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杭州金融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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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保险业发展报告

浙江保监局


2017年,杭州市保险业在中国保监会和新一届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保监会强监管、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支持实体经济等“1+4”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保险姓保、监管姓监”不动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保险市场基本情况

(一)保费收入

2017年,杭州市保费收入本报告中,杭州市保险业各项数据均不包含省本级。633.7亿元,同比增长22.2%。保险深度5.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6793.6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975.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46.2元。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207.6亿元,占全省市场份额的26.0%;同比增长13.7%,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426.1亿元,占全省市场份额的31.6%;同比增长26.9%,增速低于全省水平0.4个百分点。

(二)赔付支出

2017年,杭州市保险业赔付支出169.6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赔付109.7亿元,占全省产险公司赔付总额的24.6%;同比增长6.9%,高于全省增速2.2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赔付59.9亿元,占全省人身险公司赔付总额的29.0%;同比增长6.5%,高于全省增速6.5个百分点。

(三)市场主体

2017年,杭州市全年净增支公司2家,营销服务部2家。截至2017年底,共有保险公司各类分支机构662家,其中总公司3家,省级分公司80家(产险公司36家,人身险公司44家),中心支公司28家,支公司204家,营业部57家,营销服务部290家;2017年末,杭州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70家,其中代理公司44家,经纪公司16家,公估公司10家。

(四)资产规模

2017年,杭州市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1693.3亿元,同比增长4.5%,资产规模占全省资产总额的34.6%。其中,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557.4亿元,较年初增加55.9亿元;财产险公司资产总额135.9亿元,较年初增加16.6亿元。

二、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向好,风险保障水平快速提高

2017年,杭州市财产险公司保费规模同比增长13.7%,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1.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其中车险保费收入133.1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非车险保费收入74.5亿元,同比增长21.5%,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7个百分点。

2017年,杭州市人身险公司保费规模同比增长26.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32.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9个百分点。其中,寿险保费收入329.1亿元,同比增长43.1%;意外险保费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14.6%;健康险保费收入86.2亿元,同比减少10.5%。

2017年,杭州市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74.7万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机动车辆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责任险2.1万亿元,同比增长5.4%;寿险1.4万亿元,同比增长60.0%;健康险10.1万亿元,同比增长118.9%;意外险52.4万亿元,同比减少2.1%。

(二)业务结构持续调整,行业转型成效初显

财产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占比继续提高。2017年,杭州市财产险公司车险与非车险保费比为64∶36,非车险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非车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亿元,对财产险公司保费增长的贡献率为52.8%;其中货运险、责任险、健康险和信用险种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0、2.9、2.2和1.4亿元,贡献率分别为16.0%、11.6%、8.8%和5.6%。

人身险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从产品结构看,普通寿险保费收入197.8亿元,同比增长54.7%,险种占比达46.4%,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8.3个百分点。从新单缴费结构看,新单期缴率为35.2%,较上年同期上升6.0个百分点。从业务渠道看,个人代理业务渠道占比37.7%,较上年同期上升1.4个百分点。

(三)财产险公司效益良好,人身险公司支出总体平稳

2017年,杭州市财产险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亿元;实现承保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7亿元。从指标来看,综合成本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分别为96.4%、62.5%和33.9%,同比下降0.5、0.8和0.3个百分点;手续费用率13.7%,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

2017年,杭州市人身险公司累计发生退保66.0亿元,同比上升34.8%;退保率4.9%,处于安全区间,低于全国1.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

三、保险监管重点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切实防范流动性风险和新业务风险。开展寿险中短存续期产品销售数据排查和万能险结算利率变动监测工作,对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公司进行质询谈话。开展人身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排查,指导公司做好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等工作。持续关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存续业务,深入开展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摸底调研。开展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开展利用互联网非法宣传销售香港保单的专项打击行动。二是切实防范外部传递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风险。继续防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风险,进一步加强风险监控和窗口指导;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重新编印行业应急管理手册。三是切实防范底数不清风险和声誉风险。对相关总公司开展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和贯彻保监会35号文情况进行督导,摸清风险底数。同时,加强非现场监测预警,新增浙江保险业风险监测报告,建立辖区政保合作项目专项统计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与省委宣传部建立涉保重大舆情通气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启用新版的舆情监测系统,全面加强行业声誉管理。

(二)整治市场乱象,严防严管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等经营行为、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二是整治保险欺诈和洗钱乱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宁2017”反保险欺诈专项打击行动,开展反洗钱监管,注重做好新设机构和高管任职资格审批的反洗钱审查。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秉持“监管姓监”理念,重视参与上下联动、跨省合作的全国性检查,又注重瞄准浙江特有的风险隐患、发展痛点,主动安排检查。

(三)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优化制度流程。全面梳理制度体系,继续深化简政放权,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保险社团督导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分析商车改革前后车险市场运行情况特点,摸清车险市场发展规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定期开展车险市场情况监测。大力推进车险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三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深化保险诉调对接机制,指导省行业协会开通省消保中心统一热线电话,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创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地市行业协会建齐保险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保险纠纷中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实施“保险+”行动计划,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一是推动“保险+民生保障”。持续推进保险精准扶贫,推动农业保险创新,深入推进大病健康养老保险发展,积极推动税优健康险在全省推开,推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落地,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推动杭州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二是推动“保险+转型升级”。继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生猪保险与养殖业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指导保险公司探索发展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创新发展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三是推动“保险+社会治理”。大力发展重点领域责任保险,指导行业做好防灾防损及灾害救助,加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积极应对暴雨及台风等灾害。四是推动“保险+重大战略”。全力支持重大战略实施,积极参与钱塘江金融港湾、城西科创大走廊等战略实施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