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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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是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场所,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国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社区概述

(一)定义

社区(community)一词源于拉丁语,原意是“亲密的关系和共同的东西”。不同国家、不同学科的不同学者对社区的内涵给予不同的定义。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社区定义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族、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个地域里所形成的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1978年国际初级卫生保健大会发表的《阿拉木图宣言》将社区定义为:“社区是以某种经济的、文化的、种族的或某种社会的凝聚力,使人们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社会组织或团体。”

由此可见,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基于同类型社会生活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地区性社会。

世界卫生组织(WHO)1994年根据各国的情况提出:一个有代表性的社区,人口在10万~30万,面积在5000~50000平方公里。我国一般将社区分为城市社区(通常是以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农村社区(通常是以乡镇和村为基本单位)两大类。我国城市按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设置,人口一般在3万~10万。

知识拓展

将“社区”这个词作为社会学的一个范畴来研究,起于德国的社会学家托尼斯(Ferdinand Tonnies,1855~1936)。1887年他将社区定义为:社区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历史共同体,是血缘共同体和地域共同体的结合。美国学者戈派格(Goeppinger)认为:社区是以地域为基础的实体,由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机构和群体等社会系统组成,彼此依赖,行使社会功能,以满足社区内各类人群的需要。

(二)分类

按照人群的特点可分为三种类型。

1.地域性社区

地域性社区是按照区域划分的社区,一个城市、小镇、村都可是一个社区。在此区域内有政府机构、家庭、学校、医院、商店、工厂等。

2.共同目标或兴趣的社区

社区是由有共同的目标或兴趣的人组成,这些人可能分配在不同的地域,但由于目的或兴趣相同而逐渐移居成为一个社区,如企业、大学城等。

3.共同问题的社区

社区是由具有共同问题的人聚在一起形成的,一起应对出现的问题。如某河流污染,影响流域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可将这些居民视为一个社区。

(三)构成要素

构成社区必须具备一些要素,大致可归纳为五个方面。

1.社区人口

社区人口是社区的核心,是构成社区的第一要素。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群是构成社区的主体,他们以一定社会关系为基础,组织起来共同生活在一起。

2.地域空间

地域空间是社区居民从事生产、生活活动的依托。地域范围大小不定,一般按行政区域或地理范围来划分,以社区存在地基本的自然环境条件为基础,如地势、交通、资源、气候等,是影响社区人群活动的性质及特点的重要因素。

3.社区设施

社区设施是社区存在的物质基础,是衡量社区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包括生活设施、生产设施、交通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等。这些设施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4.社区成员同质性

长期生活在社区这个特定的生活共同体中的人们,具有某些共同的利益,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如生活、卫生、教育、环境等),具有某些共同的需要(如物质、精神、社会生活等),从而形成特有的文化、生活方式、意识形态、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等。社区人群具有情感上和心理上的认同感及其对社区的归属感。这种同质性不仅体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中,更深入地反映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

5.社区管理机构和制度

为了协调社区的各种社会关系,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解决社区面临的问题,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在我国,社区的管理机构为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负责管理户籍、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生活福利等,还可以通过居民文明公约等非组织形式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

社区人口和地域空间是构成社区的最基本要素,在此基础之上,社区设施、社区居民同质性、社区管理机构和制度是社区人群相互联系的纽带。

(四)功能

社区功能是指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和管理的功能,包括以下五方面。

1.经济功能

社区的工厂、商店等为居民提供生产、流通、消费服务。人们的衣食住行基本上是在社区内完成。经济功能是社区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之一。

2.社会化功能

社区居民在社区的共同生活过程中,相互影响,形成本社区的风俗习惯、文化特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这是人类成长过程中的不断社会化过程。

3.社会参与功能

居住在社区的人们彼此沟通、交流,共同参与活动,通过交往满足人们自我实现的需要。如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活动中心等。

4.社会控制功能

社区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保护社区居民、维护社区环境和社区秩序,从而也维护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如社区成立的物业管理系统。

5.社区互助及福利功能

社区居民之间相互帮助,如尊老爱幼、照顾残疾人等互助活动。社区还可通过养老院、福利院、学龄前托儿所、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或服务中心等机构对居民进行援助。

