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吧,语言!:对古希腊怀疑论原典《反语文学家》的后现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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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逻辑学”的怀疑

古希腊怀疑论者为了“心灵的宁静”,一旦点燃起“横扫一切理论”的批判之火,就开始着手从独断论的庞大“火药库”中源源不断地提取批判的武器和弹药,并依据令对手胆寒的怀疑“论式”的悬疑逻辑,让那些关于“不明之事”的一切独断以同等的逻辑有效性互为对置(oppose),最终逼迫“理论家”心悦诚服地诉诸“悬搁决断”,从而将各种“独断理论”分崩离析、瓦解殆尽!

独断论要想对外在逻格斯(世界的本体——笔者注)进行独断,还得先对内在逻格斯(人类的认识能力、理性逻辑能力、语言运用能力等——笔者注)进行“独断”,因此,独断“理论家”们的教学、著述一般也都是从“逻辑学”起步的。塞克斯都在《皮罗学说概要》中沿用了“逻辑对抗逻辑”的手法,循着独断论者的“独断”逻辑,也从“逻辑学”入手开始了对各种独断“理论”的犀利批判。在《皮罗学说概要》中塞克斯都对“逻辑学”所做的批判共有22节,按笔者的理解,其“逻辑学批判”从内容上看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第1~2节,讨论的是对“逻辑学”实施批判、加以怀疑的“出发点”;第二部分为第3~11节,批判独断论(包括与怀疑论同时代的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亚学派)的“真理观”及与此相关的“真理揭示”观(“征象”观——笔者注);第三部分为第12~22节,对独断论的“辩证法”(语言论辩——笔者注)的逻辑效力进行了深度的质疑。

一、批判或怀疑的出发点

怀疑论要对“独断理论”展开有效力的批判和质疑,首先就必须回应独断论者针对怀疑论所提出的一个刁难:怀疑论者既然“不能察知或理解独断的对象”,又如何能够去讨论或声讨“他们所不理解的问题”呢?针对独断论者的这一刁难,怀疑论者作了如下的破解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3-55.:第一,“理解”是“一种对讨论中的对象的实在性不作肯定的心灵状态”,也就是说,怀疑论所谓的“理解”(apprehend),并不是指对“事物本性”的决然的肯定,怀疑论所谓的“不理解”,也不意味着对“问题本性”理解的可能性的决然否定,既然如此,又何来“不理解”之说呢?因此,“对于那些承认对问题的实在本质无可知的人们来说,继续对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自相矛盾的”。第二,退一步说,姑且承认怀疑论肯定了“对象实在性”的不可理解性,或者说,怀疑论断然否定了“对象实在性”的可理解性,怀疑论给出的同样的“症结”或“刁难”也会令独断论者自己难堪不已:或者理解先于探寻(研究),或者探寻先于理解。若理解先于探寻,独断论者既然已经察知或理解了独断的对象,又何劳人们再去探寻或理解呢?若探寻先于理解,独断论者既然对研究的主题还未理解,又如何能在正确理解对象之前就已经该对象进行研究了呢?“因为研究需要以理解为先决条件,然而对研究主题的理解反过来又要求在此之前对该主题进行完整的研究。由于这一循环论证过程,他们就不可能或者研究那些不明白的事物,或者对它们进行独断”,而只能“悬决”!

大凡独断论者既然都认为“哲学由三个部分,即逻辑学、自然哲学和伦理学构成,而且他们的教学开始于逻辑学”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6.,怀疑论者于是便循着独断论的逻辑思路,非独断地展开了对独断理论的批判、质疑。我们在这里不再赘述怀疑论对独断论的具体论驳,也不再对怀疑论的论驳作一一的点评,在这里只想简单谈谈笔者在阅读《皮罗学说概要》时的两点心得或感悟——在怀疑论对独断论的论驳中,随着怀疑论对独断论批判的依序展开,我们将会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这两个特点在怀疑论对独断论的论驳过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第一,反“逻辑学”的怀疑论不是“非逻辑”或贬抑逻辑,相反,在批判逻辑学时其实也是十分讲究逻辑的:其一是怀疑论在批判独断论的过程中一切唯逻辑为尊,对一切“不经逻辑论证的观点”都予以无情的抨击;其二是在对独断论的批驳过程中层层递进、穷尽所有“逻辑的可能性”,不给独断论以任何逻辑喘息的机会。“反逻辑”与“逻辑”的这种鲜明对峙,必然会让人们对“逻辑与否”加以“悬决”。

第二,为了更有效地瓦解独断论所谓的“理性逻辑”的效力,怀疑论运用的是颇有逻辑效力的“反讽”手法:其一是严格遵循、借用独断论的“独断逻辑”或“独断思路”,颇为“逻辑”地展开其对“独断逻辑”的批判或讥讽;其二是巧妙地借力、借用独断论中的“逻辑论点”,与独断论的另一个“逻辑论点”对峙起来,从而“逻辑”地让独断论的“逻辑观点”自相不再“逻辑”,逼迫独断论者吞下自酿的“自相矛盾”的苦果!

