物对心灵的桎梏,超越功名、利禄、得失而回归自然。只有丢掉穷奢和过分的私欲,才能建立起人与万物之间互利共生、相互依存、融合无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才符合“长生久视之道”,从而达到天人和谐的境界。这就是老子说的“治人事天,莫若啬”。宋代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一文中生动地阐释了“成由俭,败由侈”的道理:“古人以俭为美德,今人乃以俭相诟病……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一个领导者,腐化堕落首先总是从自身的变化开始的。或恋权,或贪钱,或好色,或嗜酒,或使气,忘乎所以欲壑难填,就会以权谋私,违纪犯法,最终弄得身败名裂。领导者返璞归真了,就能塑造出“金刚不坏之身”,就会有“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的情怀,就会自然而然地把全部心思用在领导工作中,在为民谋利益的同时,自己也能过上庄子所追求的“洒心去欲”的平淡、简单的生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前总裁、世纪CEO杰克·韦尔奇依据老子的“为道日损”的思想,提倡“无为式”的“简单的管理”。
德国著名哲学家莱布尼茨是较早接受老子思想影响的西方哲学家,早在17世纪,他从到过中国的传教士那里了解了中国的哲学思想和文化,还曾经翻译《道德经》,根据老子的阴阳学说提出二进制思想。他说老子提出的“道”:“这是一个宇宙最高的奥秘!”并高度赞扬道:“中国人太伟大了,我要给太极阴阳八卦起一个西洋名字—‘辩证法’。”德国哲学大师黑格尔(1770—1831年)在《历史哲学》中说:“中国人承认的基本原则是理—叫作‘道’……道为天地之本、万物之源。中国人把认识道的各种形式看作是最高的学术……老子的著作,尤其是他的《道德经》,最受世人崇仰……每一个命题,都要完全按照太极图的正(阳)反(阴)合(中)的三维形式,这就是我的三段式解读法。”法国哲学家德里达(1930—2004年)认为:“整个西方思想与民族精神,都以逻各斯为中心概念。逻各斯是西方民族精神的最高概念,道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最高概念,二者惊人的相似,可以说逻各斯与道同在。”德国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说:“老子的‘道’能解释为一种深刻意义上的‘道路’,即‘开出新的道路’,它的含义要比西方人讲的‘理’‘精神’‘意义’等更原本,其中隐藏着‘思想着的道说’或‘语言’的‘全部秘密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