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水利部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统筹科学规划
一是印发《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对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各省区水资源保护作出全面具体安排。二是批复南盘江、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会同环境保护部完成湟水、洮河、北洛河、贺江等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柳江、赤水河等流域综合规划正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三是会同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西部省份在内的长江流域相关省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大中央水利投资力度
2017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共安排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水利建设投资736.55亿元,占全国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的47.3%。其中,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306.86亿元,比2016年增加1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113.9亿元,比2016年增加15.3%;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等项目,安排西部地区中央投资均超过该项目中央投资总规模的50%。
(三)大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西江大藤峡、西藏拉洛、贵州马岭等一批在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青海引大济湟总干渠、新疆卡拉贝利等一批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开始逐步发挥效益。二是积极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陕西东庄、青海那棱格勒河、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和内蒙古引绰济辽、云南滇中引水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你委批复;其中,青海那棱格勒河、内蒙古引绰济辽、云南滇中引水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四川大桥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云南麻栗坝灌区、新疆大石峡和奎屯河引水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已报送发展改革委。黄河古贤、黑山峡河段开发、甘肃引哈济党等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积极推进。
(四)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发展
农村水利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西部地区116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8万人;在重点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田间渠系配套、“五小水利”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2017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92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1.3%;顺利实施6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5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防洪减灾方面,全面启动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西部地区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治理,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965个县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937平方公里,治理坡耕地68.52万亩,除险加固骨干淤地坝296座,黄土高原塬面治理保护不断加强,石漠化地区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利扶贫方面,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防洪减灾等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全力做好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革命老区、对口支援等水利扶贫工作,以及水利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近期,水利部定点扶贫的重庆市丰都县、武隆区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五)全面深化水利改革
西部地区省份省级河长已全部明确,省、市级河长办全部设立,省、市级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稳步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西部地区6个试点中重庆观景口水库、贵州马岭水利枢纽2个PPP项目已成功落地实施。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西部地区各省份均已出台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落实方案,并将“十三五”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到市级行政区。加强水资源配置调度,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18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拟近期批复。稳步推进水权试点工作,宁夏、内蒙古、甘肃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陕西、新疆启动实施。
(六)加大人才科技支持
2017年,向西部地区选派挂职水利干部51名,完成面向西部地区的水利干部培训1160余人次。通过西部之光、博士服务团、水利专业人才订单式培养、组团式技术帮扶等,增强西部地区水利技术和管理能力。与科技部联合启动建设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列为候选城市。指导西部地区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涉水专项中,立项开展西部地区河源区及干旱区降雨径流挖潜与高效利用技术等4项重点专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