二、存在真理的标准和真理吗?

独断论所谓的“真理标准”,指的是“对不明白对象的理解的各种技术性尺度”,即“那些逻辑上的尺度和独断论者用以判断真理的那些尺度”。塞克斯都在《皮罗学说概要》中对独断论的真理标准观进行了复述,总结了独断论这种作为“逻辑尺度”意义上的“真理标准”,不外乎以下三种“逻辑可能”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6-57.:一是主体的(of the agent)标准;二是认识手段(of the instrument)的标准,或依凭何种认识手段(by means of which)的标准;三是“由以做出判断之根据”(of the according to what)的标准,或“根据什么”(of the criterion according to which)的标准。塞克斯都对独断论“真理标准观”的驳论,可以说穷尽了论敌可能予以反击的所有“逻辑可能性”。

(1)在“真理标准”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哪怕在独断论中间也存在着无穷无尽的意见纷争。

(2)即使能够认定“真理的标准”是存在的,那么,真理标准或者是“主体的”标准,或者是“认识手段的”标准,或者是“判断之根据的”标准。

(3)独断论所谓的“主体(人)的标准”,鉴于下列多种考量因素,容易让人们无法做出决断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9-63.:①对“人(主体)究竟是什么”,独断论存在着纷争;②即便“人的概念”能够被建立,“人的概念”也是不能被思考或不可被理解(non-apprehensible)的;③“即使假定我们承认人(的概念)是可以理解的,也不能说明对象是可以由人来判定的”; ④“即使承认对象应当或可以由‘人’来判断”,对于究竟“何人”(是哪一个人或哪些人)有资格来胜任“判官”,人们对此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4)即便可以确定“人”是判断“事物本性”的主体,也就是说,即便可以认定人(主体)可以判断真理,但我们也还是没有充足的理由断定“认识手段的”标准。在这里,我们可以换个说法,即人“除了感觉和理智之外,又没有别的其他判断(真理)的工具”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5.。这是因为,作为“真理标准”的“认识工具或手段”,不外是三种逻辑的可能:感觉,理智,感觉和理智的结合。如果这样,我们不禁要问,我们最终究竟可以选取哪一种当作辨别真理的“标准”呢?是感觉,还是理智呢?抑或是感觉和理智的结合呢?面对这三种可能的选项,人们都是无法断定的,只得“悬疑”。这是因为:①对感觉(senses)究竟是否存在的问题,即便是独断论那里也有着无休无止的论争:即使感觉是存在的,感觉的概念也不可被理解;即使感觉是可以被理解的,感觉也不能反映事物;即使我们承认感觉可以反映事物,对于判断外在的真实对象而言,感觉仍然是不可靠的;“即使我们承认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的感觉印象是可靠的,并且,处于非自然状态中的感觉印象是不可靠的,但是,单独通过感觉也不可能判断外部的实在对象”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5.。“因此,说感知单独可以判断实在的外部对象,也许是不正确的”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6.。②对于理智(intellect)是否存在,独断论者也还是有着无穷的歧见:即使认可理智是存在的,理智也不能被理解;即使假设理智是能够被理解的,理智也不能判断对象。“所以,我们也不应当仅仅通过理智来判断对象。”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7.③人们若寄希望于通过感觉和理智二者相结合方式来判断真理,也只能是空想。这是因为,人们对同一事物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感觉,“感觉不仅不会引导理智去认知,甚至会反对理智,……如果以感觉为起点,理智会被迫得出不同甚至于是相反的结论”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7.,这样一来,感觉和理智的结合又何以能充当真理的“标准”呢?