不同的社区在发挥各项功能方面程度不等,应尽量运用这些功能为社区居民服务。

★ 考点提示: 社区的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及我国规定的社区的范围、 社区构成要素及功能

二、社区卫生服务概述

(一)定义

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CHS)又称社区健康服务(community- based health care , CHC),国务院在1999年7月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中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定义为:“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是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其特点如下。

1.广泛性

社区卫生服务的对象是社区全体居民,包括各类人群,即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患病高危人群和患病人群等。重点对象是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不分性别、年龄和病种。

2.综合性

社区卫生服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基本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涉及生物、心理及社会各个层面。

3.连续性

社区卫生服务始于生命的准备阶段直至生命结束的全过程,覆盖生命的各个周期以及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不分时间、地点和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不因某一健康问题的解决而结束。

4.可及性

社区卫生服务必须从各个方面满足服务对象的各种需要,如时间、地点、内容及价格等,能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经济周到的服务。

5.合作性(协作性)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是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关系;社区卫生保健人员需要整合、协调和利用社区内外资源;社区卫生保健人员中的医师、护士、营养师、社区工作者以及上级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很好地协调部门间的关系。

(三)基本原则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有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①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②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③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④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⑤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四)工作范围

1.预防服务

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基本医疗服务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3.保健服务

主要是对婴幼儿、妇女、老年人进行保健服务,包括提供社区妇女保健、围生期保健、社区儿童保健、社区精神卫生等保健指导服务。

4.康复服务

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健康教育服务

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计划生育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五)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1)社区卫生服务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植根于居民生活区,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人群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2)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及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

(3)社区卫生服务是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的有效办法 可以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健全城市卫生服务网络,可以提高卫生服务效果、效率和效益。社区卫生服务保证社区居民就近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帮助社区居民合理利用大医院服务,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增进职工健康,减少发病,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解决人们“看病贵”的问题。

(4)社区卫生服务是医学模式和健康观念转变的最佳途径 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全球医学发展的大趋势;健康观念也从“无病即是健康”,转变为“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道德健康”。而社区卫生服务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采取主动上门的服务方式实现医学模式和健康观念的转变。

(5)社区卫生服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证 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社区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证。

★ 考点提示:社区卫生服务的定义、特点及工作范围

知识拓展

标识以人、房屋和医疗卫生机构标识形状为构成元素。

三口之家代表健康家庭,家庭和房屋组成和谐社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四心十字组合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标识图形中还含有两个向上的箭头,一个代表社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一个代表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展示社区卫生服务永远追求健康的目标,标识的整体颜色为绿色,体现社区的健康与和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要载体,它是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组成。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5年底,全国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0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55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39.7万人,平均每个中心45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0.8万人,平均每站4人。

(一)服务功能与执业范围

2006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两项服务工作,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12项公共卫生服务:①卫生信息管理;②健康教育;③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④慢性病预防控制;⑤精神卫生服务;⑥妇女保健;⑦儿童保健;⑧老年保健;⑨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⑩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提供6项基本医疗服务:①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②社区现场应急救护;③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④转诊服务;⑤康复医疗服务;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知识拓展

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包括12项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国务院2017年1月发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在第七章“基本医疗卫生”指出:本领域服务项目共20项,具体包括: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内容外,还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基本原则

2006年中央编办、卫生部、财政部、民政部发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原则、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

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核定,要符合事业单位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以及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

②要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之以改扩建和新建,避免重复建设。

③要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保障城市居民享受到最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

④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⑤机构设置,要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人员编制的核定,要符合精干、高效的要求,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基本的工作需要。

(三)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对机构设置做如下要求。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构成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实行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范围

政府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社区,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形式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举办形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通过对现有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进行转型或改造设立,也可由综合性医院举办。

(2)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举办形式 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科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科目有: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含民族医学)、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有条件的可登记口腔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确实需要登记的,须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②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学),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

2006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标准如下。

1.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2.床位

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3.科室设置

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有以下三个科室: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4.人员

