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工作设想
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法律政策在西部地区的贯彻落实,督促西部地区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在实施文化建设专项规划和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时,继续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和支持。积极与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以及西部地区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完善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国家公共文化云在西部地区推广应用,建设一批“文化共享扶贫超市”。开展“春雨工程”“大地情深”“阳光工程”,加大西部地区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力度。
继续实施西部及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改进完善工作方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中支持西部地区艺术创作发展。
继续指导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加强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加强对西部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指导和扶持,推动西部地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继续支持适合的西部地区项目纳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云南、西藏、贵州等地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和开展传统工艺工作站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支持生态区内非遗综合性传习中心、传习所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举办非遗文化活动。
继续推进西部地区文化市场转型升级,不断完善西部重点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举办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片区巡讲活动和全国文化市场培训班。加强西部地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继续做好挂职锻炼干部选派接收及“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加大对西部地区文化干部培训,增加西藏文化系统组工干部培训班、少数民族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等班次。
继续推动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建立及各联盟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组织和重点国家逐步建立城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举办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实施“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