(5)我们也不能将“根据什么”(这里指的是怀疑论的论敌斯多亚派所说的“表象”——笔者注)作为真理标准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9-71.,这是由于:其一,按照主张表象真理标准论的斯多亚派自己的说法,既然灵魂是“气息”(breath)或比“气息”更精微的东西,试问,灵魂又怎么能存贮得了“表象”(presentation)并保它恒久不变,从而充任真理的“标准”呢?“表象”何以能够“印刻(impression)在人的主导部分[‘theregentpart’或‘rulingprinciple',这里其实指的是soul(灵魂)——笔者注]上”而不发生哪怕是细微的变化呢?其二,即使“表象”能够恒常地印刻在灵魂中,但是,既然你们斯多亚派自己也说灵魂是不可理解的,又如何能理解那存贮在不可理解的灵魂中的“表象”呢?其三,即使认可“表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既然你们斯多亚派自己说“表象”只是感知觉的东西,它不同于外部实在,而理智又是通过感知觉接受“表象”的,试问,理智又安能根据“表象”来判断“外部实在”呢?其四,即使能够根据“表象”来确认外部对象是否具有“实在性”,我们不禁要问:是相信每一个表象或印象,还是只相信其中的某一个表象或印象呢?可每一个不同表象是如此互为冲突,让人们相信每一个表象又如何可能呢?独断论者除了搬用或“无穷推定”或“循环推论”或“任意假定”来进行“说服”之外,试问,还有什么其他的逻辑“妙论”能让人们相信某一个表象比另一个表象更为可信呢?

至于古希腊怀疑论者对“真实的”(of the true)和“真理”(truth)的驳论(也就是对“根据什么”的标准的驳论——笔者注),其具体论驳笔者在这里不再进行转述,但还是需要我们指出如下这一点——怀疑论者依然沿用了上述的“驳论逻辑”,并得出了颇为类似的“逻辑的结论”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71-75.:正像人们对“真理的标准”不得不“悬决”一样,“我们不得不对是否存在任何真实的东西这个问题悬而不决”,既然“‘真理’被定义为‘真实的事物的知识体系’”,对“真理是否存在的问题”我们也不得不加以“悬决”。如此看来,针对独断论所谓的表现“真实的东西”的“指示性征象”(indicative sign)是否存在问题,怀疑论者所做的论驳依然运用了类似的“批驳逻辑”,并也得出了同样的“必须悬决”的结论:“由于似乎有理的论证既可以用来证明(指示性)征象的存在,又可以证明(指示性)征象的不存在,所以,我们必须宣称:(指示性)征象的存在并不比(指示性)征象的不存在的可能性‘更大’!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84.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明晰地看到,怀疑论的“反逻辑”的真理标准论驳,一点也不缺少“逻辑”,其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的逻辑严密性,即令是那些逻辑学家也都会为之汗颜;其对逻辑可能性的穷尽和对论敌观点的“逻辑”借用,即令是那些“通晓逻辑”的对手也不得不为之叹服;其以“反逻辑”反击“逻辑”的逻辑震撼力,也不得不使人们对“逻辑与否”加以“悬决”!

三、“辩证法”存在逻辑效力吗?

既然某些独断论者肯定“辩证法”是“关于三段论、归纳法、定义和划分的一门科学”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4.[该“辩证法”定义是2世纪的折中主义者阿尔西努斯(Alcinous)所给出的定义——笔者注],既然独断论所谓的“辩证法”(包括各种“证明”)不过是用来指示或揭示“真理”的“征象”,那么,塞克斯都在《皮罗学说概要》中对独断论的“真理观”及其“征象观”进行了质疑性的批驳之后,转而对独断论的“辩证法”实施了“逻辑的批判”。

塞克斯都在对有关独断论“证明”(proof)的论驳中,首先征引了独断论有关“证明”的基本论断:第一,独断论对“证明”的定义。按独断论的说法,证明是“通过公认的前提和演绎的方式来揭示不明白事物的推论的论证”,具体一点说,“论证是由前提和推论组成的一个系统。它的前提(据说)是为了确立推论而被一致采纳的判断,推论是通过前提而确立起来的判断”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96.。第二,独断论对“证明”的分类。“证明”可分为:①结论性的证明(conclusive argument),比如,包括直言三段论在内的“不可证明的论证”即自明的或“公理性”的论证——相当于演绎证明;②非结论性的证明(inconclusive argument,即推不出结论的证明——相当于归纳证明)。在结论性的证明中,又可分为真的证明和不是真的证明,而“在那些真的论证中,有些是‘能够证实的(probative)',有些是‘不能证实的(non-probative)'”,如此等等。

接着,塞克斯都指出,“证明”究竟是否存在,其本身“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些人断言证明甚至不存在,正如那些断言什么东西都不存在的人们所主张的那样,但是另外一些人,包括大多数独断论者,断言证明确实存在,而我们(怀疑论者)对它的存在和非存在的态度是——‘两者一样可证’(no more)” 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96.