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5.房屋

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2,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m2建筑面积;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m2,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6.设备

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有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等);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等];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备如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等;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7.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 考点提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

四、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1999年卫生部等10部委制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和2010年发展目标。2000年卫生部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2002年,11部门制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03年,出台《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实施方案》,促进示范社区的开展,涌现出天津、上海、北京、沈阳、银川、成都、武汉、深圳、宁波、杭州、广州、贵阳等一批具有一定工作特色的地区。2004年,卫生部在天津市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国各地得到进一步发展。

2006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并决定成立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6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运行的管理,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2006年中央编办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 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置做了明确规定。

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充分体现国家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2009年卫生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2011年1月卫生部下发《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指导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2011年5月发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

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

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2017年发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包括12大项社区服务内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与全科医学

全科医学又称家庭医学,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一些发达国家逐步发展起来的新的医学理念与医疗服务模式。1993年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成立,标志我国全科医学学科的诞生。199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2000年,卫生部颁发了《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全科医学在我国发展迅速。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

(一)全科医学概述

1.全科医学

全科医学又称家庭医学,是一个面向个体、家庭与社区,整合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医学心理学、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的临床专业二级学科;其专业领域涉及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其主旨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长期负责式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照顾融为一体。

2.全科医疗

全科医疗是将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应用于患者、家庭和社区居民健康照顾,主要由全科医生提供的、以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为主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是整合了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于一体化的临床专业服务。

3.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又称家庭医生,是经过全科医学专门训练的工作在基层的临床医生,能够为患者个体及家庭成员以及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全方位负责式的健康管理的医生,即全科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全科医生是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力量,是社区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二)全科医疗的特点

1.全科医疗是一种基层医疗服务

全科医疗是以门诊为主体的第一线医疗照顾,是公众为解决其健康问题寻求医疗卫生服务时最先接触、最经常利用的医疗保健部门,也称为首诊服务。

2.全科医疗是以门诊为主体的服务

全科医生的主要工作场所是社区和全科诊所,主要提供全科医疗的门诊和急诊服务,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全科医疗是一种专科医疗服务

全科医学是新兴的临床二级专业学科,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和知识体系,是其他医疗服务所不能代替的。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七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1.主要目标

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重点人群是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2.签约服务的原则

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

3.签约服务内容

①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②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③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4.服务形式

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为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如预约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时,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患者,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四)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关系

社区卫生服务是全科医疗的具体体现,全科医疗是社区卫生服务的最佳服务模式。全科医疗是将全科医学的理论应用于患者、家庭和社区照顾,以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为主的一种基础医疗服务,其主要实施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全科医生是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力量,其立足社区,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的、连续的、方便的个体化服务。

由此可见,社区卫生服务是全科医疗的具体体现,全科医生是社区卫生服务的核心力量。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三级预防”

社区预防是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是社区护士工作的主要内容。疾病的预防策略要坚持“预防为主”,“三级预防”是“预防为主”方针的体现,是切实分析和解决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

1.第一级预防

第一级预防亦称病因预防,是在疾病未发生时针对致病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即无病防病。该期的预防是加强对病因的研究,减少对危险因素的接触。

措施:消除和控制空气、水、土壤、食物的污染,改善生产环境,职业病预防和卫生立法,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计划免疫,婚前检查,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健康咨询,心理辅导,合理营养,体育锻炼,良好生活方式等。

2.第二级预防

第二级预防亦称临床前期预防,主要通过病例的筛查或周期性健康检查,在疾病的临床前期做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三早”预防措施,以减轻疾病对机体功能的进一步影响或改善预后。

措施:疾病筛检,定期健康检查,传染病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以及设立专科门诊,高危人群重点项目检查。

3.第三级预防

第三级预防亦称临床预防,对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防止疾病的进一步恶化或发生严重的并发症或后遗症,提高生存质量,延长寿命,降低死亡率。

措施:瘫痪患者的康复治疗以促进早日恢复劳动能力和提高生活质量,采用对症治疗以防止复发、转移、伤残或死亡,临终患者的临终关怀、心理康复等。

★ 考点提示:“三级预防”的定义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