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文化部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从文化建设的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先后出台,2017年,文化部还制定印发了《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文化部“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这些制度设计对西部地区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至2017年,安排补助资金2.2亿元,为贫困地区县级文化馆配送流动文化车,着重向西部地区贫困县倾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西部地区贫困县所辖乡镇每两个月配送一场地方戏为主的演出,每场演出补助3000元。2017年,累计投入经费4757万元,用于推进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4249万元,用于西部地区文化人才建设。
(二)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艺术发展方面给予支持
对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专项调研督查,督促落实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支持西部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联合中宣部等部门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约3万个村文化活动室。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项目。开展“春雨工程”“大地情深”“阳光工程”3项文化志愿服务示范活动,动员各地广泛开展9个主题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项目、重大文艺活动中扶持西部大开发题材作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反映西部大开发的优秀作品。
(三)从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展方面给予支持
将昆明市、张掖市、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加大对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支持西部地区文化文物单位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动西部地区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支持西部地区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作。指导西部重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
(四)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支持
继续加大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截至2017年,共选派超过1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服务,培养超过1200名急需紧缺的基层文化人才。在地市文化局局长、高技能人才、青年公务员等培训项目中采取扩大参训名额等方式对西部地区予以支持。深入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截至2017年10月,支持举办各类研修、研习、培训22期,培训学员1000人次。支持拥有较强设计能力的企业、高校、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
(五)从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给予支持
贯彻落实《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健全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等五大联盟成立与发展。举办第二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