尔后,塞克斯都对各个类别的所谓“证明”一一进行了否定性的论驳,从而证明“证明是不真实的”“证明什么都不是”!

最后,针对独断论者的“二难论证”,塞克斯都在《皮罗学说概要》中给出了互为对峙、等效式的“消解性论证”。独断论的“二难论证”是:“被用来反对证明的论证,要么是‘能够证实的’,要么是‘不能够证实的’;如果它们是不能够证实的,那么,它们便无法表明证明不存在;而如果它们是可以证实的,它们的实在性便由于自我反驳又成了问题”,或者换言之,“如果证明存在,则证明存在;如果证明不存在,则证明存在;因此证明存在”。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97.塞克斯都给出的互为对峙的等效式“消解性论证”是:“因为我们不相信任何论证可以是能够证实的,所以我们并不宣称反对证明的论证是绝对能够证实的;只是说,它们在我们看来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似乎有道理的论证’并不必然就是‘能够证实的’。即便它们实际上是能够证实的(对于这一点我们并不正面地肯定),那么它们当然也是真的。真的论证乃是通过真的前提演绎推论出真的结论的;因此它们的结论是真的。现在,结论是‘因此证明不存在’;所以,‘证明不存在’这个命题通过倒转这个论证也是真的。正如泻药将自己和身体中已经存在的物质一起排出体外一样,这些论证也能够将自己和其他据说是提供论据的论证一同驳倒!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97.

在质疑、批驳独断论的“定义”观时,塞克斯都先是搜罗出独断论的下述“定义”功能观:“对定义的系统论述”是独断论者颇为自豪的,独断论者断言“定义”至少具有两大“必要用途”,其一是有助于人们对事物的“理解”,其二是有益于对人们的“教导”。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2.尔后塞克斯都指出,独断论者对“定义”的定义,已经“陷入于无休无止的争论”旋涡之中。接着塞克斯都又申明,独断论要想证明“定义”具有理解或指导作用,其证明的最终结果不是陷入“无穷后退”,就是陷入“循环论证”,要不就是不可避免地求助于“任意假定”。塞克斯都在论驳的最后,没忘记对独断论的“定义有用论”不失时机地嘲讽、奚落了一番:当一个“定义有用论”的独断论者向某人询问是否遇见过一个骑着马、牵着狗的人时,如此问道:


啊,理性的、终有一死的、善于接受理智和科学的动物,您可曾碰到过一个能笑会哭的、有着宽宽指甲的、善于接受政治科学的动物吗?该动物的臀部坐在一个能够嘶鸣的、终会一死的动物上面,而且该动物还牵着一只四足行走的、能发出“汪汪汪”叫唤声的动物。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3.


塞克斯都在批驳独断论的“划分论”(Division,也可译为“分类论”——笔者注)时,先是“呈示”出独断论的“划分观”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4.:“如他们所说的,分类可以按四个方面上进行:要么名称或语词被划分成它的指称物,要么整体被划分成部分,要么种(genus)被划分成属(species),要么属被划分成个体(particulars)”。尔后,塞克斯都对独断论所谓“划分”论证的四个方面逐一进行了驳斥。在这里,笔者不打算一一转述塞克斯都对“划分论”的具体论驳,权且只征引塞克斯都对语词划分论的驳批:对语词或名称的划分,有独断论者说语词是“以自然为基础的”把语词看成是“自然地”存在的,这是赫拉克利特派、克拉底鲁派、斯多亚派和伊壁鸠鲁派等哲学家所持的观点。,而“关于自然对象的科学是存在的”,可是,“语词的意义是以约定(convention)而不是以自然(nature)为基础的,否则,所有的人,不论是野蛮人还是希腊人,都将能通过语词理解被指称的所有事物了,我们也都能用我们选择的名称来指称对象了”。若是像另一些独断论者所说的那样,语词“是人为约定的”,是“以习俗为基础的”语词的“约定俗成”说,这是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观点,在本著后文的阐述中读者将会看到,古希腊怀疑论大致也倾向于语言的“非自然”性。,那么,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约定的东西很容易变化和改变,因为它们的属性是随着我们的习俗的变化而改变的……要是如此,那么,‘能够把名词划分成被指称的事物的科学’又怎么可能存在呢?而且,既然某些人把辩证法设想为‘关于指称和被指称的事物的科学’,这样的‘辩证法’又如何能够成立呢?”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5.当然,怀疑论者自己对语词“划分”的态度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对语词“划分”是否可能的问题,人们必须加以“悬疑”!

那些“逻辑学家”们总是喜欢自我吹嘘,说什么“辩证法能够识别这些通过表面上似乎有理而实际上歪曲真理的诡辩”,他们还因此沾沾自喜,“逻辑学家”们说什么“辩证法对于揭露诡辩是必不可少的”,吹捧辩证法对于诡辩的揭露可以“帮助摇摇欲坠的日常生活”。在揭露“诡辩”问题上,“逻辑学家”们竟然敢于如此大言不惭,对他们这种厚颜无耻的自我吹捧,塞克斯都觉得予以直截了当的还击还是必需的:第一,按独断论说法,“辩证法”是“关于真、假以及不真不假的科学”,而前述怀疑论的论驳既然已经表明“真理和谬误是不可能被理解的”,那么,“辩证法”所谓识别“论证之谬”(诡辩)又是如何可能的呢?第二,对诡辩的所谓的“那些有用的揭露并不是辩证法家所为的,而是掌握着事实的每门特殊技艺的专家们所为的”,换言之,“辩证法”无助于辨识对方是否属于诡辩,在判断对方究竟是不是诡辩的问题上,这些“理论家”们不是无话可说,就是双眉紧蹙,因为“辩证法家”是不懂得语言在科学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的具体运用的。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12-113.第三,在怀疑论看来,人们只需把那些所谓的逻辑“论证”拉回到日常生活中去,尊重生活中的具体“语境”,任何形式的诡辩立马就会原形毕露、不攻自破:“只要让那些废话面对简单的事实,运用从现象中得出的同等效力并与之相矛盾的证据,就足以令诡辩论者的所有断言立马破产,因此,事实上,当有人向某位哲学家(这里是指犬儒派的第欧根尼——笔者注)振振有词地‘论证’运动之不可能这里指的是埃利亚学派芝诺提出的否认运动的四个著名悖论:“二分辩”(Twodefense)、“飞矢不动辩”(Flyarrow)、“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辩”(Achillesisunabletocatchupwiththe tortoise和“运动场辩”(Sportsfieldplea)。时,他一言不发,只是开始在那里踱来踱去;遵循日常生活方式的人们旅行、建造房子、生儿育女,丝毫也不会去理睬那些反对运动和变化的论证。”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14.第四,据此,怀疑论对所谓的“辩证法”的态度依旧“悬而不决”:“我们应当经验地、非独断地遵守被普遍接受的准则和(生活的)信念,悬搁那些来自独断论的精妙思辨却远远背离日常语言的命题。如果辩证法既无法揭示诡辩对事物本然的揭露具有任何益处,如果辩证法对它能揭露的所有那些诡辩的揭露也毫无用处,那么,辩证法对于对方是否是诡辩的揭露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塞克斯都·恩披里克.悬搁判断与心灵宁静[M].包利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14.

古希腊怀疑论对“辩证法”逻辑效力的质疑和论驳已如上述,对怀疑论“反逻辑学”的论驳笔者置评如下:

第一,怀疑论用以质疑“辩证法”逻辑力量的,不是别的,恰恰是“逻辑论证”,非逻辑与逻辑的叫板、反逻辑与逻辑的较力,又一次在“逻辑领域”上演,对峙双方在逻辑力度上的“不相上下”“难分伯仲”,想必留给“演练观摩者”的第一印象。

第二,怀疑论虽怀疑“一切理论”,但是,它对生活是“从不怀疑”的!在怀疑论者看来,哪怕独断论对概念的“定义理论”研究得再高深,哪怕“辩证法”对诡辩揭发得再神奇,一旦偏离了生活、撇离了具体的语言生活的情境,“理论”立马就会原形毕露、丑态百出。古希腊怀疑论对生活如此这般的忠诚和热爱,笔者在后文对《反语文学家》的解读中还将再次甚至是更为深刻地体现出来。

第三,怀疑论主张“通过非独断地观察实际生活来避免这些谬误的论证(这些谬误的论证,在这里指的就是诡辩——笔者注)”,主张必须依靠生活“适用”与否的诉求去质疑和悬决逻辑学的“逻辑效力”,这种高举“生活大旗”、倡导“生活逻辑”的思想,塞克斯都在《反语文学家》中还将会以更醒目的“生活语法”“语义的生活阐释”等呐喊予以响亮的